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统编历史教材常见问题答疑
中学统编历史教材常见问题答疑
八年级下册
01
问:第2课《抗美援朝》,抗美援朝中涌现出的英雄,除了黄继光、邱少云,还有很多,教科书能否多介绍一些?
答:抗美援朝中涌现出黄继光、邱少云等30多万名英雄功臣和近6000个功臣集体,中国人民志愿军锻造了伟大的抗美援朝精神。在呈现这一内容时,教材采取了正文与辅助栏目相结合的方式。本课正文第二子目概述了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英勇表现,重点选取了黄继光、邱少云两位战斗英雄,详细介绍其英雄事迹,并阐释了抗美援朝精神。限于篇幅,正文不能详细述及更多人物,因此,本课在课后活动栏目中设计了一道习题进行拓展,列举了杨根思、罗盛教等英雄人物,让学生进一步查资料,了解更多英雄人物的事迹。
必修上册
01
问:第92页,“贩卖者腐化了、降低了和毁坏了不幸福的人底精神生活”,是否应当是“人的精神生活”?
答:此处所引史料,出自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册(见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范文澜全集》第9卷)第14页,原文即为“贩卖者腐化了、降低了和毁坏了不幸福的人底精神生活”,教材征引史料,尊重原文。在早先白话文中,“底”字也表示领属关系,意思同“的”。
02
问:第97页,“可以剿发逆,可以勤远略”中应该是“剿发捻”,还是“剿发逆”?
答:此处所引史料,出自曾国藩的《复陈购买外洋船炮折》(咸丰十一年七月十八日),见《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十四,光绪二年秋传忠书局刊本(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一辑影印),又见《曾国藩全集·奏稿之三》,岳麓书社2011年版。
以往一些文献在引用此句时将“剿发逆”误为“剿发捻”,或因与奕䜣等人的“灭发捻为先”相混淆所致。该句出自《奕䜣桂良文祥奏统计全局酌拟章程六条呈览请议遵行折》,见《筹办
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七十一,中华书局1979年版。
03
问:第99页,“英国租九龙”,“九龙”是否应为“新界”?
答:1860年中英《北京条约》将广东省新安县九龙巡检司所辖九龙半岛南端割让给英国,条约称“九龙司地方一区”。
1898年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又将从深圳湾到大鹏湾沿线以南的九龙半岛其余部分,连同两个海湾的海面及其邻近的其他海面和岛屿租借给英国,这就是“九龙租借地”。
1942年,中华民国外交部《关于中英新约意见书》使用了“九龙租借地”的概念,原文为“英方在九龙租借地之行政与管理权,连同其官有资产与官有债务,应移交中华民国政府”。
“新界”是英国方面对这块新租借土地的称呼,教材中建议使用“九龙租借地”。
04
奥运会的来历
下雪心情感言
问:第145页,中国战区日本投降签字仪式图旁边文字说明,写着“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小林浅三朗呈递降书”,为何是中国派遣而不是日本派遣?
答:“中国派遣军”是日本侵华军队的名称,日本称“支那派遣军”。
抗日战争期间,日本侵华军队主要有三部分,分别是中国驻屯军、关东军、中国派遣军。其中,中国派遣军是日本为加强对中国华北、华中、华南战场日军的统一指挥而组建的军队。1937年开始全面侵华后,日本先后组建上海派遣军、华北方面军、华中方面军等军队。1938年2月,日本撤销上海派遣军、华中方面军,组建华中派遣军,负责上海至武汉一线作战。9月,又组建侵略广州地区的第二十一军。1939年9月,日本正式组建中国派遣军,同时撤销华中派遣军。中国派遣军统辖华北方面军、原华中派遣军的大部和第二十一军等军队,兵力约55万人。1945年9月9日,日本中国派遣军向中国战区最高统帅部投降。次日,中国派遣军宣布撤销。
必修下册
失落非主流01
薪酬调查
问:第5页,“公元前3千纪”是否应为“世纪”?
答:“世纪”和“千纪”都是计算年代的单位,世纪是以100年为一个世纪,千纪即1000年,在教科书第3页注释已有关于“千纪”的解释。
警员职务套改02
问:第46页,文艺复兴影响一段,最后一句中的“现世世界”,是否应改为“现实世界”?
答:文艺复兴时期,人们更关注今生和人本身。这里的“现世世界”是指今生的世界,是与过去、前世相对应。在吴于廑、齐世荣主编的《世界史·近代史编》上卷中,叙述文艺复兴时,也使用的“现世”。现实世界是指客观存在的世界,是与理想相对应的。教材这里使用“现世世界”更为准确。
03
问:第21页,学习拓展部分《英王亨利二世给予林肯城之特许状》内容第三行,“有声请权”的“声”是否应为“申请”的“申”?
答:此段材料选自《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中古部分》中的《英王亨利二世给予林肯城之特许状》。特许状是由国王或封建领主颁发给中世纪城市的法律意义上的权利认可书。此段材料是说市民在林肯城以购买等方式保有的土地,受到城市习惯法的保护。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将“声请”解释为“申请”,但声请和申请还是有一定区别。声请权是声明请求的权利,更多是具有法律上的含义;申请是今天普遍的说法,是指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提出请求,故此译为“声请权”更为合适,教材遵从此用法。
04
问:第85页,历史纵横中写“中国参战的意图在于战后收回日本攫取的山东主权”,“日本”是否应是“德国”?                                                                                                                               
答:19世纪末,帝国主义国家纷纷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其中,德国强租胶州湾。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借口对德国宣战,攻占青岛和胶济铁路,攫取了德国在山东强占的各项权益。
选择性必修 1
问:第30页,秦朝选官制度为什么主要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答:秦自商鞅变法后,制订了按军功大小给予爵位和职官的制度,西周至春秋的世官制被打破。秦在统一中国前后就已经有系统的官吏任免制度,并形成法律。已发现的《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有《置吏律》和《除吏律》,就是任免官吏的法规。秦统一后,选官制度更为严格,担任官吏须符合种种条件,其中主要有三条:一是要会书写,懂法律;二是要有一定家产,穷人是没有当官吏资格的,如韩信“始为布衣时,贫无行”,所以“不得推择为吏”(《史记 · 淮阴侯列传》);三是有年龄限制,如“除佐必当壮以上,毋除士伍新傅”,“壮”一般指三十岁。秦朝,军功、征士、考试、考课、通法等都是取得官吏职位的重要途径。
秦用人向重法吏。《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公元前213年李斯建议“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得到秦始皇认可。在《睡虎地秦墓竹简 ·为吏之道》中,也有多处提到为吏必须熟知律令,如“审当赏罚”“毋罪毋(无)罪”,又说“夬(决)狱不正,不精于材,法(废)置以私”都不是好官吏等。可见“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是秦朝官员选拔的重要方式,尤其是在
秦王朝后期。
设计:周   丹
编辑:周   丹
主编:吴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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