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qq飞车车队名字∙【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7.11.01
西方世界的劫难【文 号】
【施行日期】2017.11.01
【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审判机关
正文
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苹果手机怎么拼图照片在一起
——2017年11月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院长 周 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报告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情况,请审议。
二类修理厂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深化司法改革指明了方向。2014年至2017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38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48个司法改革文件,其中涉及司法责任制改革、立案登记制改革、设立巡回法庭等法院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31个,为人民法院推进司法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专项报告、授权开展试点、修订完善法律等方式加强监督,为司法改革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保
障。中央政法委加强领导和顶层设计,强化改革督察,促进各项改革政策落实落地。中央有关单位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配合,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营造了良好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着力改革体制机制、破除利益藩篱,下决心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2014年以来,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137件,开展4轮集中督察,加强政策解读、经验推广、宣传引导,促进改革持续深入发展。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审判质量效率、队伍能力素质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人民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深化司法改革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重大基础性改革,夯实确保司法公正的体制基石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重大基础性改革,实现改革的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和整体推进。
  一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基本到位。针对以往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没有充分体现司法职业特点的问题,积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全国法院按照以案定额、按岗定员、总量控制、省级统筹的原则,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从原来的211990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20138名员额法官。坚持“从严掌握、宁缺毋滥”的选人导向,遴选产生367名员额法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27.8%。通过这项改革,实现了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审判质效持续提升。各级法院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2017年1至9月,全国法院院、庭长人均办案量同比增长32.3%。在中央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法官助理
、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扎实推进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充实审判辅助力量。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各类司法人员职责权限更加明确,职业发展渠道更加畅通,人员结构更加优化,人民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司法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出台《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审判组织权限和法官职责,制定法官和其他人员权力清单,确保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大大增强了法官责任心。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明确法官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完善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就法官、检察官违法办案责任作出专业认定,严格依法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
  三是新型办案机制有效形成。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取消行政化的案件审批制,确立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全国法院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数量占到案件总数98%以上。各级法院结
合地域、审级实际,组建以法官为中心、以辅助人员为支撑的新型审判团队,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组织运行模式。一些法院探索通过集约化管理和社会化外包等模式处理送达、庭审记录、卷宗扫描等辅助事务,有效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促进提升办案质效。世界无烟日是几月几日
  四是审判监督机制逐步健全。实行新型办案机制后,为确保案件质量不下降、管理监督不缺位,各级法院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改革传统盯人盯案监督模式,采取制度化和信息化措施,构建全院全员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铸牢“制度铁笼”,实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探索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机制,确保审判权严格依法行使。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审判流程监督,把司法权运行的每一个节点都纳入可查可控范围,构建规范审判权运行的“数据铁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建立防止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和追责制度,建成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专库和直报系统,“批条子”“打招呼”等违法干预过问案件情形显著减少,法官依法履职有了“防火墙”。
  五是司法职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实行法官员额制后,员额法官按照单独职务序列进行管
降火茶理,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实行按期晋升和择优选任相结合的晋升机制,有效打通了广大基层法官的职业发展通道,增强了法官的职业尊荣感,调动了法官的积极性。各级法院建立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衔接、与法官工作职责和实际业绩紧密关联的工资制度,有效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各级法院普遍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完善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在维护法官人身财产安全、及时提供救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是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有序推进。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着力构建更加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的新型管理体制。21个省(区、市)已完成省以下法院编制统一管理,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已实现由省级党委(党委组织部)管理。13个省(区、市)已在辖区内实行财物省级统管改革,部分地方法院经费保障和工资水平实现“托低保高”。
  (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夯实司法人权保障的制度基石
  一是完善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陈满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7件61人,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
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刻汲取错案教训,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完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专门出台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出台实施意见,制定关于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的三项操作规程,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3年至2017年9月,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4032名被告人无罪。
  二是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各级法院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强化控辩平等对抗,保障被告人和律师诉讼权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2016年,浙江温州两级法院证人出庭作证率达73.1%,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浙江湖州基层法院落实控辩对抗实质化,2013年以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的指定辩护率达到92%以上。四川成都法院积极推进裁判实质化,2015年2月至2017年9月底,全市法院共开示范庭866次,当庭宣判401件。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已逐渐成为刑事审判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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