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科目指南(试行)
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即经济师)的继续教育是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开展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善相关人员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水平,使之跟上时代步伐,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是经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上海 “四个中心” 建设的要求。根据上海市人事局的要求,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制定本科目指南,对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出具体要求,提供选课指引。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本市范围内通过全国经济类职称考试取得经济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取得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转入经济工作岗位,单位聘任相应职务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要求
(一)继续教育的学分
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以3年为1个周期,每个周期学分要求为24学分(96学时)。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并完成每3年24学分的继续教育课程。
(二)继续教育的学分记录和查询
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学时等情况记入由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可在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网站(www.21peixun)“经济师继续教育”栏目查询。
三、继续教育的科目内容
根据实用性、通用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继续教育内容设计为三个模块:公共必修课(模块A)、专业选修课(模块B)、其他形式(模块C)。内容每3年更新一轮。
(一)公共必修课(模块A,10学分40学时)
包括两部分内容:微观经济理论及其运用、宏观经济理论及其运用,共10学分40学时。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学分 | 学时 |
A001起公司名字 | 微观经济理论及其运用 | 4 | 16 |
A002 | 宏观经济理论及其运用 | 6 | 24 |
(二)专业选修课(模块B,14学分56学时)
以专题讲座等形式为主,包括经济热点问题、城市建设与交通、综合经济、工商经济专业实务等。专题讲座以4个学时为1个学分,学员根据需要选择相关专题,修满14学分。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B001 | 经济热点问题 |
B002 | 经济专业实务 (包括城市建设与交通、综合经济、工商经济等) |
(三)其他形式(模块C)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修相应学分:
1、取得经济师资格后考取有关院校、接受经济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并高于原学历的学历教育者,凭毕业证书,可免修相应周期内10学分的公共必修课;在取得经济师专业资格后参加高于原学历的经济专业的自学考试者,凭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可免修相应周期内10学分的公共必修课。
2、参加经济领域专题培训或研修班学习者,经本市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应经济系列高审委认可,可免修相应周期内2-4个学分的专业选修课。
3、对经济及经济相关领域有专题研究,并撰写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者,经本市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可免修相应周期内2-4个学分的专业选修课。
四、继续教育的教材
公共必修课将指定培训教材,专业选修课按课程需要另行确定。
五、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
本市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由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承担。
六、继续教育的考核
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注重培训过程。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确保出勤率,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七、过渡办法
2006年-2008年度申报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审定的人员,继续教育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1)申报参加2006年度审定的人员需修满8个以上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不少于4个学分);
(2)申报参加2007年度审定的人员需修满16个以上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不少于4个学分);
(3)申报参加2008年度审定的人员需修满24个学分。
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2006年度上海市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根据《关于试行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2006〕53号)和《上海市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的要求,本市自今年起
将开展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要求,现将2006年度本市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即经济师)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
模块名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学分 |
公共必修课(模块A) | A001 | 微观经济理论及其运用 | 4 |
A002 | 宏观经济理论及其运用 | 6 | |
专业选修课(模块B) | B001 | 经济热点问题 | 14 |
B002 | 经济专业实务 | ||
其他形式 (模块C) | 可折算相应学分,折算办法参见《科目指南》 | ||
注:每4个学时为1个学分。
二、200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微观经济理论及其运用》(A001)和《宏观经济理论及其运用》(A002),各安排3期;专业选修课共安排8个专题讲座。
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一、二。
三、报名事项
1、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登陆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网站(www.21peixun) “经济师继续教育栏目”,填妥报名表(参见附件三)。
2、报名时间:2006年5月25日-30日
3、费用
(1)培训费用:每学分50元;
(2)教材资料费:A001和A002教材资料费各为50元;
4、付费事项
(1)付费时间:安全教育平台登录账号 2006年6月2日-6日 9:00-16:30
(2)付费地点:
① 上海市人事局一楼大厅6号窗口(大木桥路123号)
① 上海市人事局一楼大厅6号窗口(大木桥路123号)
② 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斜土路1223最精辟的早安图片号之俊大厦28楼)
(3)网上报名后将生成注册号,付费时请携带注册号及本人身份证、经济师资格证书或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继续教育情况查询
学员可登陆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网站(www.21peixun)“经济师继续教育”栏目,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已修学分、学时情况。
五、证书
好唱的歌曲
1、学员完成每周期内规定的学分,将由上海市人事局颁发《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该证书将完整记录学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分、学时情况;
3、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是经济师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用人单位聘任经济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4、2006年-2008年期间继续教育的过渡办法参见《科目指南》
六、
① 64045568-6130 洪琼
上海市人事局一楼大厅6号窗口(大木桥路123号)
② 51029669—204 王萍
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斜土路1223号之俊大厦2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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