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1.08.20
【字 号】威中法办〔2021〕33号
【施行日期】2021.08.20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综合规定
正文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威中法办(2021)33号
 
本院各部门: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已于2021年8月14日经本院审判委员会2021年第25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在辅助办案决策、统一法律适用、强化制约监督等方
面的作用,根据《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专业法官会议是向审判组织和院庭长(含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咨询意见的内部工作机制。
  第二条如何查自己的ip地址 专业法官会议成员由全体法官组成。
  专业法官会议按照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条线分别设立,分别由相应审判业务的院长、分管院长、专委、庭长和其他法官组成。
  各条线专业法官会议组成人员根据法官变动情况即时调整。
  根据讨论案件或事项的需要,专业法官会议可邀请对相关法律问题有一定研究的其他审判部门法官参加,或者邀请非专业法官会议成员列席。
  法官助理可以列席专业法官会议。
  适合方脸女生的发型第三条 行政专业法官会议参会法官人数不少于5人;刑事、民事、商事、执行专业法官
会议参会法官人数不少于7人;审判监督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原审法院为本院的再审案件参会法官人数不少于9人,研究其他再审案件不少于7人。
清明节有三倍工资吗  第四条 合议庭在办理案件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院庭长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
  (一)合议庭内部无法形成多数意见,或者持少数意见的法官认为需要提交研究的;
  (二)有必要在审判庭、审判专业领域之间或者辖区法院内统一法律适用的;
  (三)属于《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24条规定的“四类案件”范围的;
  (四)与本院、同级法院和上级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
  (五)合议庭对拟改判下级法院的案件意见不一致的;
  (六)拟对下级法院的案件发回重审的;
  (七)院庭长或审判长认为应当提交研究的其他案件。
  复习打一字第五条 下列事项可以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研究:
  (一)类案审判指导意见;
  (二)相关审判业务规范性文件;
  (三)优秀裁判文书、典型性案例评选的相关工作;
  (四)案件评查相关工作;
  (五)审判委员会交办的与审判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电源已接通未充电 拟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应当由专业法官会议先行讨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依法应当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但合议庭与院庭长之间不存在分歧的;
  (二)确因其他特殊事由无法或者不宜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由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第七条  原审法院为本院的下列再审案件,应当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
  (一)拟对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检察机关抗诉的民商事案件予以维持的;
  (二)无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况下,拟对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检察机关抗诉的民商事案件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的。
  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前款规定的再审案件时,可以邀请原二审合议庭成员列席,若专业法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合议庭意见,则可以不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若无法形成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意见,则应当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
  第八条 承办法官或持合议庭少数意见法官认为需要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的,应当经庭长同意后呈报分管院领导决定。庭长认为需要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的,报请分管院领导决定。分管院领导决定召开的,一般由其本人召集并主持会议。院长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可以决定召集并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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