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初探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初探
毕业祝福作者:代欧付秋菊
来源:《科技创新导报》 2011年第15期
    代欧1  付秋菊2
    (1,台安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  辽宁鞍山  114100; 2,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辽宁沈阳  110006)
    摘 要: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可适应这种变化的人居环境,本文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内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及建议。各专业就业率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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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人居环境  城市规划  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5(c)-0209-01
    1 前言
    我们处在一个全面变革与发展的新时代,随着经济体质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贯彻,我国的城市规划与建设事业将受到深远的影响,对城市规划管理也将提出更高的要求。俗话说“三分规混动车
划、七分管理”,为了确保规划建设的职责,必须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对原有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进行变革,建立新时期城市规划管理运行机制。
    2 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内涵
    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是一种由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权限的划分、管理分工的确定和管理机制的运用等综合起来的一种比较稳定的体系。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是否合理,是城市规划功能是否充分发挥的首要条件,是实现城市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之一。城市规划法赋予了各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相应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并赋予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城市规划编制权、审批权和总体规划的调整权、行政处罚权、复议裁决权等权利,这就从法律上对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提出了要求,即从国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建制市、县人民政府都要层层建立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3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和城市化进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城市规划工作又将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城市规划管理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城市规划管理实质上是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措施,以实现城市规划的目标。要把城市建设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起来,发挥各种建设的作用,必须建立和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上仍存在许多问题。
    3.1 省和地区(州)两级政府对下级城乡规划的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能缺位
    按现行的管理体制,上级规划管理部门对下级进行的有效监督有限,对城市重点地段的重要详细规划缺乏前置性审查,难以实施调控和有效监督,这就使规划工作常处于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处境之中。
    3.2 在城乡规划的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事前、事中监督
    省和地方(州)两级人民政府对城市规划实施的是项目的批后管理,面对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能缺位,对违法违规建设,难以依法实施有效监督和及时查处。
    3.3 城市规划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职能缺位,规划管理人才严重缺乏
准考证号是考生编号吗    只依靠市规划局(处),人少事多,不能顾及城市的各个地区各个方面,因此,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屡有发生。从总体上说,我国从事城乡规划设计、科研和管理的人员严重短缺,遭遇人才最短缺的又是规划管理部门,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均处于劣势。
    3.4 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不顺,规划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法律地位尚未真正得到确立
    规划管理体制不顺,干扰了正常的规划管理秩序。主要表现在有两级或三级政府所在地的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权限的问题。总之,规划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权限纷争,是近几年影响城市规划管理正常秩序的重要原因之一。
    3.5 城市规划管理的社会监督体制尚未建立
    目前,城市规划监督仅局限于规划行政部门内部、自己监督自己,监督效果不佳。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社会监督在法律上尚未以实体性内容予以明确,因此,市长公开电话、规划展示等行为实际是法律制度不完备而采取的弥补措施,而非法定的措施往往随意性较大,其次是社会监督在法律上没有程序性规定,尽管有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呼吁,但如何操作,如何使它真正纳入到规划管理系统中来必须要有法律依据。
    3.6 城市规划的可操作性差,规划管理工作效率也有待提高
    由于目前城市规划的编制还是一项技术性工作,成果已被认为是技术性的成果,社会有人戏称规划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由于规划管理工作设计面广,覆盖整个城市,管理的人工操作,使管理工作效率低下。如何提高规划管理部门的办事效率,如何解决规划编制的适度超前问题,也是规划管理体制改革中需要加以研究解决的问题。
    4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及建议
江苏2019高考分数线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相互作用,降低了城市规划调控城市发展市场的能力。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具有中国特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市规划新体制。
    4.1 成立国家、省、地市(州)三级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
    前面我们曾提出,要大力提倡居民在规划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可实际情况却是,居民的许多要求仍是更大地被搁置,而且居住区在建完后仍有许多不满意之处。这其中除了规划师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以外,开发商和个别领导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开发商对居民的关心是建立在获利的基础上的,而且他们不愿意承担居住区建成后的管理维护费用,因此,当居住区内出现问题时,有关各方有时便会互相推诿。这常使居住区的更新发展受到极大阻力。此外,个别领导重规划不重建设维护的短视行为也是导致居住区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一个原因。我们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那些管理不当者,依据“职务责任制”予以适当惩罚,要真正触动他们的利益。
    4.2 加强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
    古语说:“创业难,守业更难。”所以,如何建立合理的管理机制将是居住区实现自我完善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的居住区管理多采用物业管理、街道或居委会的形式,其管理人员大多无相关知识、缺乏系统的职业培训,在遇到问题时,他们往往职能就事论事,致使居住区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削弱了居住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3 居住区经济功能的增强
    居住区主要承担着城市的生活居住功能,然而,以前的居住区建设由于受市场利益驱动,实际上要仍重于经济效益。但在今天,我们在重视居住区居住功能的前提下,却仍要强调完善居住区的经济功能。这是因为,随着经济转型,竞争激烈,人才流动加快,居住区内失业再就业工程服务将显得尤为重要;同时,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家政服务将日趋商品化,而且居住区为实现本区的更新、管理也会想方设法地多渠道集资;电子商务、家庭办公也使得家庭具有经济的功能。所以,加强居住区的经济功能是现实的,它将有助于居住区拓宽“自治”空间,建立一个良性的新陈代谢系统。
    4.4 体现平等精神
    商品房和货币分房制度,决定了生活在同一个居住区内的居民都有相同的货币支付水平面并非类似的职业、习惯、年龄等。居住在职业、行为、个性等方面的差异是悬殊的。可持续性发展概念定义中提出“不要危害未来时代人因需求而寻求发展的能力”,可见,概念中已包含了平等原则。因此,在居住区规划建设中,要本着人人平等的思想,在设施、场地的布局安排上能满足不同层次人的需求,考虑到对特殊人体的照顾与关心,使居住区内的每个人都能分享区内完善的设施,优美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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