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退休年龄规定:国家8个规定+15省规定
⼥职⼯退休年龄规定:国家8个规定+15省规定
关于⼥职⼯的退休年龄,有国家层⾯的规定,在地⽅上多个省份进⾏了吸收和细化,有着⾃⼰特殊的规定。为此进⾏了整理,地⽅上具体顺序为:北京、上海、⼴东、天津、江苏、湖北、湖南、浙江、陕西、河南、河北、安徽、福建、海南、内蒙古共计15个地区。后⾯则是国家层⾯的8个规定。
⼥职⼯退休年龄具体规定
北京:国家法定的企业职⼯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部年满55周岁,⼥⼯⼈年满50周岁;因病或⾮因⼯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年满45周岁;从事⾼空和特别繁重体⼒劳动⼯作累计满⼗年、从事井下和⾼温⼯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体健康⼯作累计满⼋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年满45周岁。
曾从事过两个以上提前退休⼯种⼯作的⼈员,其从事某⼀提前退休⼯种的⼯作年限达不到提前退休的⼯作年限,可以将从事两个以上提前退休⼯种的⼯作年限相加,并按从事提前退休⼯种要求⼯作年限长的年限执⾏。
雅思口语技巧《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63号)
欧诗漫珍珠白
上海:⼥职⼯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作满55周岁),并符合退休(职)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续;⼥职⼯原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作,后因合同期满或其他⼯作需要⼜改为从事⽣产服务⼯作岗位的,经单位出具有关证明后,可按其实际从事的岗位核定退休、退职年龄。
《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审核本市企业职⼯办理退休退职⼿续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东:对⼥职⼯现岗位的认定,应按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若⼲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J309号)第75条规定执⾏,即:“⽤⼈单位全部职⼯试⾏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在⽤⼈单位内由转制前的原⼯⼈岗位转为⼲部(技术)岗位或由原⼲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对⼥职⼯现岗位的认定,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依据,即不论原⾝份是⼯⼈还是⼲部,其现岗位应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为准,凡在现岗位⼯作—年以上,均应以现岗位认定其⾝份。其退休年龄,在⼯⼈岗位上作的按50周岁,在管理岗位⼯作的按55周岁。
《关于制⽌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薪〔1999〕114号)
天津:⼥职⼯由管理岗位调整为操作岗位的,原则上应⾃劳动合同变更之⽇起,在操作岗位⼯作满⼀年后,⽅可按规定办理退休⼿续。
《天津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实施<;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养⽼保险条例>及<;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养⽼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津劳险〔1998〕328号)
江苏:男满60周岁,⼥⼲部满55周岁,⼥⼯⼈满50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作、45周岁后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作过的⼥⼯⼈,个体⼯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参保⼈员,保留养⽼保险关系的⼥失业⼈员,年满55周岁),即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关于修改<﹤江苏省企业职⼯基本养⽼保险规定﹥实施意见>部分条款的通知》(苏⼈社发〔2013〕239号)
湖北:参加企业职⼯基本养⽼保险的单位⼥职⼯,其退休年龄按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性质确定,即: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为管理、技术岗位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为⽣产、操作岗位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内退⼥职⼯,退休年龄按内退前所在岗位性质确定。
在个⼈服务窗⼝参保缴费的⼥职⼯,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确定。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的,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愿,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
《关于完善企业职⼯基本养⽼保险若⼲政策问题的暂⾏处理意见》(鄂劳社发〔2007〕59号)
湖南:经⼈事⾏政主管部门审批录⽤为⼲部的⼥职⼯,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管理岗位上⼯作的,
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产岗位上⼯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
《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制度若⼲政策问题的意见》(湘劳社政字〔2006〕13号)
因关闭、破产、改制⽽被解除或终⽌劳动关系的原国有企业⼥职⼯,被解除或终⽌劳动关系前已按统⼀政策参保缴费(不含以灵活就业⼈员⾝份⼀次性补缴⼈员)、被解除或终⽌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员⾝份接续养⽼保险关系且缴费5年以上的,经本⼈申请,在年满50周岁时可以办理退休。被解除或终⽌劳动关系时已超过45周岁的原关闭破产改制国有企业⼥职⼯,在被解除或终⽌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员⾝份接续养⽼保险关系且未中断缴费的,经本⼈申请,也可在年满50周岁时办理退休。
《湖南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城镇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参保⼈员退休审批⼯作的通知》(湘⼈社发〔2015〕4号)
浙江:由⼯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职⼯,其50周岁时仍聘⽤在上述岗位且聘⽤已满5年的,⽤⼈单位应事先征求本⼈意见,按本⼈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办理退休⼿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浙江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职⼯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意见》(浙⼈社发〔2009〕94号)
营业执照怎么在网上注册
陕西:⼥职⼯⼯作岗位难以认定为⼯⼈或者⼲部(技术)岗位的,以及⼥职⼯办理内部退养后,均可按选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即在50⾄55周岁之间,由⼥职⼯本⼈提出书⾯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选定⼀个退休年龄,并以选定退休年龄满周岁的当⽇为准,计算退休待遇,办理退休⼿续。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作岗位难以认定及内部退养的⼥职⼯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2005〕136号)
河南:国家法定的企业职⼯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年满50周岁,⼥⼲部年满55周岁”。⼥职⼯是否是⼲部,应依据本⼈档案记载来确定。凡档案记载模糊,⽆法确定本⼈⾝份的,或本⼈对其⾝份提出异议的,应按⼲部管理权限,由同级组织、⼈事部门认定。认定为⼲部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未认定为⼲部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
《关于⼥职⼯退休问题的复函》(豫劳社养⽼〔2003〕50号)
河北:国有、集体企业中原为⼲部⾝份的⼥职⼯,在⼯⼈岗位因企业破产或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失业期间年龄达到50周岁以上的,本⼈可申请按照⼥⼯⼈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在⼲部岗位因企业破产或改制解除劳动关系满5年未实现再就业,年龄达到50周岁以上的,本⼈可申请按照⼥⼯⼈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原国有、集体企业中的⼥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份继续参加基本养⽼保险的,年龄达到50周岁以上,经本⼈申请,可按照⼥⼯⼈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续;其他以个⼈
⾝份参保的⼥性⼈员,年龄须达到55周岁⽅可申请办理退休⼿续。
《关于企业⼥职⼯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冀劳社办〔2005〕14号)
安徽:国有、集体企业中原为⼲部⾝份的⼥职⼯,已经到⼯⼈岗位连续⼯作满⼆年,且达到50周岁(含、下同)以上的,⽤⼈单位可按照⼥⼯⼈的退休条件为其申请办理退休。原⾝份是⼯⼈的⼥职⼯,已经聘⽤到管理(技术)岗位连续⼯作满⼆年以上的,⽤⼈单位可按照⼥⼲部的退休条件为其申请办理退休。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3〕169号)
福建:对于⼥⼲部退休前在⼯⼈岗位上连续⼯作不满5年的,按55周岁退休;⼥⼯⼈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连续⼯作不满5年的,按50周岁退休。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释⼥职⼯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复函》(闽劳社函〔2006〕180号)
海南:企业⼥职⼯按照以下办法确定退休年龄:退休前从事⽣产岗位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退休前从事管理或者技术岗位的⼥职⼯退休年龄为55周岁。确认企业⼥职⼯岗位以其退休前最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海南省城镇从业⼈员基本养⽼保险条例实施细则(2018修正)》
内蒙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职⼯,在⼲部(技术)岗位⼯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在⼯⼈岗位⼯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部岗位和⼯⼈岗位的设置、划分及其变更,由企业依据相关规定确定。报酬的意思
⼆、⼲部岗位、⼯⼈岗位难以确定的,经本⼈与单位协商⼀致后,可以在50周岁⾄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从批准退休的下⽉起领取基本养⽼⾦。
《关于⼥职⼯退休年龄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内⼈社办发〔2014〕281号)
国家层⾯⼥职⼯退休年龄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安置⽼弱病残⼲部的暂⾏办法》(国发[1978]104号,1978-06-02)规定:党政机关、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部,符合下列条件之⼀的,都可以退休:男年满六⼗周岁,⼥年满五⼗五周岁,参加⾰命⼯作年限满⼗年的。唯心主义
⼆、《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办法》(国发[1978]104号,1978-06-02)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众团体的⼯⼈,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应该退休:(⼀)男年满60周岁,⼥年满50周岁,连续⼯龄满10年的。
另外,根据上⾯两份⽂件规定,下列⼏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1、从事井下、⾼空、⾼温、繁重
体⼒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种的职⼯,男年满55周岁,⼥年满45周岁,连续⼯龄或⼯作年限满10年。2、男年满50周岁,⼥年满45周岁,连续⼯龄或⼯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的职⼯。3、因⼯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作能⼒的。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基本⽣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员养⽼⾦发放⼯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1999年2⽉3⽇]规定:四、坚决制⽌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的⾏为:“(⼆)加强企业职⼯退休审批⼯作的管理。男职⼯年满60岁、⼥⼲部年满55岁、⼥⼯⼈年满50岁退休的,仍由县级⼈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
号,1999年3⽉9⽇}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年满50周岁,⼥⼲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空、⾼温、特别繁重体⼒劳动或其他有害⾝体健康⼯作(以下称特殊⼯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年满45周岁;因病或⾮因⼯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年满45周岁。
五、《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事、劳动、分配制
度改⾰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规定:⼆、取消企业⾏政级别。企业不再套⽤国家机关的⾏政级别,管理⼈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部的⾏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部”和“⼯⼈”之间的界限,变⾝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作的即为管理⼈员。岗位发⽣变动后,其收⼊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基本养⽼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〇〇⼀年⼗⼆⽉⼆⼗⼆⽇)第三条规定:城镇个体⼯商户等⾃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式就业的⼈员,在其参加养⽼保险后,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和⽐例,⼀般应按⽉缴纳养⽼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缴纳养⽼保险费;缴费时间可累计折算。上述⼈员在男年满60周岁、⼥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帐户储存额⼀次性⽀付给本⼈,同时终⽌养⽼保险关系,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式增加缴费年限。
(编者注:灵活⽅式就业的⼥性⼈员年满5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时,可以办理退休⼿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仍然有⼀些地区针对灵活就业⼈员的⼥性,仍然按照年满50周岁退休,譬如青海省、四川省等地。所以要特别注意所在地区的政策,并不是所有地区都执⾏了灵活⽅式就业⼥性⼈员年满55周岁退休年龄的规定。)
七、《中共中央组织部、⼈⼒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部和具有⾼级职称的⼥性专业技术⼈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规定:党政机关、⼈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政管理⼯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部和具有⾼级职称的⼥性专业技术⼈员,年满六⼗周岁退休。2022年杭州亚运会
⼋、《⼯伤保险条例》(2004年1⽉1⽇施⾏)规定,职⼯因⼯致残被鉴定为⼀级⾄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作岗位,按⽉享受伤残津贴。待⼯伤职⼯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基本养⽼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