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标准
前言
本标准的2、3、6.1.3、6.3.4、8.2.3、9.1.2、10.5.2、11.2.1、12.1.2、12.2.1、12.4.4和13.2.4为推荐性的,其余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本标准代替GB 17741-1999《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本标准与GB17741-1999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a) 重新划分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分级,工作内容和适用对象调整如下:
——Ⅰ级工作的内容不变,明确了核电厂地震安全性评价属于Ⅰ级工作;
——原Ⅱ级工作为现Ⅲ级工作,原Ⅲ级工作为现Ⅱ级工作;
——Ⅳ级工作的内容由地震烈度复核变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
b) 删除了原文本的第4章“符号”和所有计算公式;
c)增加了“发震构造”、“空间分布函数”、“弥散地震”、“超越概率”和“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5个术语及其定义;
d) 增加了“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一章,并规定了具体工作要求;
e) 调整了部分内容的层次和章节划分,修订了部分内容的技术要求,修改了部分文字的表述和措词。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5)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聿贤、张裕明、高孟潭、唐荣余、陈国星、李小军、赵凤新、薄景山、徐宗和、金严、鄢家全、陶夏新、吴建春、杜玮、陶裕录、韦开波、冯义钧。GB 17741-2005
引言
GB17741-1999实施4年来,在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及大型厂矿企业、城镇、经济建设开发区的选址,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发展规划及防震减灾政策的制定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修订依据
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及4年来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经验。对GB17741-1999进行修订的主要原因:
a)GB18306-2001已不采用地震烈度表征地震动,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应与之协调一致;
b)GB17741-1999中的工作分级已不能完全满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需求,应对工作分级进行调整,并对工作内容和要求作相应修改;
c)按GB18306-2001的使用规定,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需相应增加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的内容。
GB 17741-2005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选址与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防震减灾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工作中所涉及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207.1—2000 防震减灾术语第一部分:基本术语
GB18306-200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50267-1997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207.1-200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震构造 seismic structure与地震孕育和发生有关的地质构造。
3.2 活动构造 active structure晚第四纪以来有活动的构造,包括活动断层、活动褶皱、活动盆地、活动隆起等。
3.3发震构造 seismogenic structure
3.4 构造类比 structure analog一种地震活动性分析方法,该方法认为,具有同样构造标志的地区有发生同样强度地震的可能。
3.5
活动断层 active fault晚第四纪以来有活动的断层。
3.6断层活动段 active fault segment 在一活动断层上,活动历史、几何形态、性质、地震活动和运动特性等具有一致性的地段。
3.7能动断层 capable fault可能引起地表或近地表明显错动的断层。
GB 17741-2005
3.8古地震 paleo-earthquake没有文字记载、采用地质学方法发现的地震。
3.9 地震区 seismic region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环境均相类似的地区。
3.10
地震带 seismic belt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条件密切相关的地带。
3.11地震构造区 seimic tectonic zone具有同样地质构造和地震活动性的地理区域。
3.12
弥散地震 diffuse earthquake在地震构造区内,与已确认的发震构造无关的最大潜在地震。
3.13本底地震 background earthquake一定地区内没有明显构造标志的最大地震。种子的传播
3.14潜在震源区 potential seismic source zone未来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区。
3.15空间分布函数 spatial distribution function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中,表征地震带内各震级档地震发生在每个潜在震源区可能性的函数。
3.16震级档 magnitude interval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中的震级分档间隔。注:一般取0.5级
3.17震级下限 lower limit magnitude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中,影响工程场地震危险性的最小地震震级。
3.18震级上限 upper limit magnitude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中,地震带或潜在震源区内可能发生的最大地震的震级极限值。
3.19地震动参数 ground motion parameter表征地震引起的地面运动的物理参数,包括峰值、反应谱和持续时间等。
3.20超越概率 probability of exceedance在一定时期内,工程场地可能遭遇大于或等于给定的地震烈度值或地震动参数值的概率。
3.21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 ground motion characteristic period of response spectrum规准化的反应谱曲线开始下降点所对应的周期值。
3.22
场地相关反应谱 site-specific response spectrum
考虑地震环境和场地条件影响所得到的地震反应谱。
3.23地震地质灾害 earthquake induced geological disaster在地震作用下,地质体变形或破坏所引起的灾害。
4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分级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划分为以下四级:
a) Ⅰ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的概率分析和确定性分析、能动断层鉴定、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适用于核电厂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工程;
b) Ⅱ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适用于除Ⅰ级以外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工程;
c) Ⅲ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区域性地震区划和地震小区划。适用于城镇、大型厂矿企业、经济建设开发区、重要生命线工程等;
d) Ⅳ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适用于GB 18306-2001中4.3中b)、c)规定的一般建设工程。
5 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5.1 区域范围和图件比例尺
5.1.1 区域范围取对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有影响的范围,应不小于工程场地外延150km。
5.1.2 区域地震构造图比例尺应采用1:1 000 000,其他图件比例尺应不小于1:2 500 000。
5.1.3 所有图件应标明工程场地位置。
5.2 地震活动性
5.2.1 地震资料收集与目录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根据地震部门正式公布的地震目录和地震报告,收集相关的地震资料;
b) 历史地震资料应包括区域内自有地震记载以来的全部破坏性地震事件;
c) 区域性地震台网地震资料应包括区域内自有区域性地震台网观测以来可定震中参数的全部地震事件;
d) 编制区域破坏性地震目录,包括发震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及定位精度等。
环保手抄报资料5.2.2 震中分布图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分别编制破坏性地震震中分布图、区域性地震台网记录的地震震中分布图;
b) 注明资料起止年代;
c) 注明主要地震的震级和深源地震。
d) 区分出浅源、中源和深源地震。
5.2.3 地震活动时空特征的分析应包括:
a) 不同时段各级地震的可靠性与相对完整性;
b) 地震的空间分布特征;
c) 震源深度分布特征;
d) 地震活动时间分布特征;
e) 未来地震活动水平。
北京 旅行社5.2.4 应收集、补充本区域震源机制解资料,编制震源机制解分布图。
5.2.5 应收集、分析对工程场地有影响的历史地震烈度资料。
5.3 地震构造
5.3.1 Ⅰ级工作,应有下列工作内容:
a) 收集区域地质构造和地球物理场资料,分析其与地震活动的关系;
b) 编制区域大地构造单元划分图、地质构造图和新构造图;
c) 编制区域布格重力异常图、航磁异常图和地壳结构图;阿鲁因的请求
d) 建立区域地球动力学模型。
5.3.2 Ⅱ、Ⅲ、Ⅳ级工作,应收集区域地质构造资料,分析区域内地震发生的大地构造和新构造背景。
5.3.3 对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断层,资料不充分时,应补充下列工作:
a) 查明断层最新活动时代、性质和运动特性;
b) 进行断层活动性分段;
c) 分析重点地段古地震的强度及活动期次。
5.3.4 应根据实地调查和已有资料分析,编制地震构造图,地震构造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第四纪以来活动的主要断层及其活动时代;
b) 活动断层的性质;
c) 第四纪以来活动的盆地及其性质;
d) 现代构造应力场方向;
e) 破坏性地震震中位置。
驾5.4 综合评价
5.4.1 应评价区域地震活动特征。
5.4.2 应评价区域地震构造环境,分析不同震级档的地震构造条件。
6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6.1 近场区范围和图件比例尺
6.1.1 近场区范围应不小于工程场地及其外延25km。
6.1.2 近场区地震构造图和震中分布图比例尺应不小于1:250 000,Ⅰ级工作应不小于1:100
000。
6.1.3 活动构造细节图件,根据需要选定比例尺。探槽剖面图比例尺宜取1:10~1:50,地质和地貌平面图和剖面图比例尺宜取1:100~1:1000。
6.2 地震活动性
6.2.1 对破坏性地震的参数有疑问时,应进行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
6.2.2 Ⅰ级工作,应对近场区内震级小于4.7级的仪器记录地震重新定位。
6.2.3 应编制近场区地震震中分布图,分析其与活动构造的关系。
6.2.4 Ⅰ级工作,应利用震源机制,小地震综合断层面解资料,进行局部构造应力场分析。
6.3 地震构造
6.3.1 应收集第四纪地质和地貌资料,分析第四纪构造活动特点。Ⅰ级工作应进行现场勘察,编制第四纪地质构造剖面图和平面图。
6.3.2 应对主要断层进行详细的活动性鉴定,包括活动时代、性质、运动特性和分段等,并判定其最大潜在地震的震级。
6.3.3 在覆盖区,已有资料不能确定已知主要断层的活动时代时,应选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地质钻探和测年等手段进行勘查。
6.3.4 宜收集地壳形态和考古资料,分析现代构造活动特点。
6.3.5 Ⅰ级工作应在工程场地及其外延5km的范围内进行能动断层鉴定。
6.3.6 应编制近场区地震构造图,近场区地震构造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第四纪以来有活动的主要断层及其活动时代;
b) 活动断层的性质;
c) 第四系分布及其厚度;
d) 第四纪盆地的范围及其活动性质;
e) 破坏性地震震中位置。
6.4 综合评价
6.4.1 应综合评价近场区地震活动特征。
6.4.2 应综合评价近场区发震构造。
7 工程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
7.1 场地勘测
7.1.1 场地范围应为工程建设规划的范围。
7.1.2 应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地貌和地质构造资料。
7.1.3 应进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调查、钻探和原位测试。
7.1.4 应编制钻孔分布图及柱状图。
7.1.5 地震小区划应编制工程地质分区图。
7.1.6 钻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 Ⅰ级工作应有不少于三个深度达到基岩或剪切波速不小于700m/s的钻孔;
b) Ⅱ级工作的钻孔布置应能控制工程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控制孔应不少于两个;地震小区划场地钻孔布置应能控制土层结构和工程场地不同工程地质单元,每个工程地质单元内应至少有一个控制孔;
三月份去哪里旅游好c) Ⅱ级工作和地震小区划,控制孔应达到基岩或剪切波速不小于500 m/s处,若控制孔深度超过100m时,剪切波速仍小于500m/s,可终孔,应进行专门研究。
7.2 地震地质灾害场地勘查
7.2.1 地基土液化应调查历史地震造成的液化现象,勘查地下水位、可能液化土层的埋藏深度,测定标准贯入锤击数和颗粒组成。Ⅰ级工作应符合GB 50267-1997中5.3条的规定。
7.2.2 软土震陷应收集和调查软土层厚度分布及软土震陷等资料。
7.2.3 崩塌、滑坡、地裂缝和泥石流
应收集和调查地形坡度、岩石风化程度、古河道、崩塌、滑坡、地裂缝和泥石流等资料。
7.2.4 海啸与湖涌
Ⅰ级工作应收集历史海啸与湖涌对工程场地及附近地区的影响资料。
7.2.5 地表断层应收集地震引起的地表和近地表断层的分布、产状、活动性质、断层带宽度、位错量及覆盖层厚度等资料。
7.3 场地岩土力学性能测定
7.3.1 应进行分层岩土剪切波速的原位测量和密度的测定。
7.3.2 应测定剪变模量比与剪应变关系曲线、阻尼比与剪应变关系曲线。Ⅰ级工作应对各层土样进行动
三轴和共振柱试验;Ⅱ级工作和地震小区划应对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行动三轴或共振柱试验。
7.3.3 进行竖向地震反应分析时,应取得纵波速度值、压缩模量比与轴应变关系曲线、阻尼比与轴应变关系曲线。
8 地震动衰减关系确定
8.1 基础资料
8.1.1 应收集区域及邻区的等震线图或地震烈度资料。
8.1.2 应收集区域及邻区的强震动观测资料。
8.2 基岩地震动衰减关系
8.2.1 在基岩地震动衰减模型中,应考虑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反应谱的高频分量在大震级和近距离的饱和特性。
8.2.2 具有足够强震动观测资料的地区,应采用统计回归方法确定地震动衰减关系。
8.2.3 缺乏强震动观测资料的地区,可采用转换方法确定地震动衰减关系。
8.2.4 应论述地震动衰减关系的适用性,Ⅰ级工作应进一步论证其合理性。
8.2.5 强度包络函数应表现上升、平稳和下降三个阶段的特征。
8.2.6 应确定强度包络函数特征参数与震级、距离的关系。
8.3 地震烈度衰减关系
8.3.1 应采用有仪器测定震级的地震烈度资料确定地震烈度衰减关系。
8.3.2 地震烈度衰减模型应体现近场烈度饱和并与远场有感范围相协调。
8.3.3 应将确定的地震烈度衰减关系和实际地震烈度资料进行对比,论述其适用性。
9 地震危险性的确定性分析
9.1 地震构造法
9.1.1 应依据地震活动和地质构造划分地震构造区,确定弥散地震。
9.1.2 宜根据断层活动时代、力学性质、地震活动性等对活动断层进行分段,确定发震构造。
9.1.3 应根据各断层活动段的尺度、活动特点、最大历史地震和古地震,判定最大潜在地震。
9.1.4 确定工程场地地震动参数,应遵照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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