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美法系中的遵循先例原则
论英美法系中的遵循先例原则
搞笑短文作者:邱佳薇 谢图南 宋宛臻 林家红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23运动会加油稿100字期
        【摘 要】判例是英美法系的主要法律渊源,判例法为英美法系的法律传统,而遵循先例是英美法系的代表性特征,是其核心与基础,支撑英美法系的法律传统。其要求法官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其内在价值与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英美法系;遵循先例原则
扶持小微企业        英美法系以归纳推理为主,注重对经典判例的整理,讲求遵循先例的原则。在对待先例的问题上有三种做法:(1)遵循先例:一般来讲,下级法院应当遵循上级法院的判例,上诉法院还要遵循自己以前的判例。(2)推翻先例:在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和各州最高法院有权推翻自己以前的判决。(3)避开先例:主要适用于下级法院不愿适用某一先例但有不愿公开推翻它时,可以以前后两个案例在实质性事实上存在区别为由而避开这一先例。本文将就英美法系中对待先例的第一种做法展开讨论。
轻微肇事逃逸处罚
        一、遵循先例原则的内容卓伟亲自辟谣
        先例是法院对案件所做出的判决,其中包含了法官们对某项法律原则的创立,阐述及运用,它能够对后来的法官在类似案件的判决过程中,给予有益的指导。美国法学家亨利.布莱克如此下定义先例是一种法院的判决或审结的案件,对于以后发生的类似案件或由相似法律问题引起争执的案件,被认为提供了判决的例证或具有权威性1平方米等于多少平方厘米,与正在审判案件的事实及法律原则相似的以前的判决就成为先例。先例原则要求所有法官在判决时都必须遵循先例已确立的法律原则,凡是以前无论是哪级法院法官所做出的判决,后来的法官都要进行参照。这与遵循先例原则在理论是有一定差异的。
        《牛津法律大辞典》对遵循先例的解释:法官对他审理的案件作出判决时,不仅要考虑到先例,及其他法官在已决案件中对与此相同或密切相关的问题作出的判决所运用的原则,而且在一定条件下,他要受到已有判决的约束,接受并遵循先例而所确立的原则,不管他人是否赞同该原则。英国法学家J.W.哈里斯认为严格的遵守遵循先例原则要求,法官们之间存在层次上的差异,一位法官只遵循在司法审级上居于他之上的法院的法官的判例;而按照先例学说,普通法法官要参照所有有关的以前的判决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遵循
先例原则,使得法官受到约束的先例仅承认上级法院的类似判决具有先例性质的先例,而非所有的先例。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