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隐退论与反教义学化)以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有罪论为例 附授 ...
(规范隐退论与反教义学化)以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有罪论为例
罪刑法定既是刑法的帝王原则,也是刑法教义学中的帝王教义。原则理应遵守,教义必须服从「教义就是听从,根据立法者〃的意思。对于单位犯罪,我国刑法第30条明确规定〃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明文规定单位可以作为犯罪主体成立的犯罪是为单位犯罪;其他刑法规定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如果现实中单位实施了,比如盗窃罪、信用卡罪等,则为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为行文简约,本文将法无明文规定而现实中单位实施了的犯罪称为非单位犯罪,必要之处,则仍然使用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之表述。
近年来,针对司法实务中出现的大量非单位犯罪的情况,我国刑法理论界出现了有罪与无罪两种论调,前者主张按照个人犯罪处理,后者主张按照无罪对待。为了解决实务与理论上的这一争议问题,我国最高司法机关颁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数量较多且前后立场不一,它们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也造成了很多新的问题。20144国家为什么要让家庭储备物资月24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以下简称《单位犯罪立法解释》),明确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
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该解释对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持有罪论的立场。立法解释出台后,对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司法实务定罪有据,理论争议中的有罪论胜出,各方争议看似顿消。然而,在中国法学界教义学化方兴未艾之际,尤其是刑法教义学化兴盛发展的大背景之下,以及20158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仍坚持单位犯罪法定主义的情况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刑法理论对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持有罪论的立场,其实问题重重。对之加以反思,也许正是对我国法教义学事业的尊重。
一、“规范隐退论"与“反教义学化”:一个紧密相关的话题
(一)何为"规范隐退论”?何为"反教义学化〃?
晚近以来,随着中国刑法解释理论与技艺的日益发达,在一些刑法解释场合,解释者看似在解释刑法规范,实际上却是在进行〃解释性立法”,以解释之名行立法之实。在这些场合,解释的对象即刑法规范看似非常重要,实际作用却在减弱和隐退。法律成为某些法学研究者手中随时可以"揉捏"的对象,〃创造性成了法律解释的本质,对法律的忠诚很少被
电信积分兑换手表调日期人提及,法律的规范约束作用越来越小"。法律规范的权威受到了质疑,打着各种旗号的刑法解释例如客观解释、实质解释等被倡导「法律规范作用的隐退已经在法学研究中实现了‘软着陆’,成了时髦法学的显著特征〃,法律的〃规则之治实际上已经被荒废:法律规范的隐退,意味着创造性法律解释的凸显和法解释对象即法律的规范作用的降低,解释者的主观性在法律解释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法律的权威在降低,这种带有〃规范隐退〃性质或倾向的主张可被称为〃规范隐退论〃。
刑法教义学的日益发展使刑法理论日益丰富,尤其是刑法解释论得到了极大发展。然而,此种现象在某种程度上也加剧了规范隐退的现象,这恐怕是法教义学者始料未及的。如果法学界也有热搜榜,那么其头条毫无疑问是法教义学,法教义学是当下中国法学研究者最为热衷的法学研究范式。法教义学来源于德文Rechtsdogmat汰,其中的dogma意指定理、原理或原则,后来引申为教义或信条。因此,教义学就是讨论原理、原则或教义、信条的理论〃规范隐退论'与〃反教义学化"——以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有罪论为例的批判学说,是指〃信奉特定的思想或经典的思维方式和理论。法律信条论的信奉对象当然就是法律本身,而且包括法律的原理和原则〃。在刑法教义学者看来,刑法教义学等同于刑法解释学,其原因在于,〃从历史上看,法律的权威不是建立在人们对它的理性研究的态度之上,
而是借助于政治上的强者。因此,传统法学对法律的研究基本上是建立在一种对之深信不疑的基础上,而鲜有批判精神。一如对圣经的解释态度,法律解释学也因此被称为独断型解释〃。这决定了法教义学从一开始就和法解释学产生了密切的联系,并进而被我国学者作为将刑法教义学等同于刑法解释学的理由。由于刑法教义学强调其是对“确切的概念进行理解,从而使正当的判断成为可能",简言之,是对刑法规范的解释及其基础上的体系化,这就导致刑法教义学者认为将不好的法律解释为好的法律,才是一个刑法教义学者的最高追求,由此导致了法治立场的丧失和对法规范的解释性消解,并在此基础上延伸出解释技艺丰富、解释功能强大、乃至无所不能的〃解释万能论",却忘记了解释的合法性应该取决于对法规范的恪守而不是超越。
由此一来,在一直以来为人所传诵的刑法格言〃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的影响下,刑法教义学者都在基于释法中心主义而致力于对刑法规范的解释,并在对法规范的解释中随着解释机能的日益强大而最终使解释超越了规范,解释日益成为解释者个人意志的体现,而不是对法规范的忠诚诠释;法教义学的解释功能发展成为准立法功能,刑法学者似乎正在打着法教义学的旗号消解法教义学,我国刑法学的教义学化也因此滑向了〃反教义学化〃。
刑法解释学虽然认为〃法官解释法,但不制定法〃,然而,解释者却在越来越多的场合引导着法官去制定法,解释者不断通过新的解释结论冲破刑法规范的既有边框,刑法规范的约束功能被合理性、正当性等实质与客观需求取代。比如,在没有探讨刑法第什么是经济舱13斯卡布罗集市的歌词条的但书是否适用于类似于醉驾、扒窃等行为的出罪的情况下,就直接将该但书适用于轻微罪予以出罪,从而实际上相当于消解了刑法第133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与刑法第264条扒窃型盗窃罪的刑法规范;将过失共同犯罪强硬解释为刑法第25条的共同犯罪,从而消解了该条〃故意共同犯罪〃之明确规定;将生产经营的内容扩大解释为几乎所有领域和空间的业务,从而消解了刑法第276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规定;将承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解释为刑法第388条中的〃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消解了该条的该规定;将几乎一切没有被规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解释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而消解了刑法第114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将所有打架而且不论打了或没打的行为解释为聚众斗殴罪,从而消解了刑法第292条的规定;不加区分将盗窃所有虚拟财产的行为解释为盗窃罪从而消解了刑法第264条盗窃罪的规定;将玉米案中的正常买卖行为解释为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罪,从而消解了刑法第225条的规定;将有偿使用抢票软件的行为解
释为倒卖车票光大银行网上银行从而消解了刑法第227条第2款有关倒卖车票、船票罪的规定;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