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认定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报看这篇就够了
⼀、优惠事项办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式。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涉及的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有以下⼏种:
1.⾼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持作⽤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持的⾼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资料;
5.年度职⼯和科技⼈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例、研发费⽤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辅助账,研发费⽤结构明细表。
⼆、预缴申报
填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
第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填报享受国家重点扶持的⾼新技术企业优惠的本年累计减免税额。
三、汇缴申报
(⼀)封⾯
封⾯,填报声明处由过去的法定代表⼈签章改为纳税⼈签章;会计主管签名改为经办⼈签名,新增了经办⼈⾝份证号,代理机构签章。
(⼆)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新技术企业填写:“211⾼新技术企业申报所属期年度有效的⾼新技术企业证书”:纳税⼈根据申报所属期年度拥有的有效期内的⾼新技术企业证书情况,填报本项⽬下的“211-1”“211-2”“211-3”“211-4”。
在申报所属期年度,如企业同时拥有两个⾼新技术企业证书,则两个证书情况均应填报。如:纳税⼈2015年10⽉取得⾼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18年再次参加认定并于2018年11⽉取得新⾼新技术企业证书,纳税⼈在进⾏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应将两个证书的“编号”及“发证时间”分别填⼊“211-1”“211-2”“211-3”“211-4”项⽬中。纳税⼈符合上述填报要求的,⽆论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应填报本项。
(三)填报《⾼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鹤望兰
该表填报⾼新技术企业基本信息和本年优惠情况。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均需填报本表。
填报本表。
1.税收优惠基本信息:
第1⾏⾄第3⾏:“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持作⽤的技术所属范围”:填报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持作⽤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持的⾼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具体范围,填报⾄三级明细领域,如“⼀、电⼦信息技术(⼀)软件1.系统软件”。美国保健品排名
2.收⼊指标:
第4⾏“⼀、本年⾼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填报第5+6⾏⾦额。
第5⾏“产品(服务)收⼊”:填报纳税⼈本年发挥核⼼⽀持作⽤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持的⾼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收⼊。
第6⾏“技术性收⼊”:包括技术转让收⼊、技术服务收⼊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
第7⾏“⼆、本年企业总收⼊”:填报第8-9⾏⾦额。6.第8⾏“(⼀)收⼊总额”:填报纳税⼈本年以货币形式和⾮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提供劳务收⼊,转让财产收⼊,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租⾦收⼊,特许权使⽤费收⼊,接受捐赠收⼊,其他收⼊。
第9⾏“不征税收⼊”:填报纳税⼈本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征税收⼊。
第10⾏“三、本年⾼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占企业总收⼊的⽐例”:填报第4÷7⾏计算后的⽐例。
3.⼈员指标:
第11⾏“四、本年科技⼈员数”:填报纳税⼈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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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五、本年职⼯总数”:填报纳税⼈本年在职、兼职和临时聘⽤⼈员。在职⼈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判断。兼职、临时聘⽤⼈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作183天以上。
第13⾏“六、本年科技⼈员占企业当年职⼯总数的⽐例”:填报第11÷12⾏的⽐例。
4.研发费⽤指标:
第14⾏“⾼新研发费⽤归集年度”:本⾏⽆填报事项。与计算研发费⽐例相关的第15⾏⾄第29⾏需填报三年数据,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填报。
摄影学校排行榜第15⾏“七、本年归集的⾼新研发费⽤⾦额”:填报第16+25⾏⾦额。
第16⾏“(⼀)内部研究开发投⼊”:填报第17+18+19+20+21+22+24⾏⾦额。
第17⾏“1.⼈员⼈⼯费⽤”:填报纳税⼈科技⼈员的⼯资薪⾦、基本养⽼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伤保险费、⽣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以及外聘科技⼈员的劳务费⽤。
第18⾏“2.直接投⼊费⽤”:填报纳税⼈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实际发⽣的相关⽀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费⽤;⽤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般测试⼿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
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以及通过经营租赁⽅式租⼊的⽤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第19⾏“3.折旧费⽤与长期待摊费⽤”:填报纳税⼈⽤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建筑物的折旧费;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的长期待摊费⽤。
第20⾏“4.⽆形资产摊销费⽤”:填报纳税⼈⽤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法等)的摊销费⽤。
第21⾏“5.设计费⽤”:填报纳税⼈为新产品和新⼯艺进⾏构思、开发和制造,进⾏⼯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的设计等发⽣的费⽤,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的相关费⽤。
第22⾏“6.装备调试费与实验费⽤”:填报纳税⼈⼯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的费⽤,包括研制特殊、专⽤的⽣产机器,改变⽣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的费⽤。
第23⾏“7.其他费⽤”:填报纳税⼈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第24⾏“可计⼊研发费⽤的其他费⽤”:填报纳税⼈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的其他费⽤中不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的20%的⾦额,按第17⾏⾄第22⾏之和×20%÷(1-20%)与第23⾏的孰⼩值填报。
30万左右suv第25⾏“(⼆)委托外部研发费⽤”:填报纳税⼈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进⾏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的费⽤(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发费⽤的实际发⽣额应按照独⽴交易原则确定,实际发⽣额的80%可计⼊委托⽅研发费⽤总额。本⾏填报(第26+28⾏)×80%的⾦额。
第26⾏“1.境内的外部研发费⽤”:填报纳税⼈委托境内其他机构或个⼈进⾏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出的费⽤。本⾏填报实际发⽣境内的外部研发费⽤。
第27⾏“2.的外部研发费⽤”:填报纳税⼈委托机构或个⼈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的费⽤。受托研发的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地区)及港澳台法律成⽴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的组织;受托研发的个⼈是指外籍及港澳台个⼈。本⾏填报实际发⽣的外部研发费⽤。
第28⾏“可计⼊研发费⽤的的外部研发费⽤”:根据《⾼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纳税⼈在中国境内发⽣的研发费⽤总额占全部研发费⽤总额的⽐例不低于60%,即发⽣的研发费⽤总额占全部研发费⽤总额的⽐例不超过40%。本⾏填报(第17+18+…+22+23+26⾏)×40%÷(1-40%)与第27⾏的孰⼩值。儿童服装店名
第29⾏“⼋、销售(营业)收⼊”:填报纳税⼈主营业务收⼊与其他业务收⼊之和。
第30⾏“九、三年研发费⽤占销售(营业)收⼊的⽐例”:填报第15⾏4列÷第29⾏4列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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