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来了!子女教育、房贷、赡养老人怎么扣?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来了!⼦⼥教育、房贷、赡养⽼⼈怎么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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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轮个⼈所得税改⾰的⼀⼤亮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揭开⾯纱。当天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开始⼀并公开征求意见的还有《中华⼈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扣除和“三险⼀⾦”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教育、继续教育、⼤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以及赡养⽼⼈等专项附加扣除。税法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常委会备案。
根据暂⾏办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切实减负、改善民⽣的原则。
⾸套房贷款利息:按1000元/⽉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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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本⼈或配偶使⽤商业银⾏或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为本⼈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的⾸套住房贷款利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扣除。
西南财经⼤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犁认为,将扣除范围限定于⾸套房贷款利息⽀出,是为了与“分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相衔接,兼顾调控效果,体现“房住不炒”的中央精神,更好地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此外,⽬前商业银⾏贷款⽉均利息约1025元到1189元,征求意见稿规定每⽉1000元的扣除标准,与此较为接近。⽢犁分析,从国际上看,韩国、墨西哥、意⼤利等国房贷利息扣除限额占⼈均⽉⼯资约10%到15%,上述扣除标准约占我国⼈均⽉⼯资15%,处于较⾼⽔平。
记者了解到,采取定额扣除⽽不是限额内据实扣除,主要考虑贷款利息⽀出每⽉变动,如采取限额以内据实扣除,纳税⼈和扣缴义务⼈需每⽉调整扣除额,将⼤⼤增加征纳双⽅负担;此外,住房贷款利息⽀出年度间不均衡,前期利息⽀出超过扣除限额,后期低于扣除限额,如果采取限额以内据实扣除,纳税⼈⽆法充分享受扣除政策。
住房租⾦:按800元-1200元/⽉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本⼈及配偶在纳税⼈的主要⼯作城市没有住房,⽽在主要⼯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的租⾦⽀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
元(每⽉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1000元),市辖区户籍⼈⼝⼩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800元)。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测算,上述扣除标准较⼤程度覆盖了全国平均租⾦⽀出⽔平,同时兼顾了各地租⾦⽔平的差异性。住房租⾦扣除标准总体上略⾼于房贷利息扣除标准,体现了对租房体的照顾。
记者了解到,采取定额扣除⽽不按租⾦发票限额据实扣除,是考虑了⽬前租房市场的实际情况,即⼤部分租赁⾏为并没有开具发票,如果把发票作为前置条件,会增加纳税⼈负担,还会推⾼租⾦价格。
此外,扣除⽅式为依据住房租赁合同扣除。根据规定,纳税⼈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按2000元/⽉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赡养60岁(含)以上⽗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的赡养⽀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为独⽣⼦⼥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为⾮独⽣⼦⼥的,应当与其兄弟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
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
北京⼤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认为,将被赡养⽼⼈规定为60岁(含)以上⽼年⼈,与⽼年⼈权益保护法规定以及当前退休年龄⼀致,社会易于接受。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已经去世,其孙⼦⼥、外孙⼦⼥实际承担对⽼⼈的赡养义务,也可获得赡养⽼⼈扣除。
⼦⼥教育:每个⼦⼥按1000元/⽉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的⼦⼥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出,按照每个⼦⼥每年1.2万元(每⽉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学⼊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学到博⼠研究⽣。
据统计,⽬前我国公办幼⼉园年均收费约8000元、民办幼⼉园年均收费约2000元到1.4万元;⾼中年学费和住宿费900元到3200元;⾼校本科年学费4200元到1.9万元;研究⽣年学费8000元到1.3万元。
⽢犁测算,每年每位⼦⼥1.2万元的教育⽀出扣除标准,可⼤体覆盖全国各地各阶段⼦⼥教育的平均⽀出,相当于我国城镇就业⼈员⼈均⽉⼯资的2倍,并适度体现了⼀定的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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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的⽗母等法定监护⼈扣除。⽗母双⽅可分别按每孩每⽉500元扣除,也可由⼀⽅按每孩每⽉1000元扣除。
范爱农读后感“考虑到学⽣流动性强,对不同区域、不同教育阶段实⾏统⼀定额标准,有利于简化税制、降低征纳成本、防范道德风险。”⽢犁说,为扩⼤减税覆盖⾯,⼦⼥接受民办教育和在接受教育的⽀出实际也统⼀纳⼊扣除范围,对于⼆胎家庭,扣除额也将翻倍。
继续教育:每⼈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400元)定额扣除;纳税⼈接受技能⼈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中南财经政法⼤学财税学院教授许建国说,学历继续教育与⾮学历继续教育分设定额,是因为学历继续教育,尤其是在职研究⽣等费⽤标准⼀般⾼于⾮学历继续教育。
绘画、艺术、体育运动等个⼈兴趣爱好培训能否减税?记者了解到,继续教育概念⽐较宽泛,⼀些未纳⼊职业⽬录的个⼈兴趣爱好培训,与职业技能关联度不⾼,暂不纳⼊此次扣除范围。
据悉,为降低征管难度,⾮学历继续教育按照证书定额扣除。
窗外的雨滴一点点累积⼤病医疗:对个⼈⾃负医药费⽤超过1.5万元的部分,按照每年6万元的限额据实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在⼀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药费⽤⽀出部分,为⼤病医疗⽀出,可以按照每年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据悉,⽬前我国已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医保体系,基本医保、⼤病保险等报销后,个⼈实际负担⽐例和数额较低。将扣除限额定为6万元,能够覆盖⼤部分⼤病医疗⽀出。
孙钢分析,按照世界卫⽣组织定义,当家庭⾃负医药卫⽣⽀出超出家庭总⽀出的40%时,则该家庭发⽣了灾难性医药卫⽣⽀出。按此推算,我国的灾难性医药卫⽣⽀出标准约为1.6万元。此外,我国城乡居民⼤病保险⽀付的起付线主要集中在5000元⾄2万元,统筹考虑不同纳税⼈收⼊⽔平、风险承受能⼒,允许1.5万元以上的医药费⽤扣除是合理的。“将起扣标准确定为1.5万元,体现了国家对⼤病患者家庭的关怀。”
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既是个税改⾰亮点,也是难点。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更好回应⼈民众的期盼。暂⾏办法出台前,相关部门已经以⽆⽅案征求意见⽅式⼴泛听取了全国各地专家学者、“两会”代表委员和众代表的意见。
按照暂⾏办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成不变,将随着教育、住房、医疗等民⽣⽀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据悉,暂⾏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1⽇起实施。杂粮煎饼的做法和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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