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上学期中国古代史复习资料(西周至西汉末年)
大一上学期中国古代史复习资料(西周至西汉末年)
一、名词解释
1、牧野之战 
周灭商之战役。周文王死后,武王做灭商准备,曾率师东观兵于孟津,诸侯不约而至孟津相会助周王八百。武王以实际尚未成熟,率师还周。过二年,纣王残暴更甚,武王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渡孟津伐纣,诸侯会集,庸、蜀、羌、微、卢、彭、濮等方国亦出兵助周。商纣发兵十七万拒敌。甲子日晨,两军会战于牧野,商军倒戈。纣见大势已去,登上鹿台,自焚而死。武王率兵入商都,商朝灭亡。
2、成康之治 
西周自武王灭商、周公东征后,建立一套礼乐典章制度,巩固了统治。成王、康王两世四十余年,政局稳定,社会安宁,相传“刑错四十余年而不用”,为西周最繁荣昌盛之时期,后世史家称“成康之治”。周朝新立,封前代三王朝的子孙,给以王侯名号,称三恪,以示敬重。皆不用臣礼,而用宾礼。
3、三监 
周武王灭商之后,以商旧都封纣王子武庚,并以殷都以东为卫,由武王弟管叔监之,殷都以西为庸,由武王弟蔡叔监之,殷都以北为邶,由武王弟霍叔监之,管叔 、蔡叔、霍叔总称三监。一说武王以邶封武庚,以庸封管叔,以卫封蔡叔,以监殷民,称为三监。
4、周公东征
周武王在克殷两年后死去,天下闻而叛周,周公为了应付危机,一方面立武王子诵为成王,另一方面自己亲自摄政,这引起了王室内部的权力斗争。管叔、蔡叔勾结武庚叛乱。周公为平息叛乱东征三年,终于歼灭了蔡叔等的势力,又镇压了东方各部落。周公东征是继武王灭殷后继续为巩固周王朝统治而进行的武力斗争。
5、国人
周厉王时发生的一个重大历史事件。厉王垄断山林川泽,又任用卫巫“监谤”,引起平民,即“国人”的不满。公元前841年,人们不堪忍受压制而发起驱逐厉王,厉王逃到彘。当时参加者除国人之外,还有中小领主贵族和其它劳动人民。这就是所谓的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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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封制
西周的分封制称为“封建”,即封邦建国。具体做法是周天子把国都附近的地区划为王畿,由王室直接管辖。王畿以外的广大地区分封给诸侯,各建邦国。被分封的的诸侯主要是周王的同姓亲属、功臣、古帝王之后。诸侯对周天子保持着臣属的关系,要承担各种义务,如:镇守疆土、捍卫王室、交纳贡税、朝觐述职。诸侯在封区之内,亦实行分封制,他们将大部分土地分封给自己的卿大夫,作为采邑,卿大夫又把所封采邑内的土地分封给士,士直接统治人民。
7、宗法制
是在父权家长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宗族家族制度。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确定贵族的亲疏、等级、分封和世袭的关系,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在全国,天子是共主,同宗的族长,因此是大宗,同姓诸侯是小宗;在封国,诸侯是大宗,卿大夫是小宗;卿大夫在本宗族各分支中,也处于大宗的地位,士是小宗。宗法制实质上是区别奴隶主贵族的等级、职位和权力、财产分配的制度,是实行分封制的依据。
8、嫡长子继承制
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最核心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为别子,庶子分别被分封为诸侯、卿、大夫、士,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由嫡长子继承的王位可以确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把西周社会的统治者既区别又联系地组合起来,形成严密的宗法制度,目的在于解决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稳定社会的统治秩序。
9、成周八师
屯驻在成周(河南洛阳)的西周王室军队。周灭商以后,兵分三部,殷八师、成周八师、西六师,以护卫和监管各地。成周八师驻守洛邑对巩固周王室对东方的统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0、共和行政
国人后,厉王出逃,宗周一片混乱,国人推举共伯和代行政事。这一年为公元前841
年,史称共和元年,是中国历史上有确切纪年的开始。召公、周公二相临时主持政事,收拾残局,号曰“共和”,所以称为“共和行政”。
11、井田制
井田制是商周时期的一种商周时期的一种土地制度,因其土地区划形同井,故得名。井田制是从氏族社会土地公有制演变而来的。周朝实行井田制即作为诸侯百官的俸禄等级单位,又作为控制奴隶的计算单位。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得买卖,只能有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继承。井田制下的土地分为公田和私田。公田的收入一律收归国家,私田是村社成员的份地。公社成员必须按照制度定期更换份地,并跟着份地的变化而迁居。所以劳动者对私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是国家所有制。
12、宣王中兴
宣王即位、国家的情况残破不堪,周边的民族一再侵袭,社会仍动荡不安。宣王在周公和召公的辅助下,首先整顿内政,社会秩序。进而对周边的民族展开斗争。关于此事,史称“宣王中兴”。宣王在位四十六年,在政治和军事上确是取得了一些成就。他在对严允
、西戎、徐戎、荆楚进行的一系列战争中,取得不少胜利;但也有失败之时。宣王一再征兵徭,遭到大臣们的反对,农奴也大量的逃跑,有些农村成为鹿场,有些田园鞠为茂草。所谓“宣王中兴”,已掩盖不住西周的败落景象。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13、幽王之乱 
幽王宠爱褒姒,废申后及太子宜臼,立褒姒为后,以褒姒子为太子,致使朝政混乱,诸侯离心,公元前771年,申后之父申侯联合缯侯、犬戎进攻宗周,幽王及伯服被杀死于骊山之下,褒姒被掳走。
济南经济广播14、平王东迁 
西周末年,周幽王立宠妾褒姒为后,以其子伯服为嗣,废申后行业太子宜臼。周幽王十一年(前771)宜臼逃至申国母舅家,申侯遂联合缯国和犬戎伐周,杀幽王、伯服于骊山下,西周覆灭。申侯、鲁侯、许文公拥立宜臼为王,是为平王。次年,因镐京及王畿遭战争破坏,平王得晋、郑、秦和其他诸侯之助,东迁与雒邑(今洛阳),重建周王朝,为东周之始。
15、国野
周代王都城郭以内称“国中”,距城百里之内称“郊”,“郊”以外称“野”。一般说,“国”包括都城中及四郊之地,其居民称“国人”。“野”的居民称“野人”,或成“氓”、“野民”。各诸侯国与此类似。
16、五礼 
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统称五礼。吉礼是对先祖与各种神只进行祈求福祥的礼节。凶礼是指哀邦国之忧的丧葬礼节,还包括对天灾人祸的哀吊。宾礼是诸侯对王的朝见、诸侯间的聘问和会盟等之礼节。军礼是战争、田猎、筑城等动员大量人力的活动的礼节,即大师之礼、大田之礼等。嘉礼是为了亲善万民的礼节,包括婚礼、冠礼、飨燕礼、庆贺礼、宾谢礼等。所有礼制,是法律的补充,强调贵贱等级的区分和贵族社会的正常运作。   
17、五刑 
根据《尚书·吕刑》所记,周代的刑罚有五种,即墨(脸上刺字涂青,罚为奴隶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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劓(割鼻子);(断足,即刖刑);宫(男子割势,即阉割生殖器和女子幽闭);大辟(斩首)。这五种刑罚的律条,墨刑和劓刑各一千条,刖刑五百条,宫刑二百条,大辟二百条,共有三千条。其法网严密,远远超过了前代。
18、五服制度(后代对西周地方制度的理想化记述)
  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侯服﹑甸服﹑绥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服,服事天子之意。
19、国野制度  乡遂制度
  国人—— 议论政事,有当兵的权利义务
  野人——从事农业生产,提供赋役
  国人所在区实行乡制,野人所在区实行遂制
20、尊尊亲亲 
  西周政权是以宗法制为基础,族权和政权合一,各级贵族必须十分重视这种宗法关系,尊奉他们共同的祖先,树立牢固的尊祖敬宗观念。被分封的贵族各有等级阶梯,他们一方面通过「分亲」关系,与所属的贵族确立比较固定的隶属关系;同时又要依据他们的亲属关系,以确定最基层的劳动组织。
21、工商食官
西周官营手工业制度。指当时的手工业者和商贾都是官府管的奴仆,他们必须按照官府的规定和要求从事生产和贸易。在这种制度下,周王室和诸侯都有官府管理的各种手工业作坊,属司空管辖。这些手工业作坊的各类生产者称为百工,他们既是具有一定技艺水准的工匠,又是从事手工业生产的管理者。屋面瓦种类
22、霸政
A 尊王 B 攘夷C 禁抑篡弑D 裁制兼并
  自周室东迁,西周封建一统重心顿失,诸侯纷争,内外多事。赖有霸政,封建制度方能大体延续,霸政可视为变相的封建中心。
23、春秋五霸
春秋时期出现的五位霸主。一般认为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是春秋五霸。一说五霸中没有宋襄公和秦穆公,而有吴王阖闾和越王勾践。事实上,这些人物在春秋时期的历史舞台上都曾扮演过重要的角。
24、郑庄公小霸 
郑庄公在位时,为周王室卿士,周平王不满郑庄公长期把持朝政,欲分庄公权,周郑交质,周桓王启用西虢公,分庄公权,周郑交恶。公元前707年,周郑大战于儒葛,王师败绩,郑庄公以枭雄的姿态称雄一时。 
25、齐桓公 
齐国国君,名小白,春秋五霸之一,任用管仲为相,实行相地而衰征,三其国而五其鄙,作
琢磨内政而寄军令,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存邢救卫,在中原诸侯中树立威信,公元前651年,齐桓公葵丘会盟,周天子派人参加,其霸业达到顶峰。 
26、晋文公 
晋国国君,名重耳。春秋五霸之一,在外流亡十九年最终即位,任用赵衰,狐偃,昭旧族,爱亲戚,明贤良,轻关易道,通商宽农,国力提高,后出兵平定王子带之乱,护送周襄王回国,树立了极高的威信。在城濮之战中取得大胜,确立了霸主地位。 35,楚庄王 
楚国国君,春秋五霸之一。公元前613年即位,任用公孙敖改革内政,国力提高,问鼎中原,公元前598年,破晋救郑,公元前594年,破晋救宋。中原诸侯纷纷臣服,确立了霸主地位。 
27、秦穆公 
秦国国君,春秋五霸之一,其在位时向东扩张,屡次受挫,淆之战后,秦穆公与晋又有过几次交锋,双方互有胜负,但始终未能打通东进的通道,便把矛头指向邻近的戎狄部落,短短五六年益国十二,开地千里。取得了独霸西戎的地位。
28、三桓
春秋后期鲁国的三家贵族,即孟孙、季孙和叔孙。这些人分别是桓公之子仲庆父、季友、叔牙和后裔,故称为“三桓”。其中季氏势力最大。三桓作为私家势力的代表,从鲁宣公时期开始专权,到鲁悼公时,完全控制了鲁国。
29、吴越争霸 
公元前496年,吴伐越战与 李,吴师败绩。吴王阖闾受伤而死,公元前494年,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攻陷越都,越王勾践求和。勾践战败后不忘雪耻,卧薪尝胆,乘虚而入。公元前473年越攻吴破姑苏,夫差自杀,吴亡。
30、相地衰征
齐国在春秋初期,井田制的剥削方式已经不能维持,为摆脱这种困境,齐桓公任用管仲于西元前 686年开始改革,实行“相地而衰征” ,即按土地美恶分等差征收实物税(租)井田制虽未完全遭到破坏,但废除了共耕公田的制度。这一改革是剥削方式的大变化,导致了分散的个体农民经济出现。这个变化具有重大意义。
31、葵丘之盟
春秋时齐桓公主持的一次诸侯盟会。桓公在阻止戎狄、荆楚对中原侵犯和王室之后,于齐桓公三十五年(前651)邀集鲁、宋、卫/郑、许、曹诸国君于宋之葵丘会盟。相约「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盟约规定:凡同盟诸侯都要和好,不要乱筑堤坝壅塞水流,不要阻碍粮食流通,不要废黜太子,不要以妾为妻,不要让妇人参与政事,不要擅杀大臣,等等。周襄王命卿士宰孔莅会,赐齐桓公王室祭祀祖先时的祭肉。这标志着齐桓公已成为周王承认的合法霸主,齐国的霸业达到了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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