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
一、相关法律与解释
天蝎座-性格分析1、刑法
谁是凶手小胡是谁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念奴娇赤壁怀古赏析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刑法的规定。
2送给老婆的生日礼物、司法解释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1实施)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
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3、其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刘沛均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一)交通肇事逃逸
1、交通肇事逃逸
根据司法解释,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的加重情节规定,是因为交通肇事后,行为人应该救助被害人,报案,保护现场,除非肇事者已经死亡或者重伤昏迷,否则必须尽义务,这是法定的义务。由于肇事者的违反义务,逃逸造成交通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工作受阻,事故责任无人承担,被害人延误救治,显示了比一般交通肇事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2、符合交通肇事逃逸的条件
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交通肇事逃逸,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前提条件。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基础上,才能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在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上,因为法定情节的出现而加重法定刑。
问题: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没有出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但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吗?
回答:否。因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只能是治安管理从重处罚。
问题:肇事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行为人逃跑了,是交通肇事逃逸么?回答:是。
案例:肖某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时撞翻了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导致车主李某死亡。肖某下车看了看,因怕追究责任,见周围无人,快速驾车离去。问:肖某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么?
含近义词的四字词语第二,主观条件。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发生,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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