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
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
李宇春莫文蔚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 一、项目名称:困境儿童审批
二、设立依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渝民发〔2012〕116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指南的通知》(渝民发〔2012〕132号) 三、申请条件: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家庭儿童。 具体包括:
1、父母双方均失踪、服刑或重残(一、二级残疾,下同),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2、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服刑、失踪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3、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服刑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4、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四、申报材料:
1、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书
2、监护人确认书
3、父母死亡、失踪、服刑、重残四种情况的相关有效证明
4、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
5、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6、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五、办理程序:
1、申请:对象或其监护人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并报送对象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
2、初审:接收申请材料的村(居)委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查意见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3、审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审查材料,召集民政、纪检等部门和申请人居住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会审,形成审核意见报区民政局审批;
4、审批:区民政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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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基本生活费
一、项目名称: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审批
二、设立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三、申请条件:具有我区常住户口、父母双亡或失踪,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孤儿。 四、申报材料:
1、孤儿监护人确认书
2、孤儿监护人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书
3、父母死亡、失踪的有效法律证明
教师祝语4、孤儿本人和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5、孤儿本人免冠1寸照片2张
五、办理程序:
1、申请:孤儿监护人填写《重庆市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等相关资料并报送孤儿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
2、初审:接收申请材料的村(居)委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孤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查意见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3、审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审查材料,召集民政、纪检等部门和申请人居住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会审,形成审核意见报区民政局审批;
4、审批:区民政局根据镇、街提供的申报材料做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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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三无”
一、项目名称:城市“三无”人员审批
二、设立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渝办发[2011]52号)
三、申请条件: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城镇居民
四、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三板是什么3、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村(居)民委员会初步审查并通过评议做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凭证;
2.审核:(1)经村(居)民委员会初审合格后交由镇、街民政办核查;
(2)由镇、街民政办根据核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并向区民政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经营范围查询>买车购置税多少
3.区民政局根据镇、街提供的申报材料做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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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审批
一、项目名称:农村五保户审批
二、设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6号)
三、申请条件: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四、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村委会初步审查并通过村民评议做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凭证;
2.审核:(1)经村委会初审合格后交由镇、街民政办核查;(2)由镇、街民政办根据核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并向区民政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3.审批:区民政局根据镇、街提供的申报材料做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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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岁老人高龄津贴申请 一、项目名称:100岁老人高龄津贴申请
二、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凡年满100周岁,户籍在本区的老年人; 四、申报材料:
1.100岁老人领取营养补助申请书(村组盖章)
2.100岁老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3.铜梁区100岁高龄老人营养补助申报审批表
4.100岁老人委托他人领取营养补助的委托书(村居委会盖章) 5.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邮政储蓄银行存折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所辖镇、街民政办提交申请材料,经镇、街民政办工作人员初步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是否受理的书面凭证(如不能做出决定,则出具接收材料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做出决定的时间);
2.审查:(1)由我局老龄办工作人员进行核查;(2)由我局老龄办工作人员根据核查情况及申报材料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同意发放高龄津贴
4.送达:在承诺期满后,由申请人所辖镇、街民政办领取行政审批决定文书及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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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岁至99岁老人高龄津贴申请 一、项目名称:90岁至99岁老人高龄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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