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安全事故案例
服装厂事故案例评析
案件一(火灾)
一、事件概述(火灾)
  2011年1月17日23时19分,武汉市硚口区宏康实业公司服装厂发生火灾,主体建筑过火面积约900平方米,毗邻建筑过火面积约600平方米,致14人死亡。经消防部门和公安、卫生、民政、水电等部门协调作战,18日1时58分扑灭明火,抢救被困人员21人,疏散毗邻建筑内居民3000余人,有效避免了火烧连营和更大的人员伤亡。宏康实业公司服装厂地处武汉市硚口区武胜路,属老城区繁华路段。起火建筑共3层,每层约300平方米。1楼为店面,经营副食品,2至3楼加工服装,2楼还用于员工临时性住宿。起火建筑内外结构复杂,通道少,外部地形狭窄,高喷、举高等车辆无法使用。起火建筑与毗邻建筑因雨棚、外挂楼梯连成一体,烟火热气相互串通,形成多个猛烈燃烧区。大风暴雪,起火建筑内外温差大,热交换速率快,火势发展迅猛。
  二、应对过程
  (一)加强领导,统一现场指挥。火灾发生后,根据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市委书记杨松和市长阮成发指示,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市公安局等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成现场指挥部,形成决策核心,统一指挥现场扑救,为成功处置火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调集重兵,增强救援力量。火灾发生后,市、区政府立即启动预案,20分钟内,集结了12个消防中队、1个战勤保障大队、65台消防车、330余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形成强大灭火力量。同时,市、区政府调集公安、卫生、民政、水电等部门300余人参与应急救援,增强了应急救援力量,为成功处置火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灵活作战,急速控火救人。现场作战官兵克服针对周边建筑间距严重不足、建筑内外通道狭窄的不利条件,组织30个尖刀组、150余人,携带热成像仪等装备,设置12个水阵地,梯次进攻、交替掩护,纵深推进60余米,延伸水带400余米,实行强攻近战,有效压制了火势;针对着火建筑与毗邻建筑连成一体,烟火热气相互串通,容易蔓延的情况,组织作战官兵从东南西北四面,用38支水,分上、中、下三层立体布防,形成合围之势,有效保护周边大量商铺及居民住宅,避免了火烧连营;通过询问知情人、电话确定被困人员
位置、拉梯单杠梯登高救人、水跟进掩护等多种方式方法,深入火场,成功救出被困21名众。
  三、几点思考
  宏康实业公司服装厂所属建筑集生产、经营、住宿于一体,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此类场所火灾隐患严重,火灾事故频发,而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引起死伤。消除此类场所火灾事故,应做好以下防范应对工作:
  (一)彻底清查,摸清底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多层面、多渠道开展“三合一”场所排查摸底工作,掌握各建筑、各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确保防范工作对象明确,有的放矢。
重阳节是干什么的  (二)严格执法,强力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发现“三合一”等火灾隐患场所,要责令立即整改,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标准和整改要求,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有关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从源头上杜绝“三合一”等火灾隐患场所。
铁饼技巧(三)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广泛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严重性和火灾事故的危害性,普及安全防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组织针对性消防演练,强化众防火意识,提高众防火扑火、逃生自救能力。
案件二(火灾)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1530泡沫切割日凌晨,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田边管理区盆岭村个体户(挂名集体)王某一、王某二夫妇办的兴业制衣厂(来料加工企业),发生特大火灾,全厂付之一炬,造成72人死亡,47羌族文化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000元。
1989年期间,王某一、王某二夫妇自筹资金建成一幢四层楼的厂房,同年11月以王某二之名签领营业执照开办石排镇兴业制衣厂,并与香港三裕公司签订来料加工协议,生产塑料雨衣。此后,在招收工人、生产、管理等方面都由王某一负责。投产后,由于王某一只重盈利,忽视安全,防火管理混乱,制度不严。生产车间、仓库、工人宿舍同在一幢楼,原料、成品、废料、易燃物品胡乱放置,全厂没有任何消防和防护设施。
520日,加班工人梁某吸烟后扔下烟头引燃易燃物。当日凌晨一只熊走过来420分左右,厂一楼突然起火,存放在该楼层的大量生产原料PVC塑料布和成品雨衣7万多件着火,火势迅速蔓延并封住了这幢四层楼厂房的唯一出口。王某一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楼内既无防火栓、灭火器等起码消防器材,亦无防火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还将很多门、窗都用铁条焊死,造成工人扑火无力,逃避无门。浓烟烈火沿着楼梯和电梯井筒道大量窜入三、四层楼的工人宿舍。当时许多工人正在该楼内熟睡,没等醒来或明白过来发生什么事情,就被熏死或烧死,最终造成64人直接熏昏烧死,55人从窗口跳楼逃生。逃生人员中,两人当场摔死,6人摔伤、烧伤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共计造成72人死亡,840平方米的厂房被烧毁。
二、事故教训
这次事故虽然发生在一家个体工厂,但却暴露了东莞市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经济开发区带有普遍性:
1.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上来抓。尤其是部分镇、管理区和有关部门的一些干部,片面追求效益,只注重发展新项目。增加经济收入,不重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的甚至将安全生产管理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错误地认
为抓安全生产管理会增加企业负担,影响经济效益。因此,一些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明确;各级责任制不落实,缺乏对企业经常性的检查监督,企业安全防护设施不配套,自防自救能力较差;上级和市政府的安全管理法规、规章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较为突出。
2些企业管理人员素质低,安全生产管理十分薄弱。近年来,东莞工业发展较快,新增了大批的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这些企业从领导、管理人员到工人,基本都是来自农村的农民,缺乏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知识。这些企业基本上还是实行小生产的农民式的管理,没有严格的安全生产措施和规章制度,管理不规范、工人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乡镇以下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管理水平较低,事故隐患较多。
3.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相当部分厂房在设计、建设及投产时未经安全主管部门审验,布局不合理,安全设施不齐全,有的甚至将工人宿舍,生产车间和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有的工厂生产布局过于拥挤,甚至占用防火通道、安全间距作为仓库,有的企业用电不规范,供电线路乱拉乱搭,经常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质量差。
4.在积极引进外资的同时没有注意加强管理。东莞市的三资三来一补企业较多,一
些外商港商只牟利,不顾安全,不肯在安全生产上投资,不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较多。当地政府没有及时地、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反而有一些干部为吸引外资而迁就外商。近年来,外资企业中发生的事故明显多于其他企业。
5.一些管理部门在审查企业的厂房建设,生产条件、安全设施、措施,劳动用工,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各方面,把关不严,管理措施不力,出现了一些漏洞。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991116日,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19911122日,东莞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判处王某一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三年,判处王某二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志愿录取是按照什么顺序
1991107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对石排镇盆岭村兴业制衣厂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做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
1.石排镇政府主管工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黄某,疏于管理,不能严格贯彻执行各项
法规、规定,对安全生产缺乏检查督促,对事故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石排镇政府副镇长、对外加工办主任陈某,对来料加工企业管理不善,要求不严,对造成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排镇田边管理区党支部副书记、管理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肖某,对安全生产工作缺乏检查督促,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案件三(火灾)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2年7月7日21时20分,深圳市宝安县公明镇某制衣厂(合资企业)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烧毁厂房3500平方米,死亡16人,受伤23人,直接经济损失600000余元。 
    某制衣厂厂房为三层,第一层是包装部、成品布料仓库,第二层是生产工场,第三层是样板和裁剪工场。1992年7月7日21时20分,厂房第一层中部的布料仓库冒烟,随即起火。
发现火情后,职工们慌作一团,无人指挥组织疏散,250人集中在一个楼梯口逃生,互相挤压乱作一团。有的职工见从楼梯口难以逃生,慌忙跳楼。不少因此跌断了脚和腰骨。由于布料燃烧产生有毒气体,有16人窒息致死。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直接原因:该厂一楼成品仓库电源开关接触不良,使致接触电阻过大而产生的高温烧坏导线绝缘层,形成短路,最终引燃紧靠开关的布料。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某制衣厂消防管理混乱,职工无消防意识,照明线裸露,线头不按规定装上套管,仓库堆放物料不符合消防规定,仅距日光灯0.1米(按消防规定不小于0.5米),防火通道大门以防盗为借口封闭不用。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广东省安全卫生条例》等有关法规,由深圳市政府依法追究。 
    四、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各级政府一定要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对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事故者,一定要严肃查处。 
    2.各级劳动安全监察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门要互相配合,督促有关单位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查清隐患,落实整改,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要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拒不执行的,要追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
    3.所有企业的法人,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乡镇企业、“三资”企业,都要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对用电安全管理的检查。消除乱装乱拉乱接现象,注意线路、控制箱负载的匹配,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防止因电器超负荷而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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