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
班级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1、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
A.决定逮捕
B.审查起诉
C.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
D.给予行政处理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当宣告无罪的情形有()
A.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B.侦查中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C.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D.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3、下列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是()
十分爱A.取保候审
B.传唤
C.拘传
D.拘留
4、下列刑事案件中,不应由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是()
A.虐待案件
放肆B.重伤害案件
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
D.侵占案件
5、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之日起,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A.进行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B.传唤
C.进行第二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D.立案
6、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除了刑事拘留,还有()
A.继续盘问、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
B.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
C.收容审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
D.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劳动教养
7、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A.12小时
B.24小时
C.36小时
D.48小时
8、关于拘传,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只有公安机关有权采用
B.期限不得超过12小时
C.适用对象为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D.执行拘传的人员有权强制被拘传人到案
9、尹某因与马某共同盗窃而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由于尹某家庭生活困难,父母和妻子均无任何收入,全家的生活全靠他一个人支撑,故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尹某可以取保候审。那么可以作为尹某的保证人的是()
A.尹某的父母
B.尹某的妻子
C.尹某的已经成家立业的
D.马某
10、关某在公共汽车上与人发生争执而将对方打成轻伤,其本人被当场抓获,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先行拘留。后来公安机关决定对关某取保候审,此时,关某应当()
A.提出保证人
B.交纳保证金
C.提出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
D.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11、刘某因组织被公安机关抓获,这时刘某已怀孕4个月,公安机关对其()
A.应当逮捕
B.应当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C.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D.不应当采取强制措施
助理医师考试12、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
A.1个月
B.2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13、有权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机关是()
A.公安机关、审判机关
腊八节问候语简短B.检察机关、公安机关
C.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D.安全机关
14、对于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B.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C.可能判处拘役以上刑罚
D.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1、侦查阶段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
A.拘传 B.拘留
C.逮捕 D.暂予监外执行
2、下列判决中,由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的有()
A. 管制 B.罚金
C.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D.没收财产
3、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需要出庭作证的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适用证人作证的规定
B.警察就其非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不适用证人作证的规定
C.对了解案件情况的人,确有必要时,可以强制到庭作证
D.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只有情节严重,才可以处以拘留,且拘
留不可以超过10日
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
A.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母亲节对母亲的祝福B.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C.有关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
D.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5、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
B.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C.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D.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1、刑事强制措施
2、审判监督程序
3、取保候审
4、简易程序
5、强制医疗程序
1、简述不起诉的种类和条件
2、简述简易程序的特征
3、简述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其在适用上应受的限制
1、在某甲与某乙的一次交谈中,甲告诉乙说:“我家邻居张某,于上月28日夜间12点左右,趁我父母上夜班不在家之机,撬开窗户进入我的房间,
持菜刀威胁我交出现金和手饰。我当时怕他拿刀砍我,就告诉了放钱和首饰的地方。张翻出15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装在衣袋里,就从窗户出去了。”甲还告诉乙:“损失不大,别对任何人讲,张某是个亡命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乙认为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案件,当日即将甲所讲的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甲就当时被抢情况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作了陈述。张某被拘留后,对入室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的罪行作了供述,张某的供述和甲、乙二人向公安机关的陈述情节一致。公安机关从张某家中查获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被告人张某受到应有的制裁。
请回答:
交电费(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各属于刑事诉讼证据中的哪一种? (2)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为什么?
2、被告人崔某,1993年11月出生。2009年12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赵某的提包,内有手机和1000元钱,后被过路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区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众应将其扭送到区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被依法拘留,后改为取保候审。该案于2010年2月20日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中,区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在庭审过程中,崔某嫌法院指定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批准。法庭经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崔某交给其所在学校负责执行。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崔某应定抢劫罪,遂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请回答:本案中公、检、法机关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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