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服务厅工作流程
第一条、为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推行申报纳税“梦见东西一窗式”管理、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合理简化办税程序,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市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流程。
第二条、依据四星级办税服务厅的要求,办税服务厅应具备纳税人所有涉税事宜的协调和回复能力。凡是纳税人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统一归口办税服务厅负责,实行“一站式”服务
第三条、税务登记
(一)设立登记: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事项,首先由办税厅窗口人员提供登记表格,并一次性告知要提供的资料和表格填写要求,并辅导纳税人办理。
纳税人表格填写符合要求,资料齐全的,窗口人员受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即时办理完毕。初审不符合规定的登记岗当即退回纳税人补正。每月底登记窗口应通过《征管事项转办单》将登记信息传递到管理所,由管理明确管理员,然后调查核
实登记信息并补充税种登记等相关信息。
(二)变更登记:流程与税务登记相同。
(三)注销登记:1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后查验纳税人以下资料:
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职代会的决议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供工商机关发放的注销决定;
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
管理或稽查部门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
2.以上资料齐全后发放并要求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纳税人填写并盖章后通知15天内领取批复。
3.登记岗受理后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转到资料传递岗综合服务岗。
台式机如何装系统4.资料传递综合服务岗将该表传递给大厅发票岗审核是否欠缴发票,然后传递到管理所审
核签字。
5、管理所将表格传综合业务科审核签字,办理注销登记,在3天内回复大厅。
(四)、停歇业管理
1. 纳税人申请停歇业,受理岗辅导纳税人填写《停歇业审批表》,审查是否有欠税并在纳税手册《停歇业审批表》上签字,然后当即通知发票岗审查是否有未使用发票并签注意见,如果有未使用完发票应收缴发票和发票领购簿。通知纳税人7天后领取批复。
2. 受理岗将资料转到综合服务岗;
3. 综合服务岗2天内传递到管理所;
4. 管理所2天内传递给综合业务科审批录入后,回复到大厅。
女朋友说太满了第四条、发票购领
1、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发票登记手续。
2、发票岗针对纳税人的不同类型进行如下处理:
在企业类纳税人首次提出购票申请时,对购领发票申请人提交的税务登记证、办税员证、经办人身份证明、〈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进行初审核,核定品种、月用票数量,在纳税人〈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在纳税人提出变更品种、数量时,对申请人提交的〈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核定品种、月用票数量,在纳税人〈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通知纳税人7日后领取(发票购领手册),并且当日移交资料传递岗转到相关到管理所审核,管理所当日审核后传递到综合业务科进行审批。
在个体纳税人办理首次购领申请时,根据纳税人填写的〈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内容,办理发票登记手续,并且当即移交管理所定税后领取相应发票。
3、发票岗对首次领购发票申请,根据经审批的《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核发《发票购购手册》、加盖发票专用章,在受理发票购领申请的3天内(特殊用票为当兵祝福语大全5日内)交付给申请人。对变更发票登记申请,根据经审批的《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在受理发票变更申请的2天内核发新的《发票购用手册》给申请人,同时收回旧的《发票购用手册》。
第五条、发票自印
1、已办理税务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票单位,发票管理窗口可受理纳税人申请;发放《自印发票申请审批表》
(母亲节给妈妈发多少红包合适1)发票年使用量较大(月平均使用量达30本以上);
(2)统一发票样式不能满足企业业务需要;
2、发票岗对自印发票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发票样式、《自印发票申请审批表》进行初审,2日内将申请资料交综合业务科
3、发票岗在收到综合业务科的《自印发票发放通知书》后,华为手环4pro2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纳税人凭《自印发票发放通知书》领取发票。
第六条、减免税申请
1、符合减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受理反馈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综合服务窗口发给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或《税前扣除审批表》”。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减免税资料,包括:
(1)书面申请报告;
(2)减免税申请表;或税前扣除审批表
(3)各税种减免税操作规程规定应报送的其他资料。
(2)减免税申请表;或税前扣除审批表
(3)各税种减免税操作规程规定应报送的其他资料。
2、综合服务岗受理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及报送的资料时,应按照各税种减免税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初审,主要负责审核:
(1)申请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2)申请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并进行逻辑性审核;
(3)报送资料是否齐全。
(1)申请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2)申请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并进行逻辑性审核;
(3)报送资料是否齐全。
3综合服务岗将相关资料传递到综合业务科调查、审批。
第七条、定额核定申请
1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在受理纳税人初次核定或调整核定税款的申请时,应发放《年(季)纳税定额申请核定表》交纳税人填报。(新办登记户的初次核定申请在设立登记同时进行,)登记窗口在收到纳税人报送完整的申请资料后1日内,传递到资料传递岗。
2资料传递岗7天内传递给分局业务副局长。
第八条、申报征收
1、申报纳税窗口(下称征收岗)受理申报时,应及时对申报表、报告表和其他报送资料的以下申报内容进行即时审核。
(1)纳税申报表、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2)申报表、报告表上章戳及有关人员签章是否齐全;
(3)税种、税目代码、应税项目、应退(免)税项目、减免税、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应免抵退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项目、代收代缴税款项目是否齐全、准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标准涉税帐号是否正确,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逻辑计算是否正确,税款所属期是否正确;
(4)财务报表等其他资料是否报送完整,是否在资料右上角上标注管理代码。
(5)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其他审核内容按照具体税种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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