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模板】
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梦见河流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投资人选择及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收费项目投资人由省政府授权确定,其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由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承担。
第四条经营性项目投资人由省政府授权市(州)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其项目建设和运营由投资人依法组建的项目法人按照投资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执行。特许经营的期限包括准备期、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三个阶段。准备期是指投资协议签订起至项目开工;建设期是指项目开工起至通车;运营期是指项目通车至收费期届满,其中收费期是指项目批准收费起至收费期届满。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承担行业管理责任,依法监督经营性项目投资人招标及项目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和移交等活动,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
(二)根据国家和省高速公路规划,组织开展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等前期工作,检查指导市州政府和投资人推进落实省高速公路网项目的前期工作。
(三)制定项目建设实施和运营管理主要目标计划,根据省政府的授权对相关责任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制定特许经营协议规范文本,监督检查投资协议和特许权协议的执行情况。
(五)制定项目收费、养护、服务区、安全应急等日常行业监管办法和考核标准,检查考核相关单位落实情况。
(六)负责路政执法工作,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太阳能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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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省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在项目立项、用地、环评审查审批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保障力度。
第七条市(州)人民政府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承担政府监管责任,签署并履行经营性项目投资协议和特许权协议。
标准差怎么算(二)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计划,承担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用地预审、环境评价、规划选址等专题报批;组织开展省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吃什么治便秘(三)负责组织开展经营性项目的投资人招标。
(四)依法监管项目投资人和项目法人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履约情况以及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营管理。
公费医疗报销(五)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用水、用电和建设环境等要素保障。
(六)依法监管项目所在区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八条项目投资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承担项目出资人责任,签署并履行项目投资协议。
(二)依法组建项目法人,督促项目法人遵守法律和行业管理规定,全面管控项目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等活动。
(三)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承担相应的项目前期工作。
(四)负责筹措项目资金,严格按投资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建设资金,严禁抽逃、转移或挪用项目建设资金。
(五)负责落实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重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六)经营性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对项目法人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当项目法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特许权协议规定的义务时,由项目投资人代为履行。
除上述职责外,项目投资人还应履行法律规定或投资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承担项目法人责任,经营性项目签署并履行特许经营协议,政府收费项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贯彻执行有关法律及行业管理规定,接受政府监管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
(三)负责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移交以及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部工作。
(四)依法组织项目实施和运营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质量、生产安全、实施进度、投资控制和环境保护等处于受控状态,确保项目运营达到规定的服务水平等级。
(五)委托并配合项目沿线政府开展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及时足额支付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含社保)等相关费用。
(六)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和应急指挥,负责项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除上述职责外,项目法人还应履行法律及有关规定或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投资人选择
第十条经营性项目投资人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高速公路规划。
(二)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
(三)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并经审查。
(四)省政府批复项目建设模式。
第十一条经营性项目投资人选择按以下程序和规定进行:(一)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招标示范文本,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
(二)按规定在相关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三)组织公开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进行公示,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与中标人谈判,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投资协议。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关规定,中标人向招标人交纳投资人履约担保。
(七)中标人签订投资协议后9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项目法人的工商登记手续,完成项目法
人组建。
(八)招标人与项目法人应当在完成项目核准手续后签订项目特许权协议。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具备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失信行为,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认为最近连续3年每年均为盈利等基本条件。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十三条项目招标人应严格审查投资人资格。资格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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