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
森林防⽕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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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森林防⽕条例》,进⾏林业⾏政处罚。
白露穿什么衣服合适《森林防⽕条例》第五⼗条规定,森林防⽕期内未经批准擅⾃在森林防⽕区内野外⽤⽕的,由县级以上地⽅⼈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违法⾏为,给予警告,对个⼈并处3000元,对单位并处5万元。
《森林防⽕条例》第五⼗⼆条规定,有下列⾏为之⼀的,由县级以上地⽅⼈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并处2000元,对单位并处5000元:
(⼀)森林防⽕期内,森林、林⽊、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警⽰宣传标志的;
(⼆)森林防⽕期内,进⼊森林防⽕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装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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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森林⾼⽕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进⼊森林⾼⽕险区活动的。
《森林防⽕条例》第五⼗三条规定,造成森林⽕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补种树⽊。
⼆、违反《中华⼈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治安处罚。
拒不执⾏⼈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由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予以处罚,未设⽴森林公安机关的,由地⽅公安机关处罚。
《中华⼈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条 有下列⾏为之⼀的,处五⽇以上⼗⽇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拒不执⾏⼈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三、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五条【放⽕罪、决⽔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放⽕、决⽔、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法致⼈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损失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焖大虾是哪个地方的菜《最⾼⼈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条 [失⽕案(刑法第⼀百⼀⼗五条第⼆款)]过失引起⽕灾,涉嫌下列情形之⼀的,应予⽴案追诉:
(⼀)导致死亡⼀⼈以上,或者重伤三⼈以上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活资料烧毁的;
校园记者(四)造成森林⽕灾,过⽕有林地⾯积⼆公顷以上,或者过⽕疏林地、灌⽊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积四公顷以上
(四)造成森林⽕灾,过⽕有林地⾯积⼆公顷以上,或者过⽕疏林地、灌⽊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积四公顷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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