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学生学业水平情况记录表
学生姓名 学籍主号 年级 学期
学科修习 | 必 修 | 选 修 | |||||||||||||||||
护照可以去澳门吗修习 科目 | 模块名称旅游管理就业方向 | 成绩 | 学分 | 责任人 | 课程 类别 洗鞋机 | 模块名称 | 成绩 | 学分 | 责任人 | ||||||||||
胸肌怎么练 | |||||||||||||||||||
空客和波音飞机哪个好 | 车辆损失险是什么意思 | ||||||||||||||||||
必修科目学业 水平 考试 | 语文 | 外语 | 数学 | 思想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技术 | |||||||||
学科特长及竞赛获奖情况 | |||||||||||||||||||
填表说明:
1.必修科目选填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运动与健康、音乐、美术等名称。必修模块和限定性选修模块名称统一参照《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填写。学校自主开发的选修课程直接填写课程名称。
2.成绩用分数表示,均采用百分制。学分根据课程模块学分规定填写。
3.选修课程类别从系统设定的选修Ⅰ(限定性选修)和选修Ⅱ(自主性选修)中选填。选修Ⅰ主要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选考范围的限定性选修课程。选修Ⅱ主要包括其他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社会实践类自主性选修课程。
4.竞赛获奖情况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活动所取得的成绩(体艺类竞赛成绩填在附件2)。获奖情况需注明省级及以上、市级、县(区)级、校级及具体比赛项目名称。
5.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系统自动从省教育考试院对接导入学生最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修),教师不必填写。
6.系统在录入每项信息时都须标明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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