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困局及政策建议
传统小额贷款公司凭借其贷款业务小额、分散、灵活、快捷的特点,一定程度缓解了城乡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成为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由于受政策制约,存在性质界定模糊、资金获取渠道狭窄、自身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等问题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陷入困局,行业发展后劲不足,值得关注。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历程
2005年起,我国部分省市的县及县以下地区开始试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国家推出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在各地政府的大力组织推动下,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猛,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由2010年的2614家快速增加至2015年的8910家。然而,伴随经济增速放缓、小贷公司自身定位的严重错位和制度设计的缺陷,导致本该在民间金融发挥重要补充作用的小贷公司大面积陷入发展困局。全国小额贷款公司不论从机构数量、从业人员数量、贷款余额等指标均出现了每年递减的明显下滑趋势,甚至多地出现了监管机构回收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的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为7118家,从业人员数72172人,贷款余额8887.54亿元,较2015年巅峰时期明显下滑。
从情况来看,小额贷款公司正常经营机构数量不断减少,多家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抽逃资本或涉及案件等原因,业务实际已暂停。据统计,2020年末,全市14家小额贷款公司中,正常经营机构6家,只收不贷6家、停止营业2家;从业人员109人,较2015年下降100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8.39亿元,同比下降10.06%
二、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现状和困局
公输的翻译怎样删除ie(一)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暴露较多。小额贷款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市场定位偏离政策设立初衷,将资金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投向“小微”和“三农”等实体经济领域,反而热衷于“垒大户”,重复授信现象较多,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严,为后期风险爆发埋下隐患。从市监测情况来看,辖区多起信贷风险事件中,均涉及到小贷公司重复授信现象,包括双丰面粉、赛远薄钢、盛世新能源、鸿盛食品、皖一食品等企业,贷款利率普遍在20%以上。目前,一般制造业或贸易类企业利润空间有限,还款压力较大,展期客户明显增多。截至2020年末,辖内小贷公司不良贷款余额2.94亿元,不良贷款率达36.71%。此外,很多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统计不准确,大量贷款已无法正常还本付息,采取不断展期方式予以维持。
(二)贷款利率上限压制盈利空间。2020年8月20日,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将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保护上限由原来的不得超过同期同档央行基准利率的四倍变更为了不超过一年期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大幅下降,未来小额贷款公司能否继续通过高贷款利率来覆盖高业务风险和高业务成本经营,尚未可知。从市来看,2020年,全辖小额贷款公司新增贷款最高利率由24%下降17.4%,全年净利润为-0.01亿元,上年同期为0.02亿元,实现盈利的仅有2家,大多数持续亏损。
(三)后续资金补充渠道受限按照目前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可按其资本净额50%向不超过2家金融机构融资。调查发现,市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审批非常严格,即使能够获得融资,资金成本较高。2011年合肥国开行以基础利率上浮30%的价格向市某小贷公司发放贷款,之后没有银行向其他小贷公司贷款,银行融资渠道遭封杀,在实收资本放贷完毕的情况下再想实现扩大发展只有扩充资本金。在当前国内经济下行环境下,股东补充出资可能性较小。后续资金补充渠道不足,持续盈利能力受限。
(四)金融科技冲击传统小额贷款公司优势逐渐消失近年来,各类银行机构普惠金融产
品大幅增加,可贷资金充裕且贷款时间放宽到更长,而以人人贷为代表的新型互联网金融平台和平安普惠也成为小额贷款业务的强劲对手,且审批速度更快、灵活程度更高。传统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速度比不上网贷平台,而在可贷资金和利率方面较之银行的普惠金融产品又有所逊,客户信用识别管理手段滞后,传统小额贷款公司的优势逐渐消失。
三、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立法,确定合理的法律地位。一是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立法体系。国家可考虑在现有法律体系框架下,如在《公司法》中增设专门章节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立法问题,提高其立法层次,尽快出台统一综合的管理体系对小额贷款行业进行规制。立足行业目前的发展现状,在立法体系中特别明确其概念、监管主体和完善相关操作准则。二是确立小额贷款公司合理的法律地位。建议将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纳入普惠金融体系中,特别是要确认小额贷款公司“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属性和法律地位,以便其在税收、司法、财产处置方面获得公平的待遇。好用的洗发水
棉衣怎么洗(二)出台扶持政策,营造减负环境。政府应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优惠政策落实和激励,一是在税收政策上予以倾斜,如开办之初给予减免一定的税收,随着小额贷款公司开
办年限的增长征收阶梯式税收直至全额征税。二是考虑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放贷产生的“三农”性质的不良贷款,可通过风险机制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三)赋予平等主体地位,放宽贷款利率限制。目前民间借贷利率最高限的“一刀切”原则是否能够合理指导小贷业务的发展值得商榷。建议监管机构逐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管理,使其最终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应赋予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机构平等的主体地位,放宽对小额信贷的利率管制,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制定权限,让市场供需来决定利率水平,这必然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风控体系建设,提升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严格信贷审批流程,建立严格的信贷审查制度。必须做到贷前调查分析到位,贷后检查跟踪检查到位,严格进行贷款分类管理,从而实现对风险的精准识别和把控。二是注重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培养等,要引进专业风险管理人才,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潜在风险的判断及应对。三是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加入征信系统限制,提高小额贷款风险识别能力。四是加强金融科技能力建设。基于大数据分析对客户进行信用审查,提高客户“画像”的准确性,有助于精准评估贷款风险,提高借贷资金安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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