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民政局局长凌诚同志
就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答记者问
近年来,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推进,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低保管理不断规范,城乡困难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为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配合全县城乡低保核查、提标及年检工作的深入开展,本报记者就我县城乡低保工作中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县民政局局长凌诚同志。
记者:我县哪些范围内的人员可以享受城乡低保?
56个民族的节日凌诚:享受农村低保的条件:凡常年居住在我县农村,且具有当地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可申请享受农村居民低保待遇,目前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10元,7月1日起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享受城市低保的条件:凡不享受集体土地承包(租赁)权具有当地户籍的城镇居民,且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城市低保标准的城镇居民均可申请城市低保待遇,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40元,7月1日起提高至每人每月380元。
记者:我县哪些范围内的人员不得享受低保?
凌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
⑴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⑵拥有并使用各种机动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缺陷补偿的代步机动车除外)的家庭;
⑶购买或经常性享用非生活必需品的家庭;
⑷持有或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及其它投资行为和收藏高价值物品的家庭。
⑸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并获取报酬的家庭;
⑹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的家庭;
怎么设置动态背景⑺拒绝配合社区村(居)委会和管理审批机关进行调查,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提供虚明的家庭:
⑻参与各种形式赌博、、嫖娼、吸(贩)毒(或类似于)经教育不思悔改的居民;
⑼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影响社会稳定活动的居民;
⑽参与打架斗殴、盗窃、损坏公共设施、扰乱社会治安等行为,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居民;
⑾放弃法定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和其他应得合法收入的居民;
⑿各类服刑、劳教期内人员;
⒀其他当地政府认定不予保障的人员。
记者:申请城乡低保应该按照哪些程序?
凌诚:申请城乡低保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⑴由申请人向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镇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的村(居)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收入、病残、失业等证明材料;全国消防宣传日是哪一天
⑵镇人民政府或镇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的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评议、
公示,无异议后由镇人民政府审核;
⑶镇人民政府对调查、评议、公示无异议的家庭进行收入评估,评估符合的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家庭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⑷县民政局对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再次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打卡发放低保金。
记者:城乡低保对象除享受低保金外,还享受哪些待遇?
凌诚: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查询城市低保对象除享受低保金外,还享受下列待遇:
⑴月物价指数CPI大于3%时,由县民政局统一发放物价补贴;
(2)运动会800米赞词每年春节前夕,由县民政局统一发放过节费;
(3)低保对象住院结算时,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4)低保对象上学将享受特困学生救助;
(5)城市居民中的低保家庭优先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6)其他方面的救助。
记者:城乡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对违规违纪的行为如何依法依纪进行处罚?
凌诚:申请或享受低保的居民因不守诚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视情节应予以下列相应处罚:
⑴当事人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采取欺瞒等手段骗取低保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低保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⑵家庭月人均实际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未主动报告的,自调查核实当月起取消其低保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⑶因妨碍正常工作,侮辱打骂、致伤工作人员,经批评教育仍不思改过的半年内不得享受低保待遇。对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给予必要的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⑷从事最低生活保障的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挪用、截留扣押保障金、擅自改变保障金发放额等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今年我县城乡低保如何实施动态管理?
凌诚: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要求,对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核查。今年,我局成立了五个指导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负责对全县11个镇及6个场圃进行低保动态管理的指导,各镇(场圃)从4月1日至6月30日将以村(居)为单位召开低保家庭收入评估听证会,结合走访邻里、入户调查等形式,加强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具体地讲,就是由各镇(场圃)将低保对象集中到所在村(居),由低保对象逐户陈述家庭的基本情况(主要陈述家庭成员收入、病残、就业等情况),所在村组干部补充陈述,镇收入评估专家组现场对陈述人家庭的收入进行评估。对有疑问的,收入评估专家组将通过走访邻里、入户调查等形式实地核查,收入评估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及居民集中居住点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符合低保条件的从7月1日起可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将一律退出低保;对低保家庭拥有贵重物品、车辆、高标准装修住房等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将不再享受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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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组词语和拼音(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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