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省产假最新规定
产假包括两部分,一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98天,该假期为带薪假,休假期间生育保险基金应该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二是各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假期,该假期不享受生育津贴感恩节是几月几号,且该假期各省规定不一致,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26日,陕西省出台了最新《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那么关于2016年陕西省产假新规定又有哪些变化呢?以下是详细介绍!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10天假期,可以休13天婚假,产假在原有法定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了60天,参加孕前检查的,还可再增加10天产假。
  照此计算,参加了孕检的女职工如果其顺产一孩,可休产假天数为98天+70天共计168天产假,如果为剖宫产一孩,则再增加15天,一共可休183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1、参加婚前检查的,婚假增加10天。法定婚假3天,加上这10天,婚假就是13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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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增加产假60天。
3、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增加10天产假。
4、男方护理假10天,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5、哺乳假变化不大,如果单位不能提供哺乳条件和哺乳时间的,员工可以和单位协商申请3-6个月哺乳假。
  (原文是这么说的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3个月到6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有额外假期,新规定补贴费用不低于30元。
  下面最后给大家算一下:
  婚假最多休13天。3天法定+10天婚检=13天。
  产假最多可以休?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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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天坑  98天法定+10天孕检+60天合法
  98天法定+10天孕检+60天合法+哺乳假3个月
  98天法定+10天孕检+60天合法+哺乳假6个月
2017年陕西省产假最新规定
  产假修订前
  晚育:国家规定产假98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128天
  国家规定产假98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延长产假30天=158天
  非晚育: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延长产假30天=128天
  产假修订后:
  统一为国家规定产假98天延长产假60天孕前检查10天=168天
  婚假
  修订前:国家规定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修订后:国家规定婚假3天婚前医学检查10天=13天
《2016年陕西省产假最新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除了产假,在男方陪产、护理假方面,《修改二稿》规定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产假工资怎么计算发放?
  实际工作中,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可以有如下两种操作办法:关于战士们的家国情怀的古诗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工资部分,不含奖金和与工作有关的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
  注:以上两种方式,都是采取了先发放的方式,因为如果等到生育津贴申领下来才发放,女职工将有几个月领不到工资。这样做不合适,而且也会引起员工不满。
  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然各单位企业给女职工发放的产假工资会依据各地区规定和本单位或企业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应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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