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支持个体经济转型升级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支持个体经济转型升级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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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11.30
【字 号】中府〔2018〕106号
【施行日期】2018.1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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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支持个体经济转型升级实施办法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支持个体经济转型升级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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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中山市支持个体经济转型升级实施办法
同人是什么  为鼓励引导全市个体工商户向现代企业转型,增强市场竞争力,激发发展新活力,促进我
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省工商局等十一个部门印发的《广东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工商〔2017〕32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中山市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案》(中府〔2017〕59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以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为宗旨,以提高市场主体经济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以引导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提升综合竞争力为抓手,通过健全完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政策扶持体系,全力支持、引导和推进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激发民营资本创业投资活力,优化全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市场主体结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自愿和不增加转型主体负担的原则,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
户转型为企业。对产值和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加快促进转型;对有一定实力但对个转企有顾虑的个体工商户,积极引导扶持;对规模较小但成长性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加强培育。
  三、对象范围
  推动“个转企”重点对象为注册登记两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
  (一)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二)已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三)法律法规要求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但目前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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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根据自身实际及发展需求,有转型升级为企业意愿的个体工商户。
  新增主体具备登记注册为企业基本条件的,积极引导申请登记为企业。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时,转型企业的股东(投资人、负责人)至少一个为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转型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须与原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同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申办流程及提交材料详见《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指导意见》。行李箱密码怎么改
  四、扶持政策
  (一)促进商事登记便利化。
  1.简化工商登记程序。开通个转企直通车,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一并办理转型后的企业设立登记和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核发企业营业执照,出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及相关文书。
  2.放宽名称登记。 在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个转企”企业名称允许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
  3.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个转企”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无需重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4.分类推行“容缺登记”。转型升级为内资私营有限公司的,试行“容缺登记”制度。
  (二)开设“绿通道”服务。
  各部门为“个转企”工作开辟“绿通道”, 设立专门窗口提供转型升级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并依法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全力为转企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便利。原个体工商户已取得审批许可的,转型企业持工商部门开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办理变更、过户等手续,审批机关应为其提供便捷服务。商业银行网点为“个转企”企业开辟“绿通道”,同时办理账户撤销、变更和开立等多项业务,人民银行高效完成有关账户业务审核。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个转企”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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