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职业学院教案
课程名称:政策与法律法规
课题(项目) | 2.2 国家的基本制度 | 授课时间 |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 | ||
周次 | 1 周 2 次 | 授课地点 | D406 | ||
班级 | 2019旅游管理 3.启发教学法。根据学生的展示、讨论、点评等环节,及时发现学生行为、思想、观念不当的地方,并对其进行积极引导与启发,着力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和分析能力; 4春节贺语.合作讨论法。工程合同范本通过 | 授课教师 | |||
教学资源 | 课件、微课、学习通APP、等。 | ||||
教学内容 | 一、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 二、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三、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四、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 | ||||
教学目标 | |||||
知识目标 |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国策以及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2020降级至了解) 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制度 | ||||
教学重难点 | |||||
教学重点 | |||||
教学难点 | |||||
教法学法 | |||||
教法 | 1.问题教学法 :教师设置思考问题,以问题为线索,引导学生学会思考、学会分析和解决问题。 2.小组讨论法:以学生为中心,针对任务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组织学生讨论,学生自主活动,活跃课堂气氛,加强学生对知识内容的掌握度。 3.理论讲授法 | ||||
学法 | 1.小组探究法:通过组内讨论学习,共同完成小组任务,在学习过程中充分调动每位组员参与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和求异思维,并培养团队协作的精神。 2.自主学习法:学生在课前通过超星泛雅平台自主学习微课、完成课前测试等,为课堂学习储备知识。 | ||||
教学过程 | |||||
教学过程 | 活动类型 | 活动描述 | |||
课前 导入 学习 (10分钟) | 教 戒烟最好的方法学 活 动 | 1.通过学习通APP考勤 2.点评上次课程的课后小测和历年真题中错误率高的题目。 3.回顾上节重点内容 | |||
学 生 活 动 | 1.登录学习通APP进行签到。 2.通过学习通APP完成课前小测。 3.反思不足。 根据自己课前测试的错误,反思自己课前学习的不足,重新思考测试错误问题的答案,回答教师提问。 | ||||
新 课 教 学 (70 分钟) | 教 学 活 动 | 教师理论讲解:知识点1 一、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 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1)我国的国家性质 国体即国家性质,是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2)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性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是国家制度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同中国社会的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比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更符合我国革命和政权建设的历史和现实状况。民主与专政辩证统一、紧密相连、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成为领导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识;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表现了国体的民主性和广泛性;强调了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统一。 (3)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宪法》的“序言”部分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的政党制度,这种政党制度是由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基本内容包括:一是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战友,其执政的实质是代表工人阶级及广大人民掌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民主党派具有法律规定的参政权,其参政的基本特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加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二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三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②爱国统一战线 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政治联盟。《宪法》的“序言”部分规定,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禁本义主会林国中早产共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从本质上讲,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但它与我国国家机关的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实现各党派之间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人民民主、联系人民众的一种重要形式,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是在我国的政治体制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的政治性组织 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4)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 ①国旗 《宪法》第141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长方形,左上方缀黄五角星五颗,四颗小星环拱在一颗大星的右面。旗面红,象征革命;星黄,表示中华民族为黄人种。国旗中的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分别代表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旗上的五颗五角星互相连缀、疏密相间,其相互关系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角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表现了人民对党的向心之意。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识,我们应当自觉维护国旗尊严,正确升挂和使用国旗,形成全社会尊重和爱护国旗的良好氛围。我国《国旗法》第19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损毁、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②国歌。 《宪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义勇军进行曲》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诞生于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战争年代;歌曲内容是号召人民奋起抵抗入侵者,歌曲雄壮激烈,催人奋进,1949年9月成为代国歌。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恢复田汉作司、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将《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③国徽 《宪法》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国徽是代表国家的徽章、纹章,为国家象征之一,也是民族的象征。只有特定的国家重要文件方能加盖国徽的大印,正式生效。我国国徽图案中的齿轮和谷穗象征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天安门表现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进行民主主义革命斗争的胜利,同时又标志着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形象地体现了我国各族人民的革命传统和民族精神。五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的大团结。国徽在颜上用正红和金互为衬托对比,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吉寿喜庆的民族彩和传统,既庄严又富丽。 我国《国徽法》第13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④首都 《宪法》第1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宪法》第2条第2款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 3.选举制度 常见操作系统(1)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 头像国旗怎么来的(2)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普遍性原则。《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平等性原则。依据《宪法》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详细规定了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要求,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的原则。 ③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直接选举指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间接选举指先由选民选出代表或选举人,再由代表或选举人选出上一级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根据土地辽阔、人口众多、交通不便、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等国情,我国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选举制度。《宪法》第97条第1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 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④秘密投票原则,又称无记名投票。秘密投票有利于选民更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选举法》第38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4.地方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指在我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该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实现民族平等、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而建立的。《宪法》第4条第3款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2)特别行政区制度 ①特别行政区制度,指在我国行政区域内,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而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并规定特区政府对所辖区域依法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制度。《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特别行政区是“一国两制”的具体实践,为了以和平的方式来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澳门问题而设立的特殊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的建立构成了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一大特,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我国具体情况下的创造性运用。 ②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家。 ③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限。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辖,是一个主权国家内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核心是中央与特区权力的划分和行使。对特区直接行使权力的机关有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全国人大决定特区设立及其制度;制定和修改特区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增减《基本法》件3中的全国性法律;监督立法会制定的法律;解释基本法;决定特区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特区相关的外交事务、防务;任免特区政府行政长官、主要官员、澳门检察长;特殊情况下发布命令在特区实施全国性法律。 (3)基层众自治制度 ①基层众自治制度,指人民依法组成基层自治组织,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该制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民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②基层众性自治组织,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民(村民)定的居住地为纽带和范围设立,并由居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众性自治组织。 | |||
学 生 活 动 | 【历年真题】: 【2016年真题·多选】 我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 )。 A.谷穗 B.齿轮 C.镰刀 D.锤子 E.斧头 【2017年真题·单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是( )。 A.《长江之歌》 B.《义勇军进行曲》 C.《黄河大合唱》 D.《义勇军誓词歌》 【2017年真题·单选】 在我国,年满( )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A.16周岁 B.18周岁 C.14周岁 D.20周岁 通过学习通选人功能,第一名回答问题,如果第一名回答错误,邀请下一个名次的同学回答问题。回答正确每题加平时成绩1分,回答错误扣1分。作为期末成绩的平时成绩。 | ||||
教 学 活 动 | 教师理论讲解:知识点2 二、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7条(《宪法》第15条第1款)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2条(《宪法》“序言”部分)又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任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包含了市场经济的共性,又包含了中国特的个性,是具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宪法第6条第2款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 (1)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宪法》第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最主要的标志之一,它消除了生产的社会性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它决定劳动者在生产中的互助合作关系和按劳分配关系。 (2)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第11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现阶段除了公有制经济形式以外的所有经济结构形式的总称,包括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 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的所有制形式,它是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 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所有制形式。 外资经济,是我国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吸引外资建立起来的所有制形式,它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资本部分和外商独资企业。 | ||||
学 生 活 动 | 【课堂提问】 为什么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有哪些形式? | ||||
教 学 活 动 | 教师理论讲解:知识点3 三、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1.国家发展教育事业 《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国家发展科学事业 《宪法》第20条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 3.国家发展文学艺术及其他文化事业 《宪法》第22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众性的文化活动。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宪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4.国家开展公民道德教育 《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 ||||
学 生 活 动 | 【小组讨论】: 通过学习通APP小组讨论模块回答问题,每个小组在讨论题目下面建立一个讨论版块。欢迎同学积极参与讨论,并获得相应的分数,系统会记录得分,作为期末成绩的平时成绩。 | ||||
教 学 活 动 | 教师理论讲解:知识点4 四、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 1.社会保障制度 《宪法》第14条第4款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第44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2.医疗卫生事业 国业答都量经《宪法》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3.劳动保障制度 《宪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6条第2款规定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42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4.社会人才培养制度 《宪法》第23条规定,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5.计划生育制度 《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6.社会秩序及安全维护制度 《宪法》“序言”部分规定,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宪法》第28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第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 | ||||
学 生 活 动 | 【课堂提问】: 中国有哪些基本社会制度? 通过学习通抢答功能,第一名回答问题,如果第一名回答错误,邀请下一个名次的同学回答问题。回答正确每题加平时成绩1分,回其答错误0分。其他同学通过学习通APP课堂提问模块线上答题,并获得相应的分数,系统会记录得分。作为期末成绩的平时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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