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城管〔2012〕115号
歌颂老师的名言关于印发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公用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管理,提升创建水平,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对原《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甬城管〔2009〕2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中秋思念已故亲人的诗句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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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修订)
世界服饰奢侈品排名第一章 总则
教师歌曲洗发水品牌排名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本市市政
公用、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以下统称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提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标化工地)是本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最高奖,代表本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先进水平,评审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负责。
第三条 标化工地每年评审一次,市城管局于当年10月组织评审。
第四条 标化工地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决定,标化工地的检查考核工作由评审考核组负责。评审考核组由市城管局组织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市政行业协会、风景园林协会及各地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有丰富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专家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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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 评选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程量在500万元(含)以上或绿化面积1.5公顷(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建安工程量在3000万元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
第六条 申报标化工地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企业一年内(指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未发生有责人员死亡事故或其他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关于食物的英语单词(二)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三)符合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四)列入创标化工地计划,且在上年度10月1日以后本年度9月30日以前竣工;
(五)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
(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下列情形:
1。重伤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安全事故;
2。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
4.发生恶性病疫或10人以上食物中毒;
5。发生重大危害市政公共设施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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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市级或县(市)区有关部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
7.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事件或其它事件。
第三章 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第七条 计划申报标化工地的项目,由该项目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填写《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计划汇总表》,向市市政行业协会提出申请,园林绿化工程向市风景园林协会提出申请,轨道交通工程向市市政安质站提出申请,相关单位审查合格后,将项目列入创标化工地年度计划,并报市城管局备案.
第八条 工程竣工后,申报企业应填写《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同意后,与申报资料一并提交市市政工程协会(风景园林协会、市市政安质站),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于10月8日前汇总报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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