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就业三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
∙上一届世界杯排名【公布日期】2022.06.10
∙【字 号】安政〔2022〕8号
∙【施行日期】2022.06.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就业三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安政〔20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稳就业三十条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婚礼准备2022年6月10日
稳就业三十条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就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一)强化就业政策宣传。依托基层职能部门多渠道全方位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减税降费、培训政策、经办流程等公开力度。
之的用法 (二)强化企业开办便捷服务。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建设,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服务模式,全面实行“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一日办”。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勾选、住所信息自主承诺“三个自主”,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三)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流程创新。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信用评价,提升创业担保贷款可获得性。广泛发动宣传,提高网上办理量,缩短发放时间。
上海好玩的地方 (四)强化就业信息精准对接。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实施“10+N”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行动。加强职业指导的针对性。优化“直播带岗”品牌,依托网络招聘、“两微一抖”等线上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题活动,搭建求职招聘平台。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
(五)强化人力资源品牌打造。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成功介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300元/人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县一品”特人力资源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品牌经济核心竞争力。
二、加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六)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深入实施“万人助万企”“三个一批”活动,落实白名单企业(项目)“四保”制度,加快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强化调度,优化服务,坚持“有限资源保重点,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积极协调调度资金、土地、用能等,力争重点项目要素应保尽保;鼓励重点项目单位拓展就业岗位,强化就业保障。
描写建筑物的四字词语 (七)加大税费减免力度。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将范围扩大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进度,确保2022年6月底前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全部退还到位。
已完结的穿越小说 (八)加大“降、返、缓”政策支持力度。按规定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免申即享。待满足发放条件后及时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即不裁员
、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不超过3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困难行业企业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缴费。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和5月费款的企业,可从6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加强资金要素保障
(九)对受疫情影响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对受疫情影响、信用记录良好、有发展前景、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对到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本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本息最长可延6个月。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
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上述贷款涉及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对延期还本付息的企业,维护企业正常征信记录,不按照逾期报送信息,不下调贷款分类。(有效期至2022年年底)
(十)突出对社会民生的金融支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最长可延6个月,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免收罚息。对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并纳入普惠小微贷款管理。(有效期至2022年年底)
(十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对市场前景良好、创新实力强的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科技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由市确定重点企业名单,组织与金融机构对接,予以重点支持。(有效期至2022年年底)
(十二)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2022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除中央补助外,由省与市、县级按照1:1的比例负担。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包括个人创业最高额度20万元、合伙创业和组织创业最高额度150万元,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享受3次贴息政策。
(十三)扩大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及创业项目扶持范围。所有合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合法创业项目、各类经济实体,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不受创业项目限制。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时已创办实体并未在其他单位就业参保的城镇常住人员视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施创业担保贷款“百千万亿”惠民工程,支持村“两委”班子成员带动村民创业。
(十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资金保障力度。对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安排一定奖励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资金补充、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补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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