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不是药神》谈生产、销售假药罪
从《我不是药神》谈⽣产、销售假药罪
最好的电子书阅读器近⽇,《我不是药神》在各⼤影院⽕热上映,该影⽚改编⾃当年的“陆勇案”,讲述了⽩⾎病患者在买不起天价救命药的情况下,⼀位保健品店⽼板买印度低价仿制药的故事。⽽现实中的陆勇患有⽩⾎病,被病痛掏空家底的他开始接触低价的印度仿制药格列卫,并帮助病友从印度买药。
不论是影⽚还是现实,呈现在患者⾯前的严峻现实问题是:这药,是真的吗?虽说在同样的药效下,它是“真的”能治病,但这种药是⾛私来的且没有进医疗⼿册。在法律上,他属于“假药”。因此,影⽚中向患者售卖“假药”的程勇,最终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现实中的陆勇也险因售卖假药的⾏为⽽受刑事处罚,所幸现实没有影⽚来的残酷,最终法理外的情理让现实中的陆勇重获了⾃由。
《我不是药神》被评价为真正的现实主义作品,它提出了问题,但它却没给出问题的答案。就像每个⼈⽣活中的艰难和困顿,我们都能看到,却⽆⼒承担。但作为法律⼈,我们可以给出刑法意义上⽣产、销售假药罪中“假药”的⼀些相关答案。
⼀、什么是⽣产、销售假药罪的“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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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百四⼗⼀条第⼆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药品。”由此可见,刑法意义上的假药并⾮仅以药品本⾝物理属性不符
国家标准来认定,其本⾝的⽣产、进⼝或者⽤于⽣产的原料药若未经批准,即便是有效药也将在刑法上被按照假药处理。因此,⽣产、销售假药罪的“假药”并⾮单纯的只有假药,还包括按假药处理的药品和⾮药品。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为假药:(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2)以⾮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的药品,按照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使⽤的;(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未经批准⽣产、进⼝,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号⽽未取得批准⽂号的原料药⽣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由于《药品管理法》所称的药品,是指⽤于⼈体的药品,故⽣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仅限于⽤于⼈体的药品与⾮药品。因此,本罪中假药的认定取决于⾏为⼈的⾏为和主观意图,当⾏为⼈将上述假药⽤于除⼈体外的其他⽣物时,不论该假药是否可以⽤于⼈体,其均不为本罪的假药;当⾏为⼈将上述假药⽤于⼈体时,则其为本罪的假药。
⼆、⾏为⼈的哪些⾏为会构成⽣产、销售假药罪?
(⼀)⽣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需要⾏为⼈实施了⽣产或者销售上述假药的⾏为。
⽣产假药的⾏为为制造、加⼯、配制、采集、收集某种物品充当合格或者特定药品的⾏为。该⾏为具体包括:以某种原材料制造、加⼯成不合格药品,采集⾮药品充当药品,收集禁⽌使⽤的、变质不能药⽤的物品或被污染不能药⽤的物品充当药品等。
销售假药的⾏为是指⼀切向不特定或者多数⼈有偿提供假药的⾏为。假药的销售⽅式多样,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秘密的;可以是批量销售的,也可以是零售的;可以是主动销售的,也可以是被动销售的;可以是直接交付的,也可以是间接交付的等等。⾏为⼈销售的假药既可以是⾃⼰⽣产的,也可能是⾃⼰购买的,还可能是通过其他⽅式取得的。
(⼆)责任形式为故意。景描写
⾏为⼈必须明知⾃⼰⽣产、销售的是假药。
三、⽣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
端午节祝福语简短一句话根据《刑法》第⼀百四⼗⼀条和第⼀百五⼗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对⼈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致⼈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责任⼈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什么是本罪的“对⼈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根据两⾼《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对⼈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1)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普通话手抄报资料(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4)其他对⼈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什么是本罪的“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两⾼《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造成较⼤突发公共卫⽣事件的;(2)⽣产、销售⾦额⼆⼗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3)⽣产、销售⾦额⼗万元以上不满⼆⼗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条规定情形之⼀的;(4)根据⽣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根据两⾼《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致⼈重度残疾的;(2)造成三⼈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五⼈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以上轻伤的;(5)造成重⼤、特别重⼤突发公共卫⽣事件的;(6)⽣产、销售⾦额五⼗万
元以上的;(7)⽣产、销售⾦额⼆⼗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条规定情形之⼀的;(8)根据⽣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只有危害公民⾝体与⽣命⽅⾯的事实或者结果,才能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火炬之光2洗点水
如前所述,假药包括没有进⼝批⽂的药品。但是,危害⼈体⽣命、健康的假药与没有取得批准⽂号或者进⼝批⽂但有明显疗效的药品是⽆法相提并论的,销售前⼀种药品侵害的是他⼈的⾝体与⽣命,销售后⼀种药品则是单纯地违反药品管理秩序。如果对上述两个⾏为适⽤相同的处罚标准,势必会导致量刑的不公正。故,与侵害公民⾝体与⽣命没有直接关系的情节,不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这⽅能体现刑法的公平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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