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担保⼈代偿后是否能追偿
债务担保是保证债务履⾏的保障措施,⽽债务担保的⽅式是⽐较多的,包括保证⼈保证、质押、抵押、留置等。债务⼈不履⾏债务时,债权⼈可以实现担保物权,那么民法典对担保⼈代偿后能不能追偿?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股票换手率⼀、民法典对担保⼈代偿后是否能追偿
担保⼈代债务⼈履⾏债务后,担保⼈有权向债务⼈追偿,要求债务⼈偿还债务。
湖南长沙旅游景点《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条【⼈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有⼈的担保的,债务⼈不履⾏到期债务或者发⽣当事⼈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追偿。
我是条顿骑士大型游戏排行榜⼆、保证⼈追偿权成⽴的条件
1、保证⼈向债权⼈履⾏了保证债务
智能电视app不论保证⼈依何种⽅式履⾏债务,也不论保证⼈是履⾏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的履⾏⽽使债务⼈免责
公文写作试题所谓使主债务⼈免责,是指主债务⼈对债权⼈的债务因保证⼈的履⾏⽽消灭,并⾮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因保证⼈的保证债务的履⾏⽽免责的,保证⼈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因⾃⼰的清偿⾏为⽽免责时,即使保证⼈⼜履⾏了保证债务,保证⼈也不享有向债务⼈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返还。
3、保证⼈履⾏保证债务⽆过错
保证⼈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在债权⼈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使主债务⼈的抗辩权⽽未⾏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丧失向主债务⼈追偿的权利。⼜如,保证⼈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以免造成主债务⼈的重复履⾏。如保证⼈在履⾏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致使主债务⼈善意地再为履⾏时,保证⼈也丧失追偿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有⼈的担保的,债务⼈不履⾏到期债务,担保
⼈代债务⼈偿还债务后,担保⼈可以依法⾏使追偿权,要求债务⼈偿还债务。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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