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保障高速公路完好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境内的收费经营性高速公路。
第三条 省辖市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 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构造物、标志牌、绿化带、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信设施、照明设施、养护施工材料以及高速公路用地等,依法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非法侵占和破坏。
第五条 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是指单位或个人因损坏和占用高速公路路产而承担的,用于修复被损坏和占用的高速公路、恢复高速公路路产原有功能的费用。有下列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向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机构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费:
1、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讯设施、水利工程、跨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架设(埋设)管线、电缆或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用地、利用高速公路设施或对高速公路路产造成损坏的;
2、交通事故等原因对高速公路路产造成损坏的;
3、经批准确需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铁轮车、履带车等机具,限高、限载、限宽、限长标准的超限运输车辆,为保证通行而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和修复损坏部分所发生的费用。
4、因泄露、排放、抛洒油污、沙石、玻璃、铁屑、酸类物质等对公路造成污染和损坏的;
5、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造成公路损坏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 《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标准》所列为单项赔(补)偿最高标准。发生两项以上损坏的应分别计算加总。具体估价鉴定,按照《河南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估价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在收取损坏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赔(补)偿费前,须到市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国家规定的统一票据。
第八条 收取的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费,用于修复被破坏的高速公路路产及附属设施,以及支付赔偿评估费用、奖励举报人员等费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机构,应按规定及时修复被损坏路产,确保高速公路的完好、畅通。
第九条 需要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轴载质量和外型尺寸超过规定标准的车辆,均应事先按规定到省交通主管部门的路政管理机构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交纳为保证通行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和损坏公路补偿费。违反规定占用、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以及铁轮车等禁行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由路政管理机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十条 恶意破坏公路路产,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以及拒不接受超限运输检查,恶意闯岗的,由路政管理人员按《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标准》规定标准加倍收取补偿费。
第十一条 路政管理人员在执行本办法中如有乱收乱罚、、徇私舞弊行为的,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六条和《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
(补)偿收费项目和标准
序号 | 赔补偿费收费项目 | 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 注 | |||||
一、损坏公路、公路留用地及附属设施 | |||||||||
路面 | 1 | 沥青砼路面(5厘米) | 平方米 | 200 | |||||
2 | 水泥砼路面 | 平方米 | 300 | ||||||
3 | 路面划痕 | 水泥砼路面 大乐透开奖规则 | 延米 | 100 | |||||
沥青砼路面 | 延米 | 100 | |||||||
路基 | 1 | 土路肩 | 平方米 | 50 皂液 | |||||
2 | 砼硬化路肩 | 平方米 | 120 | ||||||
3 | 路缘石 | 块 | 150 | ||||||
4 | 砼泄水槽 | 延米 | 220 | ||||||
5 | 浆砌片石挡土墙、护坡 | 立方米 | 400 | ||||||
6 | 边坡(土方) | 立方米 | 120 | ||||||
7 | 土边沟 | 延米 | 100 | ||||||
8 | 浆砌片石边沟 | 延米 | 500 | 中国火锅 | |||||
9 | 顶管施工 | 管径50mm | 米 | 1500 | |||||
管径50mm以上 | 每超过100mm加收20% | ||||||||
桥涵及隧道 | 1 | 钢筋砼墙式护栏 | 延米 | 600 | |||||
2 | 墙式护栏钢管扶手 | 延米 | 150 | ||||||
3 | 桥梁伸缩缝 | 延米 | 2500 | ||||||
4 | 桥面铺装(30#防水砼) | 平方米 | 200 | ||||||
5 | 浆砌锥坡护砌 | 立方米 | 500 | ||||||
6 | 40#予应力砼空心板(20m) | 块 | 按实际损坏程度赔偿 | ||||||
沿线设施 | 1 | 波型钢板护栏 | 块 | 500-700 | 根据规格确定 | ||||
2 | 护栏立柱 | 根 | 200 | ||||||
3 | 钢板圆接头 | 双端头 | 个 | 600 | |||||
单端头 | 个 | 350 | |||||||
4 | 钢筋砼隔离栅柱 | 根 | 150 | ||||||
5 | 隔离栅刺丝 | 延米 | 80 | ||||||
6 | 隔离栅(点焊网) | 延米 | 330 | ||||||
7 | 隔音墙(砖混) | 平方米 | 300 | ||||||
8 | 轻质隔音墙(泰柏板) | 平方米 | 500 | ||||||
9 | 反光道钉 | 个 | 60 | ||||||
10 | 附着式隧道标 | 个 | 100 | ||||||
11 | 轮廊标 | 个 | 250 | ||||||
12 | 防眩板 | 块 | 250 | ||||||
13 | 分流标志桶 | 个 | 按具体规格的实际市场价收取 | ||||||
14 | 热融标线 | 平方米 | 120 | ||||||
15 | 活动式中央分隔带护柱 | 延米 | 1200 | ||||||
16 | 锥形标 | 个 | 按具体规格的实际市场价收取 | ||||||
沿 线 设 施 | 17 | 反光隔离桶 | 个 | 1200 | |||||
18 | 反光标志牌(工程级) | 平方米 | 1500 | ||||||
19 | 反光标志牌(高强级) | 平方米 | 2000 | ||||||
20 | 反光标志牌(钻石级) | 平方米 | 2500 | ||||||
21 | 不反光标志牌 | 平方米 | 400 | ||||||
22 | 交通标志支撑:门架式 | 件 | 按实际恢复价收取 | ||||||
23 | 交通标志支撑:单柱式 | 根 | 、、 | ||||||
24 | 交通标志支撑:单柱式(热镀锌带法兰盘) | 根 | 、、 | ||||||
25 | 交通标志支撑:双柱式 | 根 | 、、 | ||||||
26 | 交通标志支撑:双柱式(热镀锌带法兰盘) | 根 | 、、 | ||||||
27 | 交通标志支撑:悬臂式(电杆式) | 根 | 报名、、 | ||||||
28 | 交通标志支撑:悬臂式(钢制式) | 根 | 、、 | ||||||
29 | 交通标志支撑:悬臂式(热镀锌钢制式) | 根 | 、、 | ||||||
30 | 交通标志:附着式 | 件 | 、、 | ||||||
31 | 交通标志基座(混凝土) | 立方米 | 、、 | ||||||
32 | 交通标志基座(钢盘混凝土) | 立方米 | 、、 | ||||||
绿 化 | 1 | 胸径5厘米以下乔木 | 株 | 180 | 珍贵树种按实际赔偿 | ||||
2 | 胸径5.1—20厘米乔木 | 株 | 200 | 、、 | |||||
3 | 胸径20.1厘米以上乔木 | 株 | 600 | 、、 | |||||
4 | 绿篱 | 延米 | 100 | ||||||
5 | 草坪 | 平方米 | 100 | ||||||
6 | 黄杨球 | 球茎1.5-2m | 株 | 200 | |||||
球茎2m以上 | 株 | 私募基金注册条件500 | |||||||
7 | 海桐球(球茎1.5-2m) | 株 | 550 | ||||||
8 | 雪松(高1.5-2.5m) | 株 | 300 | ||||||
9 | 一般灌木 | 平方米 | 60 | ||||||
10 | 一般花卉 | 平方米 | 90 | ||||||
监 控 系 统 类 | 1 | 彩摄像机 | 台 | 按实际恢复价赔偿 | |||||
2 | 掇像机立柱 | 、、 | 、、 | ||||||
3 | 可变情报板显示屏及电子设备 | 、、 | 、、 | ||||||
4 | 可变情报板门架 | 、、 | 、、 | ||||||
5 | 可变限速标志显示屏及电子设备 | 、、 | 、、 | ||||||
6 | 可变限速标志装柱 | 、、 | 、、 | ||||||
7 | 车辆检测器 | 、、 | 、、 | ||||||
8 | F型可变情报板及电子设备 | 、、 | 、、 | ||||||
9 | 悬臂式可变情报板安装柱 | 、、 | 、、 | ||||||
10 | 黑白摄像机 | 、、 | 、、 | ||||||
11 | 交通信号灯(红、绿) | 、、 | 、、 | ||||||
12 | 交通信号灯立柱 | 、、 | 、、 | ||||||
收 费 系 统 类 | 1 | 收费亭 | 座 | 按实际恢复价赔偿 | |||||
2 | 防撞柱 | 根 | 300 | 小 | |||||
根 | 800 | 大 | |||||||
3 | 防撞护栏 | 米 | 150 | ||||||
4 | 安全岛 | 立方米 | 500 | 头部 | |||||
立方米 | 400 | 平台 | |||||||
收 费 系 统 类 | 5 | 手动栏杆 | 台 | 按实际恢复价赔偿 | |||||
个 | 600 | 杆 | |||||||
6 | 收费大棚 | 平方米 | 按实际恢复价赔偿 | ||||||
7 | 收费显示器 | 台 | 1500 | PHILIPS14 | |||||
8 | 车道摄像机 | 只 | 按实际恢复价赔偿 | ||||||
9 | 广场快视系统 | 套 | 、、 | ||||||
10 | 费额显示板 | 块 | 、、 | ||||||
11 | 费额板立柱 | 根 | 、、 | (不锈钢) | |||||
12 | 雨棚信号灯 | 套 | 、、 | (LED) | |||||
13 | 信号灯立柱 | 根 | 、、 | (不锈钢) | |||||
14 | 车道通行信号灯 | 套 | 、、 | 、、HD202 | |||||
15 | 电动栏杆机 | 套 | 按实际恢复价赔偿 | ||||||
16 | 栏杆杆体 | 根 | 、、 | ||||||
17 | 广场摄像机立柱 | 根 | 、、 | ||||||
18 | 车道控制机(含车检器) | 套 | 、、 | ||||||
19 | 封道器 | 台 | 、、 | ||||||
20 | 广告宣传牌 | 平方米 | 根据内容规格分别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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