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手机应用侵犯著作权时手机应用平台运营商法律责任的分析
教师节诗词作者:冯季英
能率燃气热水器来源:《新丝路(下旬)》2019年第05期
教师节诗词作者:冯季英
能率燃气热水器来源:《新丝路(下旬)》2019年第05期
幼儿学习 摘 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手机应用软件越来越多,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随之而来的手机应用侵权现象日趋严重,法院受理的侵权纠纷案也越来越多。因此,对手机应用软件和互联网内容服务来说,建立严格的规范机制和科学的监管制度,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
韩剧排行榜>十大元帅一起来看流星雨语录 关键词:手机应用;运营商;法律责任
一、自营手机APP侵权时手机应用平台运营商的法律责任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若APP是手机应用平台运营商(以下简称运营商)自行开发(通常情况为由手机应用平台运营商聘
用的程序员所开发),后放在应用平台上,其开发的软件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则运营商构成直接侵犯网络信息传播权,承担直接侵权责任。
注意在无法确认侵权APP的直接开发者的情况下,法院倾向于推定侵权作品是运营商自行开发并上传其手机应用平台的,此时运营商也构成直接侵权。
二、第三方开发者开发的APP侵权时运营商的法律责任
1.若运营商直接参与APP利润分配,则运营商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有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他人以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一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从网络用户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该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