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管理各物业辖区停车场(库)车辆停放收费管理,明确收费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飞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各物业辖区车辆停放收费管理。
2.  职责
3.1门岗值勤秩序维护人员或车管员负责收取临时停车费,每日交班前汇总上缴管理处。
3.2各管理处负责按本规定收取辖区各种车辆停放的停车费,每月末汇总上缴公司财务处,严禁截留、挪用。
3.3公司财务处负责收取各管理处上缴的停车费,按规定纳入各相关帐户并存储。
3.  操作步骤和方法
4.1临时停放:
4.1.1外来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进入时,经门卫秩序维护人员询问事由、验证、登记《车辆出入登记表》,发给驾驶人员《车辆出入证》,由秩序维护人员(车管员)负责引导停放在规定的临时停车地点;
4.1.2外来机动车辆离开时,由秩序维护人员(车管员)依据车辆登记进入、离开时间计算停车时间,并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如有损坏路面、公共设施、违章的,应按规定收取赔偿费、违章费)后方可放行。
4.1.3 业主(住户)的车辆未办理长期停放手续在辖区停放的,按外来机动车辆临时停放收费标准收取临时停车费处理。
4.1.5车管员或秩序维护人员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收费,妥善保管,每日交班前汇总上缴管理处。
4.2长期停放:
4.2.1业主(住户)的机动车辆需长期停放在辖区停车场(库)固定车位的,必须到管理处办理车位租赁使用手续,领取《停车证》,凭证出入,对号停放车辆;按《收费标准》按
月将停车费缴纳到管理处(或和管理费同时交);若停止使用车位时,应及时到管理处办理注销手续;如发生丢失或私自转让停放证(车位),须按章扣留押金并取消停放证。
4.2.2业主(住户)的非机动车辆需长期停放在辖区停车场(库)的,必须到管理处登记,办理停放手续,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月将停车费缴纳到管理处。
4.2.3各管理处指派专人负责办理车辆停放登记立户手续,负责收取临时停车费、固定停车费,每月末汇总上缴公司财务处。
成本核算员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按公司成本管理的要求,负责统计与核算机械单机成本;
2、负责编制单机成本报表、非计划修理质量分析表、机械高值材料消耗报表等;
3、负责装卸机械辅助生产费用、车间费用的分类、统计、核算工作;
4、负责编制辅助生产成本报表和机械成本总表;
5、负责编报机械维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6、负责登记机械变动情况;
7、按照要求,按时报送或提供各类报表;
8、负责本岗位责任范围内安全、防火及卫生工作;
9、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本人补充修改
安全记录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记录,确保安全记录的有效性、完整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记录的收集、标识、编目、归档、保存、维护、查阅、保留和处理等管理。
三、工作职责
安全科负责安全记录的规范审查,负责职责范围内各项安全记录的填写和管理,负责对安全记录进行管理。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记录规范
记录名称:简短反映记录对象。
记录编码:编码是每种记录的识别标记,每种记录只有一个编码。
记录顺序号:顺序号是某种记录中每张记录的识别标记。
记录内容:按记录对象要求,确定编写内容。
记录人员:记录填写人、负责人、审批人等。
记录时间:按活动时间填写,应注明年、月、日。
记录单位名称。
呈送单位、报送单位。
保存期限和保存部门。
(二)主要安全记录项目
事故、事件记录:
风险评价信息;
培训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平安工地评价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现场安全措施纪要;
隐患整改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
许可文件;
应急演习记录;
承包商与供应商信息;
维护与校验记录;
技术资料图纸;
其他安全记录。小娘惹演员表介绍
(三)安全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内容真实、准确、清晰;
填写及时、签署完整;
编号清晰、标识明确;
易于识别与检索;
完整反映相应过程;
明确保存期限。
记录采用书面和电子媒体,如硬盘、磁带、磁盘、光盘等其他媒介。
记录必须使用黑或蓝墨水或圆珠笔填写,不准用其它颜的墨水的笔填写记录。
记录要按实际发生的时间进行记录,不准超前或拖后记录;
表格类记录要按表式内容进行全面认真的记录,做到书写规整,字迹清楚,不准少记或漏记,不准随意乱写乱画,不准弄虚作假,伪造内容,任意涂改。光棍节短信
缺项中的部分应注明原因,不能和划线代替,不能留空白。
记录表格要求记录者、负责人或审核人签字,不准代签记录。
记录能追溯相关的活动、产品或服务。
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标示和评审。对过时或需要修改补充的文件,要在规定时间下《记录更新登记表》给单位,并限期根据PDCA循环编写合格后,由安全科存档并通知相关人员执行。
记录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其保存期限并予以记录。
(四)安全记录管理
1.记录应妥善保存,记录原件一般不准外借,只有在记录保管员处查阅,特殊情况下,须经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在规定时间内送还。
2.贮存于计算机系统数据库内的记录,要复制备份文件,以防原始记录丢失,应注意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更新以及为调用记录所必须的硬件和软件的可获得性,同时要规定各类记录调用的授权和设置防火墙,以及其他所需的信息安全措施,各种电子媒体记录也要进行控制,不能随意复制、拷贝,如需复制、拷贝须经该单位领导同意。
3.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需长期保存。
4.记录不得随意复印,经分管安全副经理批准复印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填写《记录借阅登记表》。
5.安全科将定期、不定期对安全标准化相关记录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审,发现问题要求其积极整改。
(五)安全记录的标识和检索
1.根据《文件和资料控制管理制度》,每一安全记录表式均应按规定有唯一的编号,内容主要是标题(名称),编号。
赞助策划书2.安全科编制《安全文件目录一览表》以便检索和管理并定期更新,并将安全记录表收集汇总成《安全管理记录汇总》。
行车点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午必须携带常用点检及检修工具到现场按规定区域,对行车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对所检查的问题进行整理和记录,并填写相应的点检记录。
(2)对点检所发现的设备隐患,应及时以文字性通知(紧急情况则口头通知)维修工,以便其及时整改。
(3)对班组所不能解决的设备隐患难题,要积极与技术人员一起进行协商并出解决办法。
(4)每周应积极收集班组的设备隐患,并视情况将一些整改时间过长、难度较大的项目安排计划检修,上报设备科。
(5)对行车的检修、改造工作以及新装行车的质检工作,必须到现场了解检修(安装)进
度情况,并协助技术人员共同抓好检修的落实和检修(安装)质量的验收,同时应做好检修(安装)记录。
(6)对行车的主要运行参数,一定要有异常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人员。计算机与信息管理
(7)配合技术人员做好设备的年度检修工作及相关的一些准备工作。对在检修过程中所出现的违规现象,要及时加以制止,并上报相关人员。归纳设备点巡检中所发现的问题,并将其进行分类、统计、存档。
(8)按照贯标要求填写以下各种记录:《重要隐患、点检反馈台帐》、《事故、故障、点检、反馈统计表》、等安全管理类记录。
公路改造项目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成立重大事故应急领导组。
组长:
新手学电脑打字副组长:
组员:
二、设立抢险车
三、于当地人民医院建立绿通道,。
四、配备急救药品,并保证使用状态完好。
五、一旦发生险情和事件,应立即停止作业,值班人员在向应急领导组汇报的同时马上组织人员疏散和抢救受伤人员。值班电话:。
六、应急领导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抢险救护。
七、迅速查明原因,即时清理,疏散人员,马上设立警戒线,做到指挥到位,抢救到位及时,在抢救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动态,以免再次发生伤害。
八、在接到报告的同时,立即于当地医院联系,:120,如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直接拨打求救电话:96565
九、成立事故调查处理组,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追纠处理。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
1.监理部应对所有拟用于工程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在进场时按规范、规程、验标进行检验。严格控制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及使用,禁止先用后检。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进行复验,填报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等)。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材料,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验收标准规定的比例采取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方式进行检验、复验。
4.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经检验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及时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批准进场使用。
5.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进场,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应坚决清离施工现场。
艾组词车辆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营运客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完好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禁带病车运行,确保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车辆总的管理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二、营运的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0)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有关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三、公司按规定设置专门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四、从事营运的客车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三级以上;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车辆应符合部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2)规定的高、中级客车,车辆状况达
到二级车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老旧车辆或达到报废车辆参加营运。
五、车辆应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8344-2011)要求进行-级、二、三级维护,车辆的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或客车厂家保养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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