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 ||||||
名 称 (选填) | 社会实践活动有哪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立登记不填写) | ||||
经营场所 |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电子商务经营者 | □是 □否 | |||||
□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 | ||||||
出 资 额 | 万元(人民币) | 申领执照 | □申领纸质执照 其中:副本 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 |||
经营范围 (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 (涉及“多证合一”事项办理的,申请人须根据市场主体自身情况填写《“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项》相关内容。) | |||||
□变更(仅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 | ||||||
变更事项 (可多选) | 原登记内容 | 变更后登记内容 | ||||
□名称 | ||||||
□经营场所 | ||||||
□经营范围(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 (涉及“多证合一”事项办理的,申请人须根据市场主体自身情况填写《“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项》相关内容。) | |||||
□出资额 | ||||||
□变更组成形式 | □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 □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 ||||
□变更经营者姓名、住所 | ||||||
注:本申请书适用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变更、备案、注销。
□备案(仅备案填写) | |||||||
事 项 | □联络员 □参加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 | ||||||
□经营者及家庭成员信息(设立登记必填项,变更经营者、备案家庭成员填写) | |||||||
经营者姓名 | 经营者性别 | 经营者民族 | |||||
经营者文化程度 | 经营者政治面貌 | 经营者身份证件类型 | |||||
经营者身份证件号码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职业状况 | 经营者住所 | ||||||
组成形式 | □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 ||||||
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 | 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 身份证件类型 | 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 身份证件号码 | 参加经营的网上可以办理银行卡吗家庭成员政治面貌 | ||||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可另附页) | |||||||
□注销(仅注销登记填写) | |||||||
注销方式 | □普通注销 □简易注销 | ||||||
注销原因 | □停止经营 □转型升级为企业 □其他 | ||||||
清税情况 |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 ||||||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信息(必填项) | |||||
委托权限 |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 |||||
□申请人签署(必填项) | |||||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 (二)使用的名称符合市场主体名称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 (三)已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 (四)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经营者签字: 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仅家庭经营): 年 月 日 | |||||
注: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申请人签署”中签字予以确认。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或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农民)登记表”。
附表1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件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 身份证件有效期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职业状况 | |||
文化程度 | 住所 | ||||
身份 | □香港居民 □澳门居民 | ||||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可另附页) | |||||
注:住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须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
附表2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农民)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件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 身份证件有效期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职业状况 | |||
文化程度 | 住所 | ||||
身份 | □台湾居民 | ||||
□台湾农民 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 | |||||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可另附页) | |||||
注:1、住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须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
2、申请登记为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
附表3
联络员信息
姓 名当当电子书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身份证件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 ||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可另附) | |||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个体工商户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4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
一、登记机关告知
国庆假期2020法定假日几天(一)证明事项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二)证明用途
作为市场主体设立、变更、备案登记时,提交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材料
(三)设定证明依据
依据《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需提供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四)证明的内容
申请人已依法取得预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以此为市场主体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并办理注册登记。
(五)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证明内容中提出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受理单位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男士香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撤销祝福国庆节的祝福语已获得的行政许可,同时将该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二、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所填写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二)受理单位已经告知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申请人已经知悉受理单位告知的全部内容,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三)已符合受理单位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按照规定接受后续核查;具体是:
1.申报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为: (省、市) (市、区) (乡镇、村) (道路名) (门牌号) (小区楼栋号、房间号)。该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
人是 ,其证件号码为: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为 (自有/租赁/无偿提供)使用,房屋属性为 (住宅/商用房/厂房/其他)。
2.已经依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真实,符合国家安全性规定,不属于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非规划为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和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民法典》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产生争议的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不以本次注册登记作为今后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依据。
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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