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提升我省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我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依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高速公路应当完善全省统一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体制,实行统一收费结算,统一定额标准,统一信息管理,统一服务品牌,统一应急保障,推行标准化管理,加快发展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交通、平安交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咸鸭蛋煮多久第三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符合全省统一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统一、高效,文明、服务的原则,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舒适、美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境内通车运营的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包括但不限于省市政府投资建设及采取BOT、PPP、EPC、受让等形式和上市的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包括应急保障、收费、机电信息、养护、服务(停车)区、出入共用服务区等附属设施及相关经营开发活动.
小丑出装周公解梦梦见杀人第五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工作,依法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省高速集团)具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运营和管理工作,制订全省境内通车运营的收费高速公路及配套服务设施的业务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检
查督促。
第六条省市政府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其运营管理工作全部由省高速集团负责统一运营。
其他方式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的应急保障、收费、机电信息工作由省高速集团负责统一运营,养护、服务停车)区等附属设施及相关经营开发活动执行省高速集团制订的业务管理标准,鼓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委托省高速集团代管,具体代管内容和代管费用等事项以合同形式确定。
前款所称的统一运营,指全省范围内已通车运营的高速公路按照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信息畅通、应急保障等业务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管理要求开展相关业务。
驭怎么读第七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是依法取得高速公路收费公路权益,从事所辖高速公路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权利和义务:(一)依法取得的收费公路权益,包括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二)负责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并有权将全部或部分的运营管理工作委托具备运营管理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
(三)配合、协助政府有关机构、业务管理机构,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及业务管理标准进行标识、标
志的设置,遵守行业形象、品牌建设的规范和要求;
(四)安排足额的运维养护资金,按照国家和业务管理单位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强预防性养护,提高高速公路的抗灾害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技术状况调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
患,保持高速公路及其沿线附属设施良好的技术状况;
(五)服从全省高速公路行业文明管理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执行《高速公路运营服务标准》(DB35/T1258 一2012),加强窗建设,优质文明服务,提升行业形象,接受行业文明监督检查;
(六)按照省财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高速公路行业管理费;
(七)保障劳动者权益,加强成本和效益管理;
(八)有权对业务管理单位的管理行为提出建议或者意见,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增加的费用负担;
(九)依法享有其他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八条省高速集团是全省高速公路业务管理单位,其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制订并公布高速公路业务管理标准及服务标准;
(二)收集汇总高速公路运行信息,按要求报送相关管理机关;
(三)建立并维护运营管理系统,确保运行稳定、数据安全;
(四)向社会公示、监督电话,建立接转制度,有序运作;
(五)及时向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传达突发事件、养护作业等路网运行信息;
(六)定期开展高速公路养护、服务等监督检查工作;
(七)依法享有其他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相关单位、高速公路沿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权限,支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
作・
高速公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应急保障管理
第十条高速公路应急保障工作,由高速公路业务管理单位负责业务管理和协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保障各项工作,服从全省统一指挥和调度,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一条全省境内涉及高速公路的重大活动保障、重大抢险和重要检查工作由高速公路业务管理单位统一调度,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服从调度安排。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应当健全应急指挥机制,做好与所在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之间应急预案的衔接,形成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工艺美术专业学什么
第十三条高速公路沿线应当设置应急储备库,组建满
足应急需求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第十四条应急教育培训与演练工作应当纳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第十五条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应当接受所在地政府和高速公路业务管理单位的统一领导,积极履职、妥当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在处置过程中,应当做好参与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三章收费管理
第十六条高速公路收费实行全省联网、统一清算、分配、结算和管理。高速公路业务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共同制定联网收费方案和收费流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福建省高速公路资金结算管理委员会负责高速公路通行费清算、分配、结算及信息公布工作。
电子收费全国联网清分结算管理工作由高速公路业务管理单位指定的单位负责.
2022年春节是几月几日日第十七条联网高速公路通行费清算、分配实行“一车一拆”以各项目路段投资、里程、费率等因素进行分配.
第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使用全省统一制作的通行卡、电子标签和国家、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执行通行卡、电子标签、票据
(证)、通行费收入等高速公路业务管理标准。
通行费收入应当按照省财政主管部门与高速公路业务管理标准的要求,做到专户存储,及时足额上解,严禁私自截留通行费收入・
第十九条收费道建设数量、开通收费道及设备配置数量、电子收费车道及客户网点的建设和运营应当按照高速公路业务管理标准执行.
收费人员的配备应当与收费道的数量、车流量相适应。
第二十条因路网结构调整形成高速公路开放等其他情况,造成高速公路资产、收益、后续管理发生变化的,应当由调整提出方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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