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二级学院的教师评语
会计二级学院的教师评语关于的小说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规则是什么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为激励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71号)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8号)精神,结合我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本办法。上网卡流量查询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旷课行为,上学年所学课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无补考纪录;5、通过学院贫困生的认定,当年被确定为学院资助对象;6、若学生获得学校级以上(不含学校级)表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第六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1、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校学生工作部是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归口职能部门,明确为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国家奖(助)学金日常管理、组织工作。
2、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纪委、院学生会等部门组成的国家奖(助)学金复审机构。
各校区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初审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申请、评审过程中政策咨询、异议申诉、宣传解答工作,与学校学生工作部对口,公布联系人电话。
3、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二级学院辅导员递交《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二级学院辅导员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本办法进行审核,在适当范围内征求主要任课教师意见,提出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步名单并报二级学院领导。
古村女人片尾曲5、二级学院领导和评审小组对辅导员上报的名单进行初审,应慎重地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名单确定后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审核确认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填写湖北省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备案表并附二级学院评审报告(经校区部长审核签字),并上传电子文档。
6、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九条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和各播音主持自我介绍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条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学校希望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各二级学院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使全校师生受到教育鼓舞,强化学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技能的热情,营造一种学习上“比、学、赶、超”的氛围,促进学院良好学风的形成。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独立学院、二级学院、民办学院是不是一回事
性质一样,但有点差别
严格的说法是独立学院。
二级学院不等于独立学院,因为以学院二字为后缀名的高校下属的任何一个学院都是二级学院,区别于学校名。
有些人说的二级学院全应是“民办二级学院”。
正式的叫法是独立学院
(更正:二级学院和独立学院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别的,比如说,长春大学外国语学院是长大的下属二级学院,但长春大学光华学院是长大的独立二级学院。
所有大学中的下属学院都属于二级学院,并不全是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指的那些具有民办性质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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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出现了一种新的办学形式,产生了一种新型的高校,名曰国有民办二级学院(也有学者称之为国有民营、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为讨论方便本文统称为国有民办二级学院)。
对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的解释,目前存在多种多样的说法,有人认为\"是指在原有的公立高校里,引入民营办学机制,实行国有民营的运作方式,显著特点是具有独立法人、独立校园和独立财务;也有人认为是指\"高等学校把某一相对独立的校园作为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的创办基地,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特别是师资和信誉,或独立或利用部份社会投资设立国有民办二级学院。
具有独立法人、独立办学、独立财务、独立校园等特征;还有\"是指普通高校创办的或附属于普通高校的、具有制度创新(包括学院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筹资体制等)和新的运行机制的独立二级学院\",等等说法,各不相同。
什么是\"独立二级学院
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独立二级学院\"是指引进社会资金,由本科院校成立或帮助成立的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校舍,进行独立教学管理并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
作为一种新型的办学模式,它是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的必然产物。
原则上为本科,通过普通 招生,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同时提高收费标准。
“独立二级学院”由公办大学设立,以民办机制进行运作和管理,它依附于公办大学,又不完全等同于大学里的院系部,在待遇方面,“独立二级学院学生与其他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是相同的,另外“独立二级学院”是专业设置比较灵活,一般开设的都是新兴的、热门的应用型学科,在收费上,“独立二级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政策制定收取,一般比本部高校学生要高,所以建议考生填报时,一定要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独立二级学院”是高等教育改革的产物,虽然其产生的历史不长,但目前看,其数量可谓庞大,而且属性不一。考试评语家长怎么写
有“国有民办”的,也有“合资合作办学”的,其中原依附于公办普通高校的最为主要,影响也相对较大,他们属于“国有民办”的“独立二级学院”。
在开办之初,他们都依托公办的重点院校的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实验设施和教学环境、办学水平起点高,教学质量有保证。
他们依附于公办大学又不完全等同于大学中其他下属成分,许多大学下设院、系、部,那
是学校的有机单元,归大学统一管理。
而“独立二级学院”虽由公办大学设立,但以民办机制进行运作和管理,其经营管理模式介于公立大学和民办大学之间,有别于前面提到的下设的学院。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完善,教育部对“独立二级学院”属性和管理有了更具体的规定,“独立二级学院”办学也就逐渐地规范了。
先是在2003年4月,国家教育部颁发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独立二级学院”一律要采用民办机制;二要按照新的模式办学,强调“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要实行新的管理体制。
随后教育部又出台了独立学院必须落实“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规定,明确2003年独立学院招收新生一律以独立学院名义颁发学历证书,同时要求“独立二级学院”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独立校园”的要求。
就是说,以往与母体“不分彼此”的“独立二级院校”将不被允许继续开办,2008年以后招收的学生的毕业文凭上要以自己学院的名称具印。
“独立二级学院”凭借其先天优势曾经辉煌过一段时间,首先,由于“独立二级学院”特殊的属性,让不少分数不够高的考生有了重获读本科的希望。挽回一个男人
其次,能直接受益于重点院校的师资和教学设施。
第三,最有吸引力的是享有同母校一致的学历文凭。
第四,由于同母校有特殊的“血缘”关系,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替“独立二级学院学生架起通往本部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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