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
1、察举制:这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官制度中制度荐举的一种。 察举,即经过考察后进行荐举,是在先秦乡里荐举选士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选官制度。此制盛行于两汉,中衰于南北朝,而在其后历代王朝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春秋时期已经有通过基层逐级察举,由地方官向国君推荐入才的制度。在战国时期则规定地方官在年终上计的时候,必须向中央推荐一定数额的人才,经过国君或有关部门的考核而授予宫职,后来则演变为察举。
汉代察举的具体方法是:由皇帝下诏指定荐举的科目,由丞相、诸侯王、公卿和郡国守相等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考察和荐举;应举者按不同的科目进行考试,或由皇帝出题策问,或由远相、御史二府(东汉改为尚书)及九卿策试;根据对策的成绩高下,分别授予官职或选入郎官 继续深造;
从制度看,国家对察举的管理还是比较重视的,但由于察举的标准过于笼统,也缺乏严密的考试,再加上政治昏暗和公卿守相举荐的多是门生故吏,所以在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弄虚作假,造成风气日坏,使虚名伪进之徒经过钻营进入公门。此制在东汉后期已经败坏不堪。
2、三互法 :是我国古代职官任用限制中籍贯和亲属回避限制方面的内容。
"三互法"的基本内容:本地人不得为本地长官,目的是防止这些人在家乡徇私舞弊;婚姻之家不相互监临;兄弟子侄及有婚姻戚属关系的人,不得在一个部门或地区为官,如果选在一个部门或地区为官,其中一人要申明回避,一般是职级低者回避职级高者,辈分晚者回避年尊者。自此以后,历代不断完善回避制度,除涉及回避籍贯、亲属之外,还包括师生、同乡等。
3、军机处
雍正继位不久,正值西北用兵,为紧急处理军务,雍正初年在皇宫内隆宗门内设立军需房,选内阁中书之谨密者入直缮写。军需房后改军机房,再改为军机处。 军机处设首席军机大臣一人,另有军机大臣、军机大臣上行走、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军机章京等若干人,不设书吏等具体办事人员,以保证办事的机密程度。
它的主要工作是草拟皇帝的谕旨,特点是密、简、速, 雍正创建军机处,乃是中国古代官制史的一大发展,论者多给予较高的评价。
怎样追讨货款军机处不设衙门,不颁发关防,不准以军机处的名义独立发文和直接指挥各级军政部门, 军机处只是一个力求准确贯彻皇帝意图的御前机要处,不是有权威的宰相府。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后期皇权高度集中的产物。
4、猛安谋克制
是中央政务管理体制中"因俗而治"的政治管理机构的一种。
猛安谋克制原来是女真族在部落联盟时期的组
织形式,猛安为部落单位,谋克为氏族单位。完颜阿骨打时规定300户为一谋克,10谋克为一猛安。金代进入中原以后,在地方行政中保留这一制度,与州县形成互不统属的两个系统,施用范围除女真族之外,还有归附的契丹和部分汉人所在地区。
猛安相当于防御州,谋克相当于县,主管休整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是军事编制、生产单位、地方行政三位一体的组织。
5、三省六部制
隋代在前代的基础上更新了中央官制,确立了以三省六部为核心的中央政务体系,这套制度基本上为唐、宋所承袭,一直影响到明清。
三省 即中书、门下、尚书省。中书省掌管草拟诏令文书,设中书令、侍郎、舍人等官。门下省"掌出纳帝命、封驳",设侍中、黄门侍郎、给事中等官。尚书省综理全国政务,设尚书令(不常设)、左右仆射、左右亟、左右司郎中等官,下辖六部。
六部 即吏、户、礼、兵、刑、工部,各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吏部掌管官吏的铵选、考课、勋封等事务。户部掌管户口、田土、财政、赋税等事务。礼部掌管礼仪、祭祀、学校、贡举等事务。兵部掌管军事行政、后勤供应、武服铨选等事务。刑部掌管司法狱讼和司法行政等事务。工部掌管水利土木工程及工匠等事务。每部各辖四司,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管各项具体事务,三省六部是行政事务的核心,
6、四格八法
这是清代的考课标准。清代在"三等八法"的基础上确定了"四格八法"。"四格",即守(操守)、政(政绩)、才(才能)、年(年资),守分廉、平、贪,政分勤、平、怠。才分长、平、短,年分青、中、老,以守廉政勤才长年青为一等,守平政平才平年中为一等,以守贪政怠才短年老为一等。"八法",即贪、酷、罢软无力、不谨、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及,涉及违纪违法或不称职,按情节给以惩处和降调处分。形成了明确的完整的官吏考核制度。
7、十通
《十通》包括:(1)通典系列:《通典》 《续通典》 《清通典》三书并称"三通典"。
(2)通志系列:《通志》 《续通志》《清通志》 三书并称"三通志"。
开斋节快乐图片(3)通考系列:《文献通考》 《续文献通考》 《清文献通考》, 《清续文献通考》, 合称"四通考"
十部政书的总称, 十通系统完整地记录了中国历代典章制度沿革发展。
8、道
作为地方行政单位的道,最早出现在秦汉。是设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一种地方制度。
唐代的道,最初以地方监察区出现,后演化为地方行政区。唐太宗贞观10年,分天下为10道,派遣黜陟使或观风俗使分巡。10道是依据山川地理形势划分的,是监察区,还算不上一
级行政区。开元二十一年,唐玄宗李隆基改10道为15道,置采访使、观察使常驻,道 开始向行政区转变,最终又回到三级地方行政区划。
明及清初的道是监察分区,道的长官又分两种:守道、巡道。 这种有固定辖区的道,应该算是行政区划。道在制度上虽没有得到认可,但从州县行文都要送一份给道备查来看,道在行政运作上发挥重要作用,事实上已经变为一级行政区。
清代乾隆时期,守道和巡道不但有了固定的辖区,也有了固定的治所, 而以"道员"为专称,并明确规定守道主管民政和财政,巡道主管司法和监察,成为省级以下行政单位。
(二)简答题
1、简述九品中正制的内容及意义
这是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中制度荐举的一种。
歌曲荷塘月歌词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发展。220年,三国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的建议开始实行,亦称"九品官人法",也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取士制度。具体的做法是:任用"贤有识鉴"的官员,担任本籍州郡的大小"中正",由他们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来评定人才等级,然后由小中正上报大中正核查,大中正再上报司徒核实,再交吏部尚书选用。
九品中正制使荐举之责不再属于中央和地方长官,改由专职举士的中正官负责。选用的标准除因循汉代察举所要求的经学、德行、乡间清议之外,又增加了家世、才实等内容。除划分九品之外,还有根据士人德才表现所写成的评语,称为"状",选用人才要将"品"和"状"结合起来,这样就比汉代较为严密了,曾经"儒雅并进",收到过一定政治效果。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中正官全由土族豪门所把持,品评人才也着重于门第,而被选用者也限于士族,推荐人与被推荐者之间又在政治、经济及生活等方面有密切的联系,所以,在以门阀士族为统治核心的背景下,很自然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公门有公,卿门有卿" 的反常格局。官职成
为高门华族的垄断物,在人才选用上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阶级鸿沟。因此,九品中正制很快便成为维护门阀政治、阻塞寒素人才人仕的壁垒。再加上"士人皆厚结姻缘" 的社会风气,更促使九品中正制的社会基础日益狭窄,导致政治上的腐败。 由于加强了荐举与被荐举者之间的连坐和考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收到一定的效果。特别是在一个政权初建之时,团人才不足,官吏缺员,往往使用荐举的方法以应急。
2、简述古代皇位继承人的选定标准条件及保护防范措施
条件:领事馆和大使馆的区别
第一,按照"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传统原则和本民族的风俗习惯来择立皇位继承人。按照儒家的政
治理论,皇权既然是由天授予,当然是终生的、世袭的,皇统
是不能随便改变的"万世一系"。"家以传子,官以传贤"。这是家天下的根本原则。这种原则与宗法制度紧密结合,便确定了嫡长子继承制。如北魏初期的皇位继承采取八部大人推举制。满族入关前,汗位由固山王、贝勒等亲贵公推。
第二,根据本王朝的政治需要,从王朝本身存在和发展上考虑,择立堪任政事和胜任统治的继承人。
天下有情人 原唱有些比较明智的统治者,能着眼于本王朝的根本利益,为维护"祖宗基业",有时能够打破传统的继承顺序,在诸子中选择才能较为出众、堪任政事、胜任统治的皇子为继承人。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间有出现。如北魏太武帝拓跋煮,册立太子晃之后,经常带领他参加征战,经过多次考查,才最后确立他的继承地位。
第三,迫于形势,不得不以所谓"有功于社稷",已经拥有重大军政实力的皇子为继承人。在皇帝诸子当中,有的曾经佐助其父夺取天下,或曾经帮助其父平定内乱外患,他们在未被确受为继承人之前,就已经参与或主持军国大事,建立了引人注目的功勋,这样的皇子往往会被"认定"为继承人。如李隆基在诛除韦后、平定内乱等大事上建立了功勋,掌握军政大权,当时的太子知道无法与之抗衡,被迫让位于李隆基。
第四,"内援外助"是保证皇位继承的重要条件,也是择立继承人的主要标准。
在几个国家政权同时并存的情况下,各国之间经常以婚姻的形式结成盟好。继承人固有母家势力为后盾,其他要争夺继承地位但缺乏强大背景的话子,就不得不考虑实力对比悬殊的不利因素,不敢持续对抗。例如,汉高祖刘邦欲改易太子,改立宠妃戚夫人之子赵王如意以代替早己确立为太子的刘盈,但受到重臣们的一致反对,在掌握有军政强大实力的功勋集团的支持下,太子刘盈终于保住嗣君的位置
措施:
第一, 重视对太子的教育和培养,为太子选定师、傅,设立东宫官属,并给以一定从政实践的机会。
师、博的职责在于辅导教育太子,传授知识和"治道"原则,提高其素质,以期使之成为理想的继承人。设置东宫宫属的目的,是为了让太子熟悉政情,掌握为君之道。一旦继位,这套班子往往很快地转为新皇帝的重要辅助亲信。
日本动漫排行榜2013第二,托孤、建藩,以期匡正和藩卫新主。
在太子年幼或低能的情况下,皇帝经常采取"托孤"的形式,委任大臣辅助新主。从汉武帝刘彻立幼子刘弗陵,让霍光"行周公之事",辅助幼主即位;清代咸丰皇帝遗诏任命 "摄政八大臣"辅佐新皇帝,几乎代代都有"托孤"之举。托孤对于新主即位后的地位稳定和维持原有的政策方针是十
分重要的
第二, 消除妨碍皇位继承的政治势力,以期继承者能在的环境下实行统治。(母后、宗亲、宦官、重臣)
母后、外威、宦官、宗亲、权臣、功臣等,都是依附于皇权的。在依靠皇权的前提下,他们又各自形
成政治势力。在新旧交替时期,这些政治势力总希望能拥立对自已有利的新君,以期保持或扩大自己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对于母后和外戚,许多朝代都曾经明令禁止他们干政。如魏文帝曹丕就曾下诏曰:"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以后各代皇帝虽然都承认这项原则,并表示遵守,但由于各该时期不同的历史背景,也有由于母强子弱.或企图依靠外戚以制衍权臣等原因,后世母后和外戚于政的事件仍然不断发生。
对于女主,有些皇帝曾经采取过极端的措施。如汉武帝刘彻立幼子刘弗陵为
太子,怕其之后干政,决定先将其母赐死。
(三)论述题
1、论述古代科举制度的演变、层级和评价。
1、内涵
科举制度是在荐举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考试成绩作为主要标准的选拔制度,是我国古代后期的一种主要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度是指朝廷允许普通人士和官员自愿向官府报名,然后经过分科考试,依照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和授给官职的一种制度。隋炀帝时开始设置进士科,以试策取士,经过唐
代的发展,使科举考试确立成为一项重要制度。隋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唐朝开始正式实行的,经历了唐的兴盛、宋的改革与发展、明的强化,到清光绪27年结束最后一科进士考试,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2、演化
隋朝统一全国之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就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度代替以前的九品中正制。隋炀帝时开始设置进士科,以试策取士,经过唐代的发展,使科举考试确立成为一项重要制度。由于有了定期定额和定考的科目,士人们无须再经荐举,就可以直接报名考试,经过逐级考试,由官府择优录取,再由吏部试以"身、言、书、判",就可以被授予官职。
唐代的科举分为贡举和制举。贡举分为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算和明书。贡举由礼部主持具体工作;在众多科目中,进士和明经两科最受重视,当时考试录取的名额很少,进士科最严格,因此特别受到士人重视。进士科考试合格称为"及第"。 制举亦名特科,由皇帝临时下诏设定科目,不定期举行。名目也很多,通常由皇帝亲自主持,但在士人眼里往往被视为非正途出身,不受重视。
宋朝的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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