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解压文件∙【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1.25
∙【字 号】辽市政办发[2008]78号
∙【施行日期】2008.1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哈尔滨所有小区封闭管理∙【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8〕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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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实施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体现社会救助的公正与公平,解决好农村低保边缘户的相对困难问题,现就全市实施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与农村低保制度相协调、相衔接,救助水平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行专项救助,审批程序和日常管理按照农村低保的相关规定实施。
二、救助对象
农村低保边缘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农村低保对象在享受了低保和医疗、住房、子女就学、应急(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后,所达到的当地农村低保对象实际受益平均水平的农村困难家庭。
我市农村低保边缘户按农村低保标准上浮20%确定。当农村低保标准和各专项救助标准调整时,要相应调整农村低保边缘户的界定范围。
农村低保边缘户待遇的申请、审批及管理,与农村低保对象相同。依据家庭收入的变化情况,低保户与低保边缘户转换,应按规定的程序从简办理。农村低保边缘户实行动态管理。
三、救助内容、标准和资金
(一)救助内容、标准
1、医疗救助:将农村低保边缘户纳入农村医疗救助体系,救助标准为农村低保户的60%。农村低保边缘户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享受与农村低保户同等优惠待遇。
2、住房救助:低保边缘户纳入农村贫困户建房范围,按农村低保户建房补助标准的60%给予救助。稻香歌词
3、就学救助:按农村低保户就学救助标准的60%给予救助。
4、节日临时救助:按农村低保户救助标准的60%给予救助。
(二)救助资金
农村低保边缘户各类专项救助资金的来源及监管与农村低保的同类救助项目的救助资金渠道相同,由市、县(市)区按5:5比例承担。
四、实施步骤
(一)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政策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每半年审批一次。每年的3月
和8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开始受理申请。经入户调查核定、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于每年4月底和9月底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再次张榜公示无异议的发给《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卡》。
(二)专项救助的主管部门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卡》认定低保边缘户身份,组织落实承担的专项救助政策,并负责统计相关救助项目的内容、时间、人数、额度等。
五、职责分工
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按照《辽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规定和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低保边缘户审批与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住房援助、“福彩助学”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档案,搞好专项救助。
劳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就学救助;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救助;财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边缘户专项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工作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民政部门要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二)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做好相关政策的培训,提高操作水平;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准确掌握标准;加强基础工作,完善档案管理。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将应该得到救助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工作的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设立,随时答复众提出的各种政策性问题。同时,要加强督察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方形脸发型设计图片>学习厨艺
200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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