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工商系统律师团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工商系统律师团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12.14
【字 号】黑工商发[2012]275号
【施行日期】2012.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工商系统律师团的通知
(黑工商发〔2012〕275号)
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党组“融入求发展,开放办工商”的理念,进一步整合全省工商系统内法律专家资源,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决策、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省局决定成立全省工商系统律师团(以下简称律师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团领导小组的组成。省局成立律师团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玉华、马文博、周建家,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承波,副巡视员赵恩泽同志担任,成员有王伟、杨晶、马秀宽、修福田、王树海、张立新、张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法制处,办公室主任由王树海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张立新、张平、牛帼英、王秀东同志担任,成员有西洋、朱晓明、毕国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律师团日常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律师团成员组成及职责。律师团成员由全省工商系统内具备法律从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工作人员(附件1)组成,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工商系统律师团工作规则》(附件2)所赋予的职责承担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成立全省工商系统律师团,对于提升全系统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工商机关要统一思想,提升认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律师团工作,认真听取律师团工作建议,同时加强对律师团每名成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不断提升律师团工作水平。
  (二)要充分发挥律师团成员作用。律师团成员要充分发挥法律专长,对于各级工商机关交办或者委托的法律事务要认真负责,提供合法、准确、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要进一步系统地学习法律理论和法律实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三)要加大对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要着手制定各级法律人才培养规划,积极鼓励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司法考试,让更多的法律人才充实到律师团队伍。
  附件:1.黑龙江省工商系统律师团成员名单
  2.黑龙江省工商系统律师团工作规则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12月14日 
  附件1:
  黑龙江省工商系统律师团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单位及部门
职务
1
王树海干饭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梗
45
省工商局法制处
处长
2
牛帼英
44
省工商局法制处
副处长
3
王秀东
44
省工商局法制处
副处长
4
西 洋
月上柳梢头 人约黄昏后
27
省工商局法制处
高中班干部工作总结科员
5
毕国辉
26
省工商局法制处
科员
6
朱晓明
22
省工商局法制处
科员
7
张立新
45
省工商局基层教育处
处长
8
张 平
49
省工商干校
校长
9
刘 猛
37
省工商局办公室
副主任
10
王明新
48
省工商局食品处
副处长
11
郭文林
55
省工商局网合处
调研员
12
王伟民
48
哈尔滨市工商局法制处
处长
13
董树生
46
哈尔滨市工商局法制处
主任科员
14
毛 欣
26
哈尔滨市工商局法制处
科员
15
崔士新
55
哈尔滨市工商局经检支队
支队长
16
孙 勇
38
哈尔滨市工商局道外分局法制科
副科长
17
张业建
35
哈尔滨市工商局道外分局法制科
副科长
18
何春艳
26
哈尔滨市工商局南岗分局法制科
科员
19
荆海慧
29
哈尔滨市工商局香坊分局法制科
科员
专科什么专业好
天净沙秋
20
冉振龙
27
哈尔滨市工商局阿城分局法制科
科员
21
杜建宝
34
方正县工商局登记注册股
副股长
22
张雪秋
48
齐齐哈尔市工商局个私党委
副书记
23
曲慧原
38
齐齐哈尔市工商局法制科
副科长
24
隋粤铭
41
齐齐哈尔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
副局长
25
富永刚
44
齐齐哈尔市工商局昂昂溪分局   
局长
26
李 勇
40
齐齐哈尔市工商局龙沙分局公园工商所
科员
27
刘立慧
41
泰来县工商局法制股
股长
28
李绍军
45
牡丹江市工商局
纪检组长
29
孙忠林
34
牡丹江市工商局法制科
副科长
30
田青青
26
佳木斯市工商局东风分局法制股
科员
31
马丹丹
29
佳木斯市工商局前进工商分局
科员
32
周 军
26
同江市工商局食品股
科员
33
祝云鹏
26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工商局监管科
科员
34
张 艳
34
大庆市工商局经检三大队
副队长
35
刘海楠
34
大庆市工商局法制科
科员
36
车岩峰
34
大庆市工商局萨尔图分局东风工商所
科员
37
张晓新
43
外企面试英语自我介绍鸡西市工商局
副局长
38
徐静霞
37
密山市工商局法制股
科员
39
孙玉娟
42
伊春市工商局人事科
副科长
40
孟凡涛
37
七台河市消费者协会
秘书长
41
王 站
39
七台河市工商局新富工商所
副主任科员
42
丁延波
40
七台河市工商局经检大队
副主任科员
43
贺俊媛
50
萝北县工商局法制股
股长
44
程世兰
28
兰西县工商局法制股
科员
45
金维强
44
大兴安岭地区工商局
局长
46
陈永杰
41
黑龙江省垦区工商局佳南工商所
法制员
  附件2:
黑龙江省工商系统律师团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党组“融入求发展、开放办工商”理念,进一步整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法律专家资源,充分发挥系统内律师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决策、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作用,全面推进全省法治工商建设,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律师团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决策、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受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处理相关涉法事务。
  第三条 成立律师团领导小组,由省局领导成员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律师团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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