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培训机构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根据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时间确定方式
1.面向中小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晚托等)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2.托育机构(含服务对象为六周岁以下的各类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二、坚持安全健康原则
充分理解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坚持“把员工与学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复线下集中培训(以下简称“复培”)工作,做到推动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三、掌握审准操作流程
(一)审准流程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
2.区教育、人社、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具体信息实行再摸排、再核实,并将各类机构的完整信息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教育局内,市民中心A 座室,联系:)。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由属地镇、街道汇总分类送到区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有证有照”机构区教育局审核,“无证有照”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托育机构”区卫健局审核。“职业技能培训类”区人社局审核)。
对不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由相对应监管部门开出问题清单,并督促其跟进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展开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由各监管部门上报现场验收符合“复培”条件机构材料(加盖审批或登记部门公章,留存备查),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并报市疫情防控
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培”(验收标准见附件1和样表1-4)。如何网上创业
(二)申请办法
灰组词语1.符合线下集中培训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前,须向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2、3、4)。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
2.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组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审核各类机构“复培”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
3.各类机构申请“复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申请(承诺)表(见附件2);
(2)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日常防疫工作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3)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控物资清单(见附件3);
(4)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员工健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四、指导机构提前准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各类机构“复培”前后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指导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建立由主要负责
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对应的工作组,分工详实,职责到位。明确机构法人(举办者)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
的组织管理、实施举措、预警与应急等。校长(负责人)和全体员工要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实抓细防疫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类机构
湖北2019高考分数线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科学和培训场所人员筛查、疫情防护、应急处
置等机制健全,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处处有监管,时时有监控”。
徐峥回应港囧差评2.全面筛查人员健康。指导各类机构要严格落实“一表、一码、
一卡、一承诺”,对所有计划上岗的机构员工尤其是外籍员工实行点对点排查,准确理解其本人以及共同生活人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通过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证明(客户端小程序),逐一核对追查,截屏留档。对外地返常的机构员工应实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严格
按照相关流程和最新要求执行(见附件5)。坚决拒绝不符合“防
疫”要求未能进入学校上课的学生参与机构培训活动。
3.消杀清洁机构场所。根据《中小学校**防控技术方案》、省疾
控中心《**的肺炎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防控指南》和《江苏
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相关要求,指导各机构要排查重点区域、
场所,消除安全隐患,在“复培”前两天对机构内教学、活动、楼梯、
厕所等场所和设施设备实行全面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并做好相
关记录。
华夏二手车4.完善防疫保障条件。指导各机构要按照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紫外线灯、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防护用品(口罩)、喷洒
工具、洗手液、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等物资,重点增强对消毒液、
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可
配备、培训兼职卫生保健员)。各机构出入口设置“临时隔离点”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
5.增强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各机构要利用、宣传栏等平台,多形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熟悉本机构防控工作要求,在机构内外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机构员工、家长和学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各机构要组织展开体温测量、发热症状处置、人员紧急隔离送医应急演练,每一名员工和学员要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五、落实日常防控举措
(一)日常防控
各类机构“复培”后,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疫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密安排“常态”流程。督促各类机构要按照学员不集聚的要求,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机构门口交通
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要在教学区外设置相对独立的接送学员家长等待场所,配备消毒设备,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培训场所要控制学员人数,人均3平方米以上(课桌之间距离很多于1 米),员工、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教学培训活动,停止举办引起家长或学员聚集的教学培训活动。
各类机构不得提供学员就餐服务,教职工用餐应安排错时就餐、同向就坐,就餐中不交流,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离开。
2.严格机构“封闭”管理。督促各类机构要细化对员工健康状况和出入地区的摸排、登记工作,增强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实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
工和不符合“复培”条件的学员,一律予以劝返。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确有需要进出机构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一律落实“身份核实
→扫码+测温→登记→放行+监视”等流程。
3.严禁学员“密闭”培训。督促各类机构要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肺炎防控指南》相关指导要求,每天对培训场所做好空气消杀,
并应持续开窗通风;不具备开窗通风条件的培训场所,在每批次培训
结束后,应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照射消毒,按照每立方米1.5瓦计算紫
外线杀菌灯管需要量,每次持续照射时间15至20分钟。做好空调及滤网消毒,使用效氯浓度为100—2
50mg/L的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对空调进出风口每天擦拭消毒1次;过滤网每周浸泡消毒1次,每次浸泡
10-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
系统文件修复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4.严肃健康“动态”跟踪。督促各机构要依法依规展开科学防控,增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机构员工和学员增强个人防护。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机构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态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
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网络访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通过“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报送当日数据和按属地社区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学员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
并即时通知属地社区、卫生疾控、审批登记等相关部门。
(二)工作要求
1.强化使命担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增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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