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计划方案编制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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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1 适用围毕业生自我鉴定>通讯录备份在哪里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 编制原则下雪的场景写一段话
2.1 落实责任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详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要统筹各方力量、科学安排详查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要建立工作机制,将详查相关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确保为详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准确的、可靠的基础支撑。
2.2 规统一
各省(区、市)应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本行政区域《实施方案》,确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规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详查工作。
2.3 上下结合
国家和地方上下结合,共同确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在确保完成国家规定详查任务的基础上,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适当增加调查容。
2.4 部门协作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调查成果,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确保统一有序推进详查工作。
3 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2)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歌咏黄河的句子〕188号);
(3)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4)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系列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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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作准备
4.1 人员准备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成立《实施方案》编写组,参与编写的人员应熟悉本行政区域土壤环境特点和土地利用现状,掌握土壤污染基本状况,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4.2 资料准备
各省(区、市)应收集《实施方案》编制所需要的必需资料和辅助资料。
必需资料包括: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
重金属污染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更新数据等相关成果及资料;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结果;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重点监控企业;关闭搬迁的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地方已掌握的污染和疑似污染农用地(包括污水灌溉区)的分布;灌区和灌溉水源的信息等。
辅助资料包括:各省(区、市)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等资料,如地形地貌、成土母质和土壤类型、区域气候与气象、地表水文、植被及生态系统类型、农业生产与土地利用状况、产业布局、重点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人口状况等。
5 主要容及编制要求
《实施方案》主要容包括:概述、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多源数据的整合分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安排、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组织与保障、附表和附图等容。
5.1 概述
简要阐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意义和必要性,介绍本行政区域自然环境、经济社
会发展状况,概述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已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相关调查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等。
5.2 工作目标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总体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为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人居环境风险提供基础数据。各省(区、市)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关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工作目标。
5.3 主要任务 武松的故事情节
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主要任务包括本行政区域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两个方面。农用地以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和牧草地,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土壤与农产品(主要为水稻和小麦)协同调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主要
针对有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各省(区、市)主要任务根据《总体方案》的要求确定,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增加调查容。
5.4 多源数据的整合分析
5.4.1 已有调查数据的综合分析
各省(区、市)组织对本行政区域有关部门、单位已开展的土壤环境相关调查数据进行汇总、整合和分析。《实施方案》中应明确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已有调查的围、面积、分析测试项目及污染物超标情况。
5.4.2 重点行业企业的核实确定
在国家提供的重点行业企业的基础上,各省(区、市)通过组织市、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或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行业
企业清单及其空间位置(包括在产企业及部分关闭搬迁企业),并结合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重点监控企业及地方掌握的已关闭搬迁企业对其进行补充完善并核实空间位置。
重点行业企业核实的手段包括:查询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部门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数据、环境保护部门督察督办的有关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关闭搬迁企业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危险品登记信息、遥感信息等,以及现场踏勘和走访等。
《实施方案》中要列出在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分布统计表,梳理影响农用地的重点行业企业分布统计表(包括数量和所在县级行政区),并按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确定各类企业的影响围。
5.4.3 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梳理排查
梳理汇总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已掌握的、显而易见的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的信息,包括:曾经导致粮食减产或农作物超标、威胁人体健康的污染区域;信访、社会舆论和媒体高度关注的污染区域(包括排污渗坑、历史遗留的固体废物堆存填埋区域等);有关监测
、调查、科学研究发现的污染区域;其他有明显证据表明已污染的区域。在对上述信息进行分析并组织进行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实施方案》应明确土壤污染问题区域的数量、类别、具体位置和大致围。
5.5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5.5.1 农用地详查围确定
在已有调查数据综合分析、土壤重点污染源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梳理排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和地方合作确定各省(区、市)农用地详查围。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相关部门,组织市级和县级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农用地详查围,划分详查单元。
《实施方案》应以图件形式明确本行政区域农用地详查围和详查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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