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5 《中国农业银行金库运营业务管理办法》
农银规章〔2011〕149号
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金库运营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真心话有什么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随着我行以“三大集中”为核心的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步伐的加快,金库业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特别是以“集中保管、集中清分、集中配送”为特征的现金中心等新模式、新职能的出现,对农业银行金库运营业务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为此,总行对原《中国农业银行金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金库运营业务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总行(运营管理部)。
附件:
1.中国农业银行金库运营业务管理办法
2.关于修订《中国农业银行金库运营业务管理办法》的说明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运营管理 金库运营业务 通知
抄送:各审计分局,苏州分行。
内部发送:办公室、财务会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内控与法律合规部、运营管理部、个人金融部、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安全保卫部。
拟文部门:运营管理部
 
附件1:回文件
中国农业银行金库运营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三章 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
第四章 金库实物管理
第五章 调拨管理
第六章 清分配送管理
第七章 出入库管理
第八章 金库代理业务管理
第九章 金库运营业务外包管理
第十章 门控使用管理
第十一章 金库运营业务检查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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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农业银行金库运营业务管理,确保我行财产安全,提高现金物流的运转效率,保障业务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制度规定和监管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牛气冲天祝福语顺口溜
第二条 金库是保管和配送本外币现钞、贵金属、有价单证和款箱(含柜员现金箱,下同)等重要物品的场所。金库按照覆盖范围和管理要求分为现金中心、分支库和网点库(以下统称金库)。
(一)现金中心是指在一、二级分行设立的,为较大区域内的支行、营业机构提供现金、贵金属、有价单证及款箱等实物的仓储保管、物流配送及钞币处理的场所。
(二)分支库是指在二级分行或县支行设立的,为一定区域内的营业机构提供保管、配送现金、贵金属、有价单证及款箱等实物的场所。
(三)网点库是指在营业机构设立的,只保管本营业机构柜员现金箱等实物的场所。
金库是农业银行的要害部位,其保管的现钞、贵重物品,是农业银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行必须高度重视金库管理工作,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坚固可靠,管理严密,责任明确,确保账款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三条 金库业务是农业银行业务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业银行对外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金库运营业务包括库存实物的保管、配送,现金的清分处理等。
第四条 金库设立遵循“统筹规划、集约管理”的原则。
“统筹规划”是指一级分行要根据辖内业务情况、交通等因素合理制定金库设立、撤销规划,确保业务正常运营。
“集约管理”是指大力整合分支库、网点库,实施以现金中心建设为基础的集约化管理模式。
第五条 金库运营业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流程科学、职责明晰、确保安全、高效运营”。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辖内所有金库。
 
第二章 基本规定(目录
 
第七条 金库运营业务基本原则
瑞典人口面积
(一)坚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
(二)坚持“双人管库、分区作业”的原则。
王弗(三)坚持“钱账分管、账实相符、日终碰库”的原则。
(四)业务外包坚持“准入审批、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监督跟进”的原则。
(五)实物出入库坚持“实物入库先收妥后记账,实物出库先记账后出库”的原则。
(六)实物调拨坚持“根据指令、见单调拨、岗位制约、控制有效”的原则。
(七)人员出入库区坚持“有权人审批、守库员审核、逐人登记”的原则。
(八)门控密钥管理坚持“分管分用、平行交接”和不断提升门控科技水平的原则。
第八条 部门管理职责
金库所属行行长是金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辖金库的业务运营与安全负总责,分管行长负相应的管理责任,金库负责人负日常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按照部门分工、各负其责。
(一)运营管理部:负责金库业务管理,包括金库设废审批、人员岗位分工、库存实物保管和清分配送管理、账实核对及业务监督检查。
(二)安全保卫部:负责金库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守库、押运、库房安全设施、安全检查、金库守押市场化管理等。
(三)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资金头寸管理,限额管理,系统外及超限额现金调拨审批。
(四)个人金融部、金融市场部:负责相关业务的贵金属调拨审批及库存限额管理。
(五)人力资源部:负责金库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岗位轮换、岗前审核及行为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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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务会计部:负责金库基建设施、机具配备等财务资源保障。
(七)国际业务部:负责与其他商业银行签订外钞调运或买卖操作协议,配合处理外币现钞相关事宜。
(八)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对市场化守押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进行审查。
(九)科技部门:负责金库管理系统软硬件技术支持及日常维护。
第九条 新建、改(扩)建、撤销金库要求
(一)现金中心、分支库和网点库新建、改(扩)建、撤销的业务立项、设计方案审批、竣工验收和批准启用由一级分行负责。
(二)金库新建、改(扩)建和撤销由运营管理部门主办和提出,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财务授权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报有权人审批,安全保卫、人力资源、法律事务部门作为协办部门。设计方案、金库施工、物技防设施建设由安全保卫部门牵头,会同其他有关部门
共同负责,大型工程(现金中心、异地集中守库试点)设计方案应报总行安全保卫部组织专家现场勘察和评审。
(三)新建、改(扩)建金库的验收工作由安全保卫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并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启用。
(四)现金中心应分为保管区、作业区和守库区。保管区用于存放库存实物,根据保管实物种类分别设置分区,包括现金保管区、款箱保管区和代保管区,各分区应分别独立设置。有条件的可在现金中心设立重要空白凭证库房。作业区包括交接区、清点区和办公区等,并可根据业务需要在作业区增设配款等相关功能分区,清点区应独立设置,配款区和办公区应适当物理隔离。守库区用于安全保卫人员值守和监控金库。因场地限制一区多用的,必须达到同一时点分区功能单一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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