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入户抢劫未遂
1平方公里等于多少公顷论入户抢劫的未遂
要: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入户抢劫有无犯罪未遂争议较多,立法方面也没有对该问题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或规定,从而导致不同法院审判相似案情时出现定性各异、量刑失衡的状况,影响法律适用的公平、公正。本文拟从一个案例为视角,来探讨分析入户抢劫中的未遂认定问题。
关键词:入户抢劫未遂情节加重犯基本犯
手机积分兑换礼品入户抢劫是普通抢劫罪的情节加重情形,具有比一般抢劫罪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普通抢劫罪的既未遂认定没有争议,而对在实践中出现频率较多、情况较为复杂的入户抢劫的既未遂认定问题,特别是有无犯罪未遂争议较多,立法方面也没有对该问题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或规定,从而导致不同法院审判相似案件时出现定性各异、量刑失衡的状况,影响法律适用的公平、公正。本文拟从一个案例为视角,来探讨分析入户抢劫中的未遂认定问题。
一、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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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小学语文教师述职报告25840分许,被告人董某某携带管制刀具水果刀1把,在绍兴市区望花东区37207室门口,敲开被害人王某某家门后欲入室,被害人王某某见状冲出门外,被告人董某某采用推搡、拉扯等暴力手段,欲将王推入屋内实施抢劫,因被害人王某某激烈反抗并喊叫而抢劫未成。被害人王某某逃跑至楼外,被告人董某某因害怕被众抓住而将自己反锁于被害人家中,并向屋顶漏水怎么办110报警投案。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某的伤势已构成轻微伤。被告人董某某到公安机关后亦对其欲入室抢劫一事供认不讳。
二、分歧意见
本案对董某某行为的定性,存在以下两种不同的意见:厄运之槌入口
第一种意见认为,董某某的行为构成一般情形的抢劫罪,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情节属未遂。200568日颁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对认定入户抢劫规定了三个要注意的问题:一是的范围;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本案被告人董某某对被害人推搡、拉扯的暴力行为发生在门口,而非发生在户内,故不符合入户抢劫的构成情形,应以一般抢劫罪定罪
处罚。本案董某某既未劫得财物,又未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人身伤害后果,但已着手实施抢劫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应属抢劫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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