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事务部关于发布《挂牌申请文件受理检查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布日期】2020.11.06
∙【文 号】股转系统办发〔2020〕134号
∙【施行日期】2020.11.06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发布《挂牌申请文件受理检查要点》的通知
股转系统办发〔2020〕13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提高挂牌申请文件受理工作透明度,适应申报文件相关规则的变化调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挂牌申请材料(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受理检查要点》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挂牌申请文件受理检查要点》,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9月6日公布的《挂牌申请材料(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受理检查要点》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挂牌申请文件受理检查要点
幽默又夸老师的俏皮话全国股转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挂牌申请文件受理检查要点
申请材料目录 | 检查要点 |
文件形式要求 | 1、申请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文件目录相符; 2、文档名称与文件内容相符; 3、申请文件不存在无法打开或读取的情形; 4、文档字体排版等格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要求; 5、本检查要点要求提交的文件如使用黑白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应由律师鉴证或加盖公司公章。由律师鉴证的,应加盖鉴证律师所在律所公章;如鉴证律师与申报律师不一致,需同时附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相关资质文件; 6、本检查要点要求签字处,均应为本人亲笔签字。如由其他人代签,应同时提交授权书;法人授权书应加盖法人公章。 |
1-1 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 1、标题注明“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2、材料正文后依次附以下签字盖章页: 依组词 (1)申请挂牌的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名,并加盖股份公司公章; (2)主办券商声明“本公司已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由主办券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小组成员签字,主办券商加盖公章; (3)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如有)分别发表声明:“本机构及经办人员(经办律师、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公开转让说明书,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及经办人员对申请挂牌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引用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由经办人员及所在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机构公章;如资产评估机构不出具相关声明或公司设立时、最近两年及一期未进行资产评估,应当由股份公司出具说明材料,说明资产评估机构不出具相关声明的具体原因,并加盖股份公司公章。 |
1-2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总所出具。报告正文结尾应当由两名经办会计师签名盖章,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盖章应当是标准私章; 2、财务报表应有公司公章以及相关责任人的签字并盖章。 |
1-3 法律意见书 |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总所或分所出具的均可; 2、法律意见书正文结尾应当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两名经办律师签名盖章,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1-4 公司章程 | 1、股份公司挂牌后拟使用的公司章程; 2、股份公司在章程标题处或落款处加盖公章。 |
1-5 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 1、标题注明“推荐报告”字样; 2、主办券商在落款处加盖公章。 |
1-6 定向发行说明书(如有) | 1.材料正文后依次附以下签字盖章页: (1)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声明应由上述人员分类分别签名后加盖发行人公章;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声明应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后加盖发行人公章;年初一晚上打一节日 (3)主办券商声明:“本公司已对定向发行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声明应由主办券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由主办券商加盖公章;由主办券商授权代表签字的,需补充主办券商出具的授权书,且加盖公章; (4)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如有)等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经办人员(经办律师、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定向发行说明书,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申请人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引用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声明应由经办人员及所在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由机构加盖公章;各证券服务机构应分别出具声明;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挂牌公司的审计机构和标的资产的审计机构(如有); 2.定向发行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应当在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规定的有效期内。 |
1-7 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股东大会决议(如有) | 1、标题注明“股东大会决议”字样; 2、决议正文后,由参与表决的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3、股份公司加盖公章。 |
2-1-1 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的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如有)的报告 | 1、标题注明“挂牌及定向发行(如有)申请”字样; 2、申请抬头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如使用简称,应当确保准确; 3、文件应有股份公司发文文号; 4、股份公司在申请落款处加盖公章。 |
寓言成语故事有哪些2-1-2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申请股票挂牌公开转让(或/并)股票发行的报告(如有) | 1、标题注明“股票挂牌公开转让及股票发行(如有)申请”字样; 2、申请抬头是“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文件应有股份公司发文文号; 4、股份公司在申请落款处加盖公章。 注:本申请文件由股票挂牌时(含挂牌同时发行后)股东人数超200人的公司提交。 |
2-2 有关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及定向发行(如有)的董事会决议 | 1、标题注明“董事会决议”字样; 2、决议正文后,由参会董事签字,并由股份公司加盖公章或董事会专用章; 3、如果股份公司在创立大会上对“挂牌公开转让及定向发行(如有)”的事项,作过审议,可不提供董事会决议,只提交该股东大会决议即可。 |
2-3 有关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及定向发行(如有)的股东大会决议邓莎生二胎 | 1、标题注明“股东大会决议”字样; 2、决议正文后,由参与表决的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3、股份公司加盖公章。 |
2-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1、股份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股份公司加盖公章或律师鉴证,确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
2-5 股东名册及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 1、股东名册至少包括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三项内容; 2、如果股东名册以文字描述的形式展现,股份公司应当在落款处加盖公章。如果股东名册以表格形式展现,股份公司应当在表格标题处加盖公章; 3、股东为境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的,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股东为境内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为“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法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由股份公司加盖公章或律师鉴证,确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
2-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持股情况 | 免费工程预算软件 1、内容至少包括人员姓名、任职情况、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身份证号码信息五项内容; 2、股份公司加盖公章; |
2-7 申请挂牌公司设立时和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资产评估报告 | 申报文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的,按以下要求检查: 1、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2、报告正文结尾应当由资产评估事务所负责人、两名经办资产评估师签名盖章,并加盖资产评估事务所公章。 |
2-8 申请挂牌公司最近两年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存在差异时,需要提供差异比较表(如有) | 1、如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报告,参照1-2审计报告的相关检查要点; 2、如是股份公司出具的,至少应当由股份公司加盖公章。 |
2-9 申请挂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 1、董监高签字人员应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签字人员情况一致; 2、查验律师见证签字;如见证律师与申报律师不同,需附见证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律所的公章。 |
2-10 申请挂牌公司关于授权全国股转公司代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股票挂牌公开转让(或/并)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等有关事宜的委托书(如有) | 1、股份公司加盖公章; 2、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3、后附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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