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的骨品制度
朝鲜历史课论文
论文题目:新罗的骨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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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主要主要对新罗(公元前57年—公元935)的骨品制度进行分析研究,韩国历史上也出现过三国鼎立的局面而最终新罗实现了三韩一统。与同时期的中国唐朝一样,这时的朝鲜半岛在政治、文化和经济上也进入了鼎盛时期,封建王权不断加强,贵族势力被不断削弱,出现了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新罗的统治阶级是以国王为首的封建贵族、官僚和地主。贵族实行骨品制度,从上到下分为5个等级,即圣骨、真骨、六头品、五头品、四头品。根据不同
的等级分别订出担任官职的最高限度。新罗的被统治阶级有良人、奴婢、部曲民。在一定时期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也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起逐渐暴漏出来的弊端也成为新罗最终灭亡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 封建王权 贵族势力 骨品制度 弊端
教师节感恩语1.骨品制的产生及发展
新罗建国初期,正值西汉王朝时期,由于其的特殊地理位置所限,它没有像高句丽那样很早就接受了中国的先进文化。朴赫居世居西干时期新罗还属于部落联盟的社会状态,原始贵族民主制度解体之后,新罗开始实行“骨品制”。一般以法兴王7年(520)颁布律令为骨品制最后形成的标志:“法兴王制,自太大角干至大阿飡紫衣,阿飡至级飡绯衣并牙笏,大奈麻奈麻青衣,大舍至先沮知黄衣。伊飡匝飡锦冠,波珍飡大阿飡衿荷绯冠上堂,大奈麻赤位,大舍组缨。” 1这是一种严苛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决定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的社会等级制度。但实际上在此之前就有了骨品制的记载,所以还有一种说法是4世纪时,新罗用武力统一辰韩各部,以庆州为都城。统治集团为了巩固其特权地位,制定了等级制度,称为“骨品制”。“国人谓始祖赫居世至真德二十八 王,谓之圣;自武烈至永,谓之真骨。唐令
狐澄新罗记曰,其国王族谓之第一骨,余贵族 第二骨。” 2
目前最普遍的说法是:骨品制大概是在新罗母体斯卢国吞并周围辰韩小国,古代国家统治体制逐步建立的过程中形成的。最初构成斯卢国的六部(村)每部大概方圆10公里,为一个氏族集团。氏族集团内部又分为几个家系集团,每个家系集团居住在一定的区域,形成一个村落社会。后来因为每个村地域之内又出现了若干小村落,六村改称六部。这样氏族内部出现了不同的层次,在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1世纪中叶六村成为一辰韩小国斯卢国时,这种层次分化也就开始意味着多层次的权力分化和阶级分化。这时在包括金城、月城、鸡林在内的地域,也就是以赫居世、脱解、阏智为始祖的移居民集团所居住的地域,逐渐形成新的政治中心区域,最后发展为都城,朴、昔、金移居民集团构成王室势力,而原来的六村被编为具有地方行政区划性质的六部,村长势依然是六部的统治势力。随着血缘关系日益淡化,而政治关系日益加强,朴、昔、金王室势力成为适用骨制的特权阶层,而六部长势力形成头品制的头品制的六头品阶层,其下的家系长势力形成五头品阶层,六部其余成员形成四头品至一头品阶层。
在公元2-3世纪斯卢国吞并了周围辰韩小国。在这一过程中,被吞并的小国的一部分统治
势力也被编入新罗的身份制。而在原斯卢国,即王京人内部,随着王室势力日益扩大与分化,王族势力移居六部而带来的六部社会的变化,骨品制也不断调整。大概到法兴王7年(520)通过颁布律令而最后确立。骨品制的最后形成一方面是新罗自身传统的作用,另一方面大概也是受中国律令制度和佛教影响的结果。
2.骨品制的具体表现
骨品制分为骨制和头品制。骨制有两个等级,即圣骨和真骨,而头品制有六个等级,从最高的六头品一直到最低的一头品。新罗贵族按血统确定等级身份及相应官阶,不同骨品不通婚姻。骨品世袭不变。具体表现如下:
圣骨血统+圣骨血统=圣骨血统
    圣骨血统+真骨血统=真骨血统
    真骨血统+真骨血统=真骨血统
    在骨品制下,新罗人根据其不同的身份,使用不同的服、车骑、器用和屋舍。法兴王7年(520)春正月“颁示律令,始制百官公服朱紫秩”。对于新罗服制的演变,《三国史记》记载“新罗之初,衣服之制不可考”,到法兴王时“始定六部人服尊卑之制,犹是易
俗”,后来太宗武烈王金春秋从唐朝请袭唐制,到文武王在位时又改订妇人之服,此后衣冠制度才完全与中国相同。法兴王时期的服制如下:“法兴王制,自太大角干至大阿飡紫衣,阿飡至级飡绯衣并牙笏,大奈麻奈麻青衣,大舍至先沮知黄衣。伊飡匝飡锦冠,波珍飡大阿飡衿荷绯冠上堂,大奈麻赤位,大舍组缨。”4
骨品制度按个人骨品即世袭血统决定受尊敬程度,根据不同等级分别制定出担任官职的最高限度,达到一定骨品等级的,才可以授予一定的官职,因此,人的仕途受到个人在骨品制中所具有的等级身份的制约“(儒理尼师今)九年(公元32年)春,改六部之名,仍赐姓,杨山部为梁部,姓李。高墟部为沙梁部,姓崔。大树部为渐梁部(一云牟梁),姓孙。干珍部为本彼部,姓郑。加利部为汉祇部,姓裴。明活部为习比部,姓薛。又设官有十七等。一伊伐飡,二伊尺飡,三飡,四波珍飡,五大阿飡,六阿飡,七一吉飡,八沙飡,九级伐飡,十大奈麻,十一奈麻,十二大舍,十三小舍,十四吉士,十五大乌,十六小乌,十七造位。”3不仅如此,骨品还决定了一个新罗居民可以居住的住所的大小。骨品制也意味着在社会特权,不仅带来相应的政治和社会地位,而且会带来相应的经济利益和发展集会。具有四头品以上的身份,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官等,担任相应的官职。文武官僚可以分得禄邑、官僚田,或获得岁租、月俸,有土地和奴婢。
骨品制的重要政治功能是与官等制结合,规定不同身份等级的人可以享有的最高官等,由此而决定其可以担任的最高官职。
骨品制与官等制具有对应关系,官等制又与官职相联系,所以骨品制成为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础。骨品与官等的对应关系如下表:
官阶
官阶名
骨品
1
2
3
4
5
伊伐飡(角干)
伊飡
迊(匝)飡
波珍飡
大阿飡
真骨
6
7
8
9
阿飡
一吉飡
沙飡
级伐飡
六头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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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1
大奈麻
奈麻
五头品
12
13
14
15电脑的ip地址怎么看
16
17
大舍
舍知(小知)
吉士
大乌
小乌
造位(先沮知)
四头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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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字摘抄
新罗国的统治集团是由三姓王族和六部贵族组成,为巩固其特权地位,同时以森严的「骨品制」来划分血统与身分的阶级地位 ,其中,又以金、昔、朴三家王族地位最高,不但可世袭王位,还独占整个官僚体系,拥有无上权力。纵观新罗的整个发展过程,王位或传子孙,或传女婿,或传叔伯,但都没有超越骨品制的限制。开始的时候,王位的袭承只有最显贵的圣骨血统家族才可选拔人选。自真骨出身的金春秋登上王位,才改变了圣骨品独揽王位继承特权的局面。新罗历史,依其王族姓氏交替王位, 约可分之为四期:一、朴氏王族时代(前57~184),二、昔氏王族时代(184~356),三 、金氏王族时代(356~912),四、新朴氏王时代(538~935)。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罗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三个女王,第一位女王是善德女王,在位十六年,以聪明著称。第二位女王是真德女王,64 7-654年在位,在位期间与中国唐王朝交往密切,政绩斐然。据说真平王死后,他的两个弟弟已死,三兄弟都没有留下子嗣,也就是说再也没有圣骨男性了,所以由真平王的长女善德女王即位。但是善德女王的后代并不能取得圣骨身份,不能继承王位,所以在善德女王死后由真平王的弟弟真安葛文王国饭的女儿继位,也就是是真德女王。第三位女王是真圣女王,定康王死后,由同母妹金曼继位,是为真圣女王,在位期间因贡赋繁重引起各地皆反,后禅位。由此可见新罗是一个血统至
上的国家,圣骨圈里没有男性的情况下,也可以让女性即位,男女观念相比之下就显得弱化了很多。
3.受骨品制度影响较小的体
僧侣集团,因为所有身份层的人都可以出家为僧侣所以虽然与骨品制有关系,但是较少受到骨品制的统制。但是有资格派遣到唐朝的大多是王室和贵族,更有意思的是好多王子也被遣送到唐朝当了僧侣,以下是几位著名法师的简介
法号
在世时间/年
身份
圆测
613—696
新罗王族
元晓
617-686
贵族
无相
684—762
新罗王第三子
义湘
625~702
贵族世家
慈臧
王子
.花郎与花郎徒。以誓约和信仰而结合的花郎集团与骨品制的血缘主义有很大的不同,所以
花郎不仅为新罗培养了很多有名的将军和勇敢的战士,对新罗统一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在王权和贵族势力之间起到缓冲的作用,是整个骨品制社会的缓冲和纽带。这种青年组织是以年龄为根据所以往往比氏族或地缘集团具有更广的范围基础。但是并不是所有新罗青年男子都可以成为花郎徒,只有王京六部出身的青年男子才能成为花郎徒,大概被纳入骨品制之内的贵族和平民出身者皆可参加。
因饥馑而产生的游民,盗贼。到新罗后期,骨品制面临危机,各阶层中,尤其是地方势力中也出现了一些对新罗不满的势力,他们也希望摆脱骨品制的限制,这成为最后新罗分裂为后三国,并最终走向灭亡的重要原因
4.骨品制度的废除
    骨品制一方面是新罗古代国家形成过程中社会阶层分化的产物,另一方面也因骨品制主要适用于王京人,也维持王京人的共同体意识。也许正因为有骨品制的影响,在新罗时代一直存在着王京人与地方民的差别。
新罗中代王权势力大大加强,真骨贵族势力遭到打击,六头品以下的官僚得到任用,在中
央形成了以执事部为中心的官僚体制。神文王9年(689),下令废除禄邑制度,对真骨贵族也分给官僚田,进一步削弱了真骨贵族的经济基础。通过一系列的努力,到圣德王时期武烈王系的王权强化达到顶级阶段,政治局面,“万波息笛”成为这一时代景象的象征。
但是各种制度改革并未能使新罗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君主集权的官僚制国家,武烈王系的王权仍受到来自真骨贵族势力的潜在威胁。景德王(742-764)16年(757)恢复禄邑制度之后真骨贵族势力开始恢复。此后新罗政局就在王党势力和真骨贵族势力的对抗中延续。
到新罗中代末年惠恭王(765-779)在位期间,真骨贵族的叛乱频繁发生。当时奈勿10世孙金良相、奈勿12世孙金敬信和武烈王系的金周元之间为争夺王位而暗中角逐。惠恭王(765-779)16年(780)上大等金良相以镇压伊飡金志贞的叛乱为由起兵,不仅诛杀了金志贞,也杀了惠恭王,自立为王,是为宣德王(780-785)。从此中代武烈中国假日王系王统断绝,新罗历史进入下代,而下代的20个王皆系远代旁系王族出身者。
在新罗中代和下代,贵族之间安逸、享乐、游兴和奢侈之风日盛,对从中国等地输入的奢侈品趋之若鹜。贵族的堕落腐化也带来了贵族集团内部竞争的加剧。因为要维系费用高昂
的奢侈生活,必然要获得相应的政治和社会地位,也就是要获得官职。但是到新罗下代,由于贵族数量的增加,即使真骨贵族也难以维系从前的地位。在新罗下代,随着真骨贵族人数的大大增加,即使是王的近亲,在入仕上也不得不受到诸多限制,王的从弟、从叔往往也只能得到舍知这样比较低的官等,实际能担任的官职也往往只能是县令、长史等低级官职。同时,王室和真骨贵族也分化为不同的家系,在五庙制实行后更分化为众多的小家族。各家系在争夺王位和政治权势的同时,也经历着自我淘汰的过程,更加速了真骨贵族内部的矛盾对立和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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