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经办详解取名用字
一、参保险种
二、具体缴纳比例说明
三、缴纳费率表
四、经办流程
五、其他相关问题
、参保险种
深圳市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分为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两种,不同的户籍的缴纳比例也不相同。
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医疗保险分为三种:①综合医疗保险(综合医疗+地方补充)——单位承担6.5%,个
人承担2%;②住院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地方补充)——单位承担0.8%;个人承担0.2%;③劳务工医疗保险(即农民工医疗保险)——单位每月承担8元;个人每月承担4元。
深户员工参保险种: 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固定工和合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
非深户员工参保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任选一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补充说明:1、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在职人员可以与深户在职人员一样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并享有同等的生育医疗保险待遇。2、新的医疗办法鼓励用人单位为非本市户籍员工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非深户在职员工只要交了综合医疗保险,就会自动绑定由单位扣缴生育保险,无需再单独申请生育保险。但非深户在职员工只参加住院保险或劳务工保险的,需由单位申请参加综合医疗,再自动绑定由单位扣缴生育保险。即生育保险由单位办理,不是个人办理。即:如果单位为员工参加了综合医疗保险,就会自动绑定由单位扣缴生育保险,员工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职工参保只能选择一地参保,不能同时两地参保。如果一地已经参保,应当出具当地社保部门证明。
、具体缴纳比例
深户员工缴纳比例:
发朋友圈烟花的文案1、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单位承担11%;个人承担8%(拟提高单位承担至13%,个人承担不变)
2、医疗保险(综合医疗+地方补充医疗):单位承担6.5%;个人承担2%。
3、生育医疗保险: 0.5%全部由单位承担。
4、失业保险: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5、工伤保险: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6、住房公积金:13%全由单位承担。
为什么我家cf进不去缴纳基数:深户员工的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缴费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是上年度职工本人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从第二个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为职工本人
当月工资。
非深户员工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单位承担10%;个人承担8%。
2、医疗保险(以下任选一种):
、综合+地方补充:单位承担6.5%;个人承担2%。新的医保办法规定: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在职人员可以与深户在职人员一样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并享有同等的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即:单位承担0.5%的生育医疗保险。
、住院+地方补充:单位承担0.8%;个人承担0.2%。2008-4-1起,住院医疗保险增加门诊待遇,在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用可由住院医保报销,年度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经理人采购指数、劳务工医疗:单位每月承担8元;个人每月承担4元。
3、失业保险: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4、工伤保险: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缴纳基数:非深户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非深户员工的住院医疗保险缴费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补充说明:1、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一样的,个人不承担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2、地方补充养老、地方补充医疗是针对94年前在深圳参加工作的人员而言的,基本与我们无关。3、深户与非深户的工伤保险基数为员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
、缴纳费率表
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险种 | 缴费比例 | 比例分配 | 缴费工资基数 | 适用范围 | ||||
合计 | 单位 | 个人 | 共济 | 个人账户 | ||||
养老保险 |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 | 19% | 11% | 8% | 11% | 8% |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计算) | 深户员工 |
基本养老 | 18% | 10% | 8% | 10% | 8% |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 | 非深户员工 | |
医疗保险 | 综合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 调整前9% | 调整前7% | 2% | 不满45周岁,按缴费基数的5%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及以上,按缴费基数5.6%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 见备注 | |
调整后7% | 调整后5% | 2% | ||||||
住院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 调整前 1% | 调整前0.8% | 0.2% | 6元进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1元作为调剂金,其余进入大病统筹基金 |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 |||
调整后0.9% | 调整后0.7% | 0.2% | ||||||
农民工医疗 | 调整前12元 | 调整前 8元 | 4元 | |||||
调整后 10元 | 调整后 6元 | 4元 | ||||||
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 | 12% 婚前准备 | 12%×12个月×18年 |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 |||||
失业保险 | 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 在职员工 | ||||||
工伤保险 | 调整前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 低保工作总结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 ||||||
调整后0.25%、0.5%、0.7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 ||||||||
住房保险 | 13%(单位承担) |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 深户固定工及合同制工人 | |||||
备注:
1、综合医疗保险适用于①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没有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员工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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