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郴州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37人
一、招募原则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
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邀请纪检监察
部门参与监督。
二、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为2022年以后(含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的毕业生,并具备招募岗位所需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热爱基层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鼓励反义词
3.1993年5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支教和支医岗位还应具备以下相应资格条件:
(1)报考支教岗位须具有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
审查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受
理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考试考察招募的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
高圆圆简历个人资料简介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招募资格)。
(2)报考支医岗位的专业必须为“医学大类”,并要求在“三支一扶”服务期内(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规定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服务
期满后不予落实编制、不予安置单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服刑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
的其他情形。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培训和派遣等程序进行。现只开展报名工作,待中央和省级文件下发后启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等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指定为: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10:00至6月30日18:00。
3.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
法官进羊圈打一地名(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
待中央和省级文件下发后,在指定上另行通知。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填报一个服务岗位。
(2)每个岗位招募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募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招募计划的考生不再改报。核减或取消的招募计划名额由市“三支一扶”办统筹调整(原则上按岗位报考人数从多到少的顺序调剂)。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学历,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专业具体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岗位条件,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本次招募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
待中央和省级文件下发后,在指定上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适时在指定上公布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5.如竞争同一岗位的人员,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由岗位所在的县市区人社局对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排名。
(三)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指定上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
按拟招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自信的故事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
不合格。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
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泡菜坛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五年。
(3)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需要
提供所读院校成绩证明材料,并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方
学生手册家长评语可派遣上岗,否则取消招募资格。
(四)体检
1.体检对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
体检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
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对象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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