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现代农业经济健康发展
Communion 工作交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业经济现代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的要求不断提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趋势愈加明显,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应运而生,以农户为基本生产单位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开始逐步向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本生产单位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过渡。近年来,在农民经营意识的快速转变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推动下,农民专业合作社队伍日益壮大并逐步规范和完善,在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实现农业生产规模效益、增强农业经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相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的迫切性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然以农户为中心开展,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缓慢,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活动需求,严重制约了其健康发展,进而影响了现代农业经济的发展进程。
绥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当前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任务。2007年7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正式实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步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重要里程碑。绥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经过多年的运行和发展,目前绥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分布在种植、畜牧、农机、渔业、林业等多个产业,服务内容逐步向从事农业生产、农
产品销售、储藏、加工等方面拓展,农
业生产更加专业化和规模化。据调查,
截至2011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农民专业
合作社2760家。其中,经工商部门注
册登记的有667家,占比24.17%;实有
入社农户16.5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
17.75%。
由于绥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仍处于初创起步时期,资本积累较少,
同时在发展过程中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滞后、自身信用建设不足等因素影响,
在经营过程中,筹融资难度较大。调
查显示,到2011年末,在绥化市2760家
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只有110家申办了
贷款卡,占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的
3.99%;有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了
贷款支持,占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
的0.69%。2009-2011年,绥化市农民专
业合作社累计获得贷款支持金额2560万
元,这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快速发展的农
民专业合作社日益扩大的信贷需求。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中
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
速发展以及在农村经济中活动的日趋活
跃,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独立的经
济主体,与其相适应的信用体系建设相
对缓慢,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健康发展。
(一)相关立法建设步伐滞后,农
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无法可依。
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
征信立法工作也进展缓慢。目前,在我
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没有一项法律或法
规为征信业务活动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提供直接的法律依据,特别是近年来快
速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
个特殊的经济主体,其信用活动和信用
体系建设更是无法可依。2007年国家颁
布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
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主体地位,这
为进一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
度、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扫清了制
度障碍。然而,由于该法未就农民专业合
作社的组建、经营活动等过程中的信用
行为做出创新性规定,致使农民专业合作
社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信用信息征
集、信用等级评价、信用信息共享和管
理等问题无法明确,使参与农村信用体
系建设的有关各方职责不清,甚至是相
互推诿,严重影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
进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二)政府主导推动作用不足,农
村信用体系建设进展缓慢。
近年来,人民银行各基层机构紧紧
依靠地方政府,组织各涉农金融机构在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各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对当地农村经济
活动提供了较强的信用支持。但农村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涉及的领域和部门较
多,无法仅依靠几个部门来完成,此项
工作的系统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地方政府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不可替代的
主导地位,而目前地方党政部门对此项
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投入规模都不够,在
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现代农业经济健康发展
■刘义梅刘景荣/文
77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缺乏系统性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没有系统性、长远性规划,特别是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实质推动作用的关键性工作,地方政府主导推动作用明显不足。这就导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所涉及的相关部门无法统一思想认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展缓慢,特别是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快速发展的新型农村经济组织来说,相应信用体系建设更无法及时配套跟进。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缺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活动无所适从。
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成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而现有的农村信用体系基本上是以农户为主线,开展了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而没有把当前快速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新兴农村经济主体纳入到农村信用体系的征信主体范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征信真空,在信用活动中无所适从,从而严重制约了其筹融资活动和经济交易行为。同时,现有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没有全局性建设规划,基本上由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独立开展,这就难免导致建设工作的
片面性,信用体系建设和征信对象选择都以农村信用社自身利益和业务发展需要为基本原则,由于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促进自身农村金融业务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征信对象仍然是以农户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它经济组织很少,而且征集和积累的征信主体相关信息仅限农村信用社内部掌握,其他机构和经济主体既难以共享又难以认可。这种片面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被排除在农村信用体系之外。
(四)信用短缺的刚性约束成为农
民专业合作社自身信用建设的瓶颈。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处于起步
阶段,信用活动较少,信用信息的不对
称程度较高,加之初创时期经营模式不
规范、管理粗放等因素影响,形成了自
身信用短缺,直接制约着农村信用体系
怎样卸载ie建设。信用短缺的主要表现为:第一,信
用程度受自身建设拖累。由于农民专业
合作社目前运行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
能力差等原因,为了自身利益,财务信
息披露不充分甚至财务信息失真的风险
较高,导致信用程度会受到自身建设的
拖累。第二,逃废债务的高风险使信用
短缺程度被放大。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
缺少必要的金融知识和信用意识,当其
财务状况不佳、信用观念不强时,它们
逃废债务的风险会较高,而其信用短缺
程度因这种高风险被相对放大。第三,
运行管理模式不完善使信用程度大打折
扣。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体制不完
善,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模式
不规范,资金来源、流向无法有效监
控,财务报表数据真实性低,使其信用
程度被大打折扣。信用短缺加大了资金
地精种族天赋供需双方交易的信息成本,并且这种信
用短缺是刚性的,道德风险加大,也成为
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信用建设的瓶颈因
素。
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
设的几点建议
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
可以有效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能
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的培育,
使其自身信用建设和外部信用环境建设
形成良性循环,进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
社健康发展。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信
用体系建设可以促进整个农村信用体系
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推动现代农业经济
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快农村信用法律体系建
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提
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法律体系建设滞后是当前征信工作
的最大掣肘因素,因此,加快征信立法
建设是当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当务之
急。应进一步加快征信立法建设,明确
信息征集主体,规范信息征集及使用行
为和范围,为信息征集提供良好的法律
环境。通过农村征信的法律、法规和行
为标准的建立,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法律责任,使其信息的征集、管理、信
用等级的评价和失信行为的惩戒有法可
依,以解决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
系建设中的征信主体确定、信用行为监
督和信用等级评价等相关问题,进而推
动农村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
(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把
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到农村信用体系之
中。
地方政府应充分认识到农村信用体
系在推动区域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
用,提高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程
度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制定农村
信用体系建设的全局性长远规划和工作
机制,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推动作用,
协调和推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共同维
护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确各方职
责,形成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完善的整
体工作思路,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兴
农村经济组织及时纳入到农村信用体系
之中,并逐步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完
善工作推向深入。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
可以借鉴农村信用社对农户信用评价体
系建设的做法,先由农业银行负责对农
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和
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然后在条件成熟
工作
交流Communion 78
Communion
工作交流
时,在地方政府的主导推动下实现与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共享整个农村信用体系征信主体的信用信息,逐步建成比较完善的与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信用体系。
(三)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提高信用能力。幼儿园安全计划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信息真实性和可信度的可靠保证。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逐步提高信用能力,克服信用短缺的约束,在农村信用
体系建设中受益。
一是规范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并切实落到实处,这既可以促进经营效率的提高,又可以增加信息透明度,减少不对称性。规范的制度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保障,也是信用建设和提升信用能力的必要选择。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扩大资本积累和改善有效资产的同时,还应确立以稳定、扩大现金流为中心的经营管理方式,减少债务拖欠,加快资金周转,保证现金流量的稳定、持续和不断扩大。三是培养和树立信用风险意识,加强内部信用
风险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管理要以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强化约束监督、促进诚信守法为目标,建立客户和成员的信用档案管理、分析评估和风险警示制度,有效化解经营风险,从而提升整体信用水平。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规范自身行为,在生产经营、合同履行、数据统计等环节加强自律,不断改善自身的社会信用形象。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绥化市中心支行责任编辑:刘鹏翔
借景抒情诗
阻一:小微企业管理不规范。一是财务信息不透明导致很难得到
银行贷款的支持。由于大部分小微企业刚刚起步或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财务报表不够完善或财务数据与实际不相符,甚至部分小微企业还没有财务报表,导致金融机构难以真实掌握小微企业的销售收入、现金流、净利润、固定资产、做意大利面
净资产等重要财务数据,对小微企业贷款决策缺乏相关真实财务数据支持。据对某县域5户典型小微
企业的实际调查发现:1户无财务报表,2户固定资产、销售收入等重要财务数据与实际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小微企业管理决策信息不透明致使信贷支持风险增大。大部分小微企业为家族式或合作式的企业,没有
建立现代企业的“三会”制度,企业的相关决策行为仅在个别人头脑里,没有形成相关决策的流程控制记录或决策文件,企业决策信息不透明,金融机构难以根据小微企业决策行为及时作出信贷决策,只好采取收回贷款等措施,来规避信贷风险。
梗阻二:中介服务体系不全。发展
县域金融业支持
太阳伞
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四梗阻”及对策
■王艳/
79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