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属 分 支 机 构 信 息 | 负责人 | 名 称 | 地 址 | |||
基本帐户开户银行 | ||||||
户 名 | ||||||
基本帐户帐号 | ||||||
备 注 | ||||||
医疗保 险经办 机构审 核意见关于初三生活的作文 | 经办人 (盖章) | 单位负责人 (盖章) | 医保机构 (盖章) | |||
医疗保险登记证编码: | ||||||
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
2、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4、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
5、单位类型、隶属关系、单位所属行业系统、参加险种栏以打勾方式填写。
6、单位所属系统栏,由单位经费系财政核拨或财政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填写。
7、医疗保健人员是指根据省保健委的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健待遇的人员。
8、医疗保险登记证编码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缴费单位的医疗保险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赋予登记证编码。
9、本表一式两份,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后,用人单位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存一份。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
1、单位名称: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3、单位核定编制:
4、缴费单位专管员姓名:
5、缴费单位公章:
6、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名称:
7、申请日期:
8、地税电脑编码:
缴费单位名称 | 电话: | ||||||||
单位住所 (地址) | 邮编: | ||||||||
工商登记 执照信息 | 执照种类: | ||||||||
发照号码: | |||||||||
发照日期: | |||||||||
有效期限: | |||||||||
批准成立信息 | 批准单位: | ||||||||
批准日期: | |||||||||
批准文号: | |||||||||
法人或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缴费单位 专管员 | 姓名: | 电话: | |||||||
所在部门: | |||||||||
单位类型 | 伊能静门照艳全集50□国有企业 □城镇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 □其他类型企业 □机关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财政定额补助事业单位 □经费自给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 ||||||||
隶属关系 | □中央属 □省属 □市属 □县(区)属 □其他 | ||||||||
单位所 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 □制造业 □建筑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 □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金融、保险业 □房地产业 □社会服务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保险福利事业 □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 □其他 | ||||||||
单位所属行业 | □行政管理部门 □公检法司部门 □农林水气部门 □科学部门 □教育部门 □工业交通等部门 □流通部门 □文体部门 □卫生部门 □抚恤社救部门 □城建部门 □其他部门 | ||||||||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名称 | |||||||||
人 员 分 类 | 人 数 | 月工资、退休金(养老金)总额(元) | |||||||
在职职工 | |||||||||
其中医疗保健人员 | |||||||||
退休(职)人员 | |||||||||
其中医疗保健人员 | |||||||||
下 岗 职 工 | |||||||||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 | 恢复记录 在 职 | ||||||||
其中医疗保健人员 | |||||||||
退 休 | |||||||||
其中医疗保健人员 | |||||||||
512退休人员 | |||||||||
其中医疗保健人员 | |||||||||
离休人员(老红军) | |||||||||
其中医疗保健人员 | |||||||||
副省级以上干部 | 在 职 | ||||||||
退 休 | |||||||||
离 休 | |||||||||
参 加 险 种 及 日 期 | 参 加 险 种 | 参 加 日 期 | 各种险种单位代码 | ||||||
□养老保险 | 年 月 日 | 纪念九一八演讲稿新福克斯油耗 | |||||||
□失业保险 | 光波炉使用方法年 月 日 | ||||||||
□工伤保险 | 年 月 日 | ||||||||
□生育保险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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