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壁垒与数字化转型的政策走势—
—基于欧洲和OECD数字贸易限制指数的分析
赵瑾
内容摘要:文章基于欧洲“数字贸易限制指数”(DTRI)和OECD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数字STRI)研究发现,目前影响数字贸易发展的壁垒主要是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和数据限制。其中,非关税壁垒包括贸易限制、投资限制、财政限制、自然人流动限制和知识产权等。数据限制包括数据政策、平台责任、内容访问等。近五年数字贸易壁垒有强化的趋势,且发展中国家普遍高于发达国家。推动数字贸易发展的关键是制定国家数字发展战略和综合政策,加快数字化转型。实现数字化转型的有效路径是扩大数字市场开放,防范数字安全风险、加强技能培训、实行技术创新,强化战略协调和国际合作。
关键词:数字贸易壁垒数字贸易限制指数数字化转型综合政策框架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化生产、数字化消费、数字化创新推动世界经济进入数字全球化发展新阶段。数字技术跨越时空,将不可贸易的服务可贸易化,改变了商业模式,扩大了国际贸易的规模、范围和速度,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但目前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各国对数字跨境传输等限制措施阻碍了数字贸易、数字化转型与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数字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和特点,
把握推动数字化转型的政策走势,对“十四五”时期加快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发展,发挥数字贸易在经济增长与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数字贸易框架、数字贸易壁垒
与数字贸易限制指数
对于什么是数字贸易,长期以来国际社会没有标准的答案。2020年经合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共同发布的《数字贸易测度手册》界定了数字贸易,并构筑了数字贸易的基本框架(见图1)。数字贸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以数字订购和/或数字交付方式进行商品或服务的国际交易。数字贸易基本框架由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方式组成,系统回答了谁在交易(买方与卖方),在哪儿交易,交易什么(产品类型),如何交易的问题。在数字贸易框架下,交易主体是企业、居民、政府、为居民服务的非营利机构。交易的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交易方式(类型)主要是以数字方式订购、数字方式交付。
如何测度数字贸易壁垒?目前国际上衡量数字贸易壁垒的量化指标有两个。一是欧洲的“数字贸易限制指数”(DTRI)(见表1)。DTRI由欧洲智库“欧洲国际政治经济中心”(ECIPE)发布,重点对全球64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字贸易开放度进行评估。该指数从财政限制和市场准入、企业设立限制、数据限制、贸易限制四个方面,考察限制货物、服务、投资、人员和数据流动的贸易政策。二是OECD数字
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数字STRI)。数据库涵盖46个国家(包括36个OECD国家、10个非OECD国家),数字贸易限制措施主要划分为五大类,即基础设施和连通性、电子交易、支付系统、知识产权、影响数字服务贸易的其他壁垒,以贸易限制的综合指数考察各国数字贸易壁垒,指数值介于0和1之
[课题信息]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战略研究”(19FJLA002)阶段性研究成果。[作者信息]赵瑾,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间,0表示数字贸易的开放环境,1表示完全封闭的制度。
从两大国际指标体系看,影响数字贸易发展的限制政策主要是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和数据限制。
(一)关税壁垒
关税壁垒是指对ICT产品及其投入征收关税和建立贸易救济措施(对数字商品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保障措施)。WTO信息技术协议(ITA)虽然降低了数字产品的关税,但因有些国家没有签署相关协议,对数字贸易产品继续实行较高的关税。
欧洲DTRI指数显示,目前只有中国香港、挪威和新加坡对数字产品实行零关税,而且没有建立数字产
品的贸易保护措施。拉丁美洲和亚洲对信息技术产品及其投入征收的最高关税率和平均最惠国关税率最高,其中阿根廷、中国、巴基斯坦和越南的最咼关税率咼达35%。同时,有13个国家对数字产品采取了贸易救济措施,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征收反倾销税,很少运用保障措施,没有发现征收反补贴税。
(二)非关税壁垒
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外影响数字贸易的其他政策措施,包括贸易限制、投资限制、财政限制、自然人流动限制和知识产权等。
1.贸易限制
抖音闪退贸易限制是指对商品和服务进出口实行的各种限制,包括数量限制、许可证要求、政府采购、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数量限制指限制数字商品的进出口、市场本地化要求、限制在线销售特定产品等。许可证要求指对从事电子商务的许可证要求或授权。政府采购限制包括对数字商品和服务的优惠采购计划(排除外国公司、本地内容要求等);要求放弃专利、源代码或商业秘密;技术要求(加密技术、产品标准和格式)等。如印度在政府采购中要求国内制成品占比;对国产设备实行优惠政策,对影响安全的电信产品要求优先考虑国内制造。欧洲DTRI 指数显示,金砖国家和MINT(墨西哥、印度尼西亚、尼日利亚、土耳其)的政府采购限制居前15位,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和美国是15个限制较强的国家。欧共体在政府采购方面相对比较开放。技术性贸易壁垒包括电信标准、产品安全认证、产品审
查与测试要求、加密要求等。如电信标准制度缺乏透明度,产品安全认证不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审查与测试要求,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使用数字商品或服务,强制使用不符合国际标准的加密标准等。
图1数字贸易基本框架
资料来源:OECD,WTO and IMF(2020),Handbook on Measuring Digital Trade,Version1
表1欧洲数字贸易限制指标
类别限制措施具体内容
财政限制和市场准入关税和贸易保护
—对ICT产品及其投入征税
—对ICT产品及其投入征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实施保障措施税收和补贴
—数字商品和产品税收制度
—在线服务税收制度
—数据使用税1尺9是多少厘米
—补贴和税收优惠的歧视性政策
政府采购
—涵盖数字商品和服务的优惠采购制度
—
要求放弃专利、源代码或商业秘密
—技术要求(如加密技术、产品标准和格式)
企业设立限制外商投资
—对外国所有权的限制措施
—对董事会和经理人的限制措施
—投资与并购审查
—与外商投资有关的其他限制性措施
知识产权
—专利
—版权
—商业秘密
—
焦距怎么调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其他限制措施
竞争政策
—竞争
—与竞争政策有关的其他限制性措施
商业流动
—配额、劳动力市场测试和居住时间期限
—与商业流动相关的其他限制措施
数据限制数据政策
—数据跨境流动限制
—数据保留
—数据隐私的主体权利
—
数据隐私的管理要求
—违规处罚
—与数据政策有关的其他限制措施平台责任
—避风港框架
—通知与删除制度
—与平台责任相关的其他限制措施内容访问
—网络内容的审查和过滤
—宽带和网络中立性
—与内容访问相关的其他限制措施
贸易限制
贸易数量限制
—
数字商品进口限制
—市场的本地内容要求
—数字商品出口限制梅花的诗
标准
—电信标准
—产品安全认证(EMC/EMI、无线传输)
—产品审查与测试要求
—加密要求
—与标准相关的其他限制措施
在线销售与交易
—交易实现障碍
—
域名(DNS)注册要求
—在线销售
—消费者保护法对在线销售存在歧视性
资料来源:ECIPE(2018),Digital Trade Restrictiveness Index o
2.投资限制
投资限制是指限制外国公司进入本国市场的政策措施,包括对外国所有权的限制措施(外国最大持股要求、合资要求、最低资本金要求、外国公司数量配额等)、对董事会和经理人的限制(国籍或居住地要求)、投资和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与外国投资有关的其他限制性措施等。
3.财政限制
财政限制是指对数字产品的税收与补贴政策,包括数字产品的歧视性征税、在线服务的歧视性征税、数据使用税、补贴和税收优惠的歧视性政策等。欧洲DTRI指数显示,新兴经济体采取的财政限制措施最强,排名前10位的国家大多是新兴经济体,法国和日本分别排第6位和第8位。在税收方面,巴西对数字商品和服务高额征税,鼓励企业在当地生产个人电脑;土耳其对计算机光盘、CD、DVD和其他
技术设备征收版权税;尼日利亚对数据服务除征税5%外,另外加征2%的增值税等。在补贴方面,印度尼西亚和俄罗斯实行歧视性的财政补贴,如印度尼西亚只对国内企业提供出口融资等。
4.自然人流动限制
水冷该限制包括岗位数量配额、劳动力市场测试和居住时间期限等。如罗马尼亚对三类外国自然服务供应商(即公司内受让人、合同服务供应商和独立服务供应商)实行配额,对非欧盟公民进行劳动力市场测试,对服务供应商的最初居住时间控制在90天内等。欧洲DTRI指数显示,对所有类型的服务供给实行劳动力市场测试的国家主要是新兴经济体,如中国、巴西、文莱、巴基斯坦和秘鲁,但也有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和法国等发达经济体。
5.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与数字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包括版权、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如在商标与版权方面对外国人或公司实行歧视性待遇,强制要求披露商业秘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执法不力等。
(三)数据限制
数据限制是指对数据使用和跨境流动实行的限制措施,包括数据政策、平台责任、内容访问等(见表
1)。其中,数据政策包括数据跨境流动限制、数据保留、数据隐私的主体权利、数据隐私的管理要求、违规处罚,以及与数据政策有关的其他限制措施;平台责任包括避风港框架、通知与删除制度、与平台责任相关的其他限制措施;内容访问包括网络内容的审查和过滤、宽带和网络中立性、与内容访问相关的其他限制措施。
二、数字贸易壁垒的主要特点
在数字经济时代,影响数字贸易发展的政策手段与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手段既有相似点,也有明显差异。从国际数字贸易壁垒两大限制指数看,数字贸易壁垒已呈现新的特点。
第一,从经济体来看,数字贸易限制水平高低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呈负相关。一般来说,经济不发达的国家,数字贸易限制水平较高,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数字贸易限制水平较低。如图2所示,DTRI指数表明,发达国家的限制度较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限制度较高。如表2所示,全球65个国家排名中,数字贸易限制指数最高的前10个国家中,除法国外,其他均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新兴经济体中,中国数字贸易限制指数最高,其次是俄罗斯、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巴西、土耳其和阿根廷。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美国、法国、德国是发达经济体,但DTRI指数表明,在欧洲,法国、德国是数据限制最多的两个国家,限制指数均高于平均值,法国也是世界上数字贸易限制指数全球排名前十大国
中唯一一个欧洲国家。同样,美国虽然是数字经济大国、全球著名数字公司所在地,但其数字贸易限制指数也略高于65国的平均值。
第二,从国家分布看,小型经济体、服务业在GDP占比较高的国家/地区,市场开放度较高。如图2所示,DTRI指数显示,65个国家中,新西兰是数字贸易市场开放度最高的国家,对数字贸易很少有限制。其他国家或地区依次是冰岛、挪威、爱尔兰和中国香港。数字贸易市场开放度最高的五个经济体的特点是小型经济体,对国际市场依存度高,且服务业占比高于其他国家。对数字经济的大多数领域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有利于推动生产力发展,促进研发、设计等知识密集型产业投资,加速数字经济发展。
■DTRI—平均值
图2数字贸易壁垒:国家差异资料来源:ECIPE(2018),Digital Trade Restrictiveness Index o
爱情偶像剧第三,从数字贸易限制措施看,发达国家数字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是财政限制、企业设立限制和数据限制,发展中国家采取各种手段实施限制。如表2所示,DTRI指数与措施的国际排名显示:实行财政限制和市场准入限制的前10个国家中,以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为主,但美国位居第10位;对企业设立实行限制的前10个国家中,主要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但发达国家瑞士、法国分别居第6位和第10位;实行数据限制的前10个国家中,主要是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位居前三位的国家分
别是中国、俄罗斯和土耳其,但法国、德国和丹麦分别排名第4位、第7位和第10位;实行贸易限制的前10个国家都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
以数字经济大国为例,美国和中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以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代表,美国数字贸易限制指数全球排名第22位,但其财政限制指数和企业设立限制指数全球分别排名第10位和第12位。其中财政限制措施中,税收补贴政策居全球第14位,政府采购限制居全球第5位;企业设立限制措施中,对外商投资限制政策排名全球第13位,竞争政策全球排名第9位。中国数字贸易限制指数全球排名第1位,其数据限制、企业设立限制、贸易限制均居全球首位(见表2)。
第四,从数字贸易政策变化看,近五年数字贸易壁垒有强化的趋势。如图3所示,0ECD数字贸易限制指数显示,与2014年数字贸易限制指数平均值0.165相比,2019年平均值达0.182,限制指数高于2014年,其中有13个国家的限制指数高于2014年,分别是土耳其、沙特阿拉伯、印度、奥地利、冰岛、拉脱维亚、波兰、俄罗斯、日本、巴西、中国、斯洛文尼亚和韩国。2019年,46个国家中,高于平均限制指数的国家达15个,按高低排序依次是中国、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印度、南非、俄罗斯、阿根廷、哥伦比亚、巴西、冰岛、土耳其、波兰、智利、拉脱维亚和奥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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