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职学校向各省申请投放招生计划
摘要:民办高职院校在年度招生总量确定的情况下,应对跨省招生计划、分科类招生计划(文、理科招生专业安排与比例)、招收普高毕业生与中职毕业生安排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民办高职院校招生计划 跨省招生
晚婚假期规定本文所要探讨的民办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安排问题,是指一所学校在年度招生总量(或称“招生计划”,也称“招生规模”)确定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安排这一总量,即总计划如何分配的问题。
一、跨省招生计划的安排
在安排跨省招生计划时,首先,要了解该省对外省高校招生计划的政策,不同的省份对跨省招生计划有不同的要求。前几年大多数省份都采取对等招生的办法安排计划,从2004年开始,有的省份(如浙江、江苏)采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汇总的形式,在征得生源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情况下统一安排跨省招生计划。此外,各省均要求当地高校在保证高等
教育努力满足本省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有控制地安排面向外省的招生计划,同时限制甚至不准办学条件欠佳的学校招生。其次,在安排跨省招生计划时,还要了解该生的招生政策与办法,这是至关重要的。再次,要考虑安排什么专业到外省招生。一个学校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专业,不可能所有的专业都到外省招生。最后,到外省招生总的原则是宜少不宜多。
如何不用贴纸做手帐二、普高生与“三校生”招生计划的安排
民办高职院校的生源主要有两个,一是普高生,二是“三校生”(含五年制)。面向普高生招生可以简单地归纳为文科和理科两个科类(艺兼文、理,体兼文、理),而面向“三校生”招生则复杂得多。从本质上讲,面向“三校生”招生是对口招生,适应面非常窄;面向普高生招生只分文、理两类,适应性比“三校生”宽得多。因此,高职院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要认真研究哪些专业面向普高生,哪些专业面向“三校生”,具体到某一个专业,还要研究普高生招多少、“三校生”招多少的问题。
不同的民办高职专业队生源的适应性是不同的。有的专业适合面向普高生招生,有的专业适合面向“三校生”招生,有的专业无论面向“三校生”还是面向普高生都比较好招,有的专业
职能面向普高生。总之,民办高职院校的所有专业都可以招普高生,但有的专业不宜招“三校生”。
cs1.6加人需要指出的是,现行的招生政策和录取办法有利于面向普高生招生,而不利于面向“三校生”招生。第一,普通高校招生生源充裕(录取率达50%一70%)。分数线划定也充分考虑了放弃志愿考生的比例;而“三校生”由于类别多,各个类别之间生源数量相差很大,多的超过万人,少的只有几百人,同一类别每年变化也较大,一不小心,个别类别就会出现计划数比生源数多的情况。第二,普高考生可以填报比“三校生”更多的专业志愿,“三校生”最多只能填两个类别、四个专业志愿。第三,普通高校招生采取反复几次补报志愿的措施,而“三校生”招生大多没有补报的措施。第四,普高考生的专业意识比“三校生”淡薄,调剂余地大,“三校生”专业意识强,调剂余地小。因此,面向普高生招生一般不愁招不到学生,而面向“三校生”招生每年总有部分高职院校的个别专业不能完成计划。
由此可见,面向普高生招生比面向“三校生”招生容易,在安排普高生和“三校生”招生计划时,应进行仔细的分析研究,特别是在安排“三校生”招生计划时一定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进行科学论证,不能有半点马虎。
三、文、理科专业安排与计划投放比例
笔者认为,除个别必须有物理、化学、生物基础的专业以外,高职院校的大多数专业可以文、理兼招,没有必要过分强调什么专业招文科考生、什么专业招理科考生的问题。这是因为,高职教育要突出技能性、职业性,不同于普通本科教育要强调学科性。同时,文、理分科无非是高考的产物。根据历年的统计,第四、第五批次录取的考生没有明显的文科特长与理科特长的区别。其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的平均录取分均在及格线以下。因此,一些工科类专业招文科类考生也未尝不可。
姓王取名但是,文科考生招多少、理科考生招多少这个问题值得认真研究。同一所学校常常会出现所招学生文科好、理科差或理科好、文科差的情况,甚至理科投档分数线很高。而文科生源不足,或者文科投档分数线很高,而理科生源不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除招生大小年的因素外,其根本原因是文理科招生计划比例安排不当所致。那么。如何安排文理科招生比例呢?首先,要看本校历年文理科的招生情况,如理科招生情况好就适当增加理科招生比例,如文科好就适当增加文科招生比例。其次,偏文科的专业以文科招生占6O%~8O%为好,偏理科的专业以理科招生占6o%~80%为好。
初中政教处工作计划四、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
目前,不少学校对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安排进行了改革,有的已经按大类招生,有的甚至按系(分院)招生。但不管怎样改革,始终还是存在对总计划细分的问题。在细分过程中有两个问题特别值得注意:一是从学校层面来看,有的学校为了能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容易招生的专业就多招一点,反之就少招一点,忽略了办学资源状况与今后的就业前景。二是从系(分院)的层面来看,由于受分级管理中生均经费的影响,会产生各系(分院)争招生计划的倾向。因此,在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时,必须坚持“l挂钩”原则:(1)招生计划与就业挂钩。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把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密围绕社会需求,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招生计划向社会急需专业倾斜,适当调整长线专业招生数量。(2)招生计划与办学条件(不同专业的办学资源)挂钩。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把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与学校对不同专业的经费投入及办学条件(如师资、实验实训条件等)结合起来,在正常情况下,对某一个专业的计划不能大起大落,要保持每年招生量的相对稳定。(3)招生计划与学校发展大局挂钩。应把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与学校总体办学思路及教学改革的需要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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